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德宏州纪委坚持“好干部”的标准,在做好监督执纪问责本职工作的同时,持续深化“三转”,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继续推进组织人事制度创新,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德宏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深化“三转”,持续发力。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力推进中心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圆满完成州县乡换届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州、县(市)纪委委员及纪委常委,顺利实现了州、县(市)两级换届人事安排方案。同时,创新工作举措,增设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4459名,实现100%覆盖。全面完成县(市)内设机构调整,统一规范5个县(市)内设机构设置为10个,重新规范和界定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实现内设机构名称统一、职责对应、业务对口、排序相同。调整后,各县(市)平均70%的内设机构、74.4%的人员从事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由平均108个清理减少到12个。
从严管理,激发队伍活力。始终坚持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2016年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三个《提名考察办法》,从严把好选人用人的群众关、廉政关、程序关、纪律关、任职关,全州提拔任用、交流使用纪检监察干部235人次。持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先后组织951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的业务培训;先后举办了全州乡镇业务培训班12场次,培训干部1269人次。坚持“每周一学、每月一测、每年一评”,让纪检干部“练兵”形成常态,不断提升全州纪检监察干部“文字综合、执纪办案和专项纪律检查”三种能力。
抓实换届,加强干部队伍。圆满完成州县乡换届工作,严格执行班子职数设置、结构比例、提名人选推荐考察等政策规定,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严肃换届纪律的部署要求,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州、县(市)纪委选举产生新一届州纪委委员31名,纪委常委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选举产生新一届县(市)纪委委员125名,纪委常委45名,其中书记5名、副书记15名,顺利实现了州、县(市)两级换届人事安排方案。同时,创新工作举措,在符合设纪律检查委员的4459个党总支、党支部中设纪律检查委员4459名,实现100%覆盖。村(社区)纪律检查委员同任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主任322人,占67%。
强化约束,严防“灯下黑”。正人必先正己。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严格内部管理,主动接受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严防“灯下黑”。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积极实践“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提醒、红脸出汗,对履职不力、责任缺失的干部严肃问责,对执纪违纪的干部坚决查处,维护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及机体健康。
扎紧笼子,强化制度建设。注重从建章立制着手,不断完善业务流程和内部管理制度,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密更牢。制定出台《德宏州县(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州纪委派出(驻)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州管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人员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强化对派出(驻)机构履职情况的监督,推动全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逐步实现州、县(市)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派出(驻)监督全覆盖。建立健全《委局机关干部职工考核评价和激励办法》《委局跟班学习制度》,激励和提升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2016年,选派6名县(市)年轻干部到机关和派出机构跟班学习。严管纪检干部,制定出台《德宏州纪检监察干部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十二严禁”,健全完善内控机制,推进内部管理制度化、严格化,确保监督权力受到严格约束。(杨胜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