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活用“四字诀”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素质

发布时间:2017-02-17 07:45:45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昌宁县纪委狠抓干部队伍建设,以“学”“考”“案”“炼”为导向,努力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素质,力促干部能力素质专业化,更好适应监督执纪问责的需要。

坚持“学”字带头。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载体,将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使纪检干部熟练掌握运用党章党规,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强化理论功底。注重知识更新,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学习资料80余份,分发给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并要求带头学深悟透,切实增强贯彻执行《规则》的自觉性。

纪检监察干部参观廉政建设规范化示点

依托“考”字督促。将任前廉考作为提拔任用纪检监察干部的重要途径,逢提必考,以考促学。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政纪法规考试,通过知识竞赛考试,检验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成果。此外,昌宁县还在纪检监察机关召开的各类会议上开展随机“提问考试”,以现场提问的方式督促领导干部强化会议学习,正风肃纪,提高品德修养,提高能力素质。

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任前廉政考试

突出“案”字帮教。采取“以案代训”的模式,不定期组织部分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参与纪律审查,熟悉纪律审查流程,手把手进行“传、帮、带”,促进纪检干部履职能力的提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违纪违法人员案件庭审,在现身说法中接受教育。同时,昌宁县将近年来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例编印成《警示教育读本》,发至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手中,用身边案例做教学资料,让纪检干部快速提高监督执纪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充电

强化“炼”字提能。优先从公安、乡镇纪委等单位选调有经验的办案人员,2016年至今,从其他单位调动14名年轻干部到县纪委,调整充实监督执纪“人才库”。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的纪律审查力量进行统一调配使用和管理,形成监督执纪整体合力。同时,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参与纪律审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通过“一对一”“点对点”培养,参与具体执纪审查工作,让其尽快全面掌握纪检监察业务,增强其实战水平和监督执纪能力,使年轻干部逐步熟悉纪律审查工作业务流程,提高监督执纪能力。(穆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