丽江:强化自身纪律作风建设 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发布时间:2017-02-23 07:25:37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年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深化“三转”,强化自身纪律作风建设,严格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着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休假2人,补休5人,病假2人,丧假1人,新农村指导员3人,华坪县委挂职1人,除以上人员外,全部在岗。”这是春节收假后第一天,丽江市纪委干部监督室督查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及各派出纪工委上班纪律的通报。

丽江市纪委监察局始终以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法措施,日常监督和监督检查常态化,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纪检监察干部要担当、讲纪律、守规矩,要做出表率,每次节假日收假后,组织部门和干部监督部门要对市、县区纪委监察局机关人员到位情况进行督查,9点以前上报督查情况。”对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丽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提出明确要求。

据悉,丽江市纪委干部监督室成立以来,每周都对委局机关各室、部、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直部门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进行监督检查,对日常办公、出勤出差、公务接待、公车使用、查办案件情况等方面严格要求,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共进行监督检查120余次。“每次节假日收假后第一天上午8点半,组织部和干部监督室对各单位、各部门上班情况进行督查,核实情况后上报市纪委书记、副书记,这已经成为常态。”丽江市纪委有关人员如是说,“对发现问题的,一律严肃处理,并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锲而不舍推动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做深做细做实,使作风建设成为党内生活的一种常态,成为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习惯自觉。”丽江纪委相关负责人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攻坚克难的尖兵,对委局机关24名新提拔交流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提醒谈话。强化内部监督和管理,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纪检监察干部;2016年开展机关作风督查59次,处理纪检监察干部13人次,其中作出书面检查1人次、违反会议纪律通报7人次、违反上班纪律通报5人次;进行党纪处分3人次,问责处理1人次。定目标、定任务,细化职能职责、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极大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机关作风明显好转,精神面貌发生了较大改变,形成了积极干事创业、争先恐后干事的良好工作氛围。 (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