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纪委罗列“任务清单”、找出“负面清单”、设计“考核清单”,加强对威信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促进“三转”要求良好运行,运用好“四种形态”,严防“灯下黑”,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团结的反腐“铁军”。
罗列“任务清单”,强化责任担当。威信县纪委将纪检监察重点工作细化,列出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落实“两个责任”、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四风”问题整治、廉政文化建设、查办案件等24项具体任务,每项任务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找出“负面清单”,厘清履职界限。严格落实“三转”要求,再次厘清履职界限,充分发挥纪委监察局监督执纪问责作用。明确界定了乡镇纪委书记、县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得具体分管农业、卫生计生、招商引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其正确履职的工作,不得具体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项目审批等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业务工作;明确界定派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监察分局局长不得参与县纪委监察局已经退出的各类议事协调会议,不得参与对口联系部门的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合同签订、项目竣工验收等职能部门主责范围内的工作。
落实“考核清单”,彰显严管厚爱。建立乡镇纪委书记、县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派出纪工委书记履职考核制度,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列出考核清单,重点考核“任务清单”完成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个人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对没有完成“任务清单”工作目标以及不作为、不正确履职,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调整岗位;情节严重且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政纪责任,坚决杜绝“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