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从严从实杜绝领导干部“带病提拔”

发布时间:2017-02-03 07:49:03   来源:怒江州纪委

泸水市始终坚持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为依据,不断完善监督机制,严肃干部人事纪律,有效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从严从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突出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和宪法等内容的学习培训,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政治规矩、铸就泸水精神高地,入脑入心、知行合一上下功夫。2016年来,举办科级(实职)领导干部党内法规轮训班2期,培训科级干部463人;举办村(社区)书记、副书记培训班1期,共108人次;举办新任村干部培训4期,培训213人次;举办市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对市直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进行培训4期,培训352人次;依托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和党员远程教育平台实现干部自主选学,28名处级干部、262名科级领导干部和24名村(社区)书记和主任参学,基本形成“大培训、大教育”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格局。

从严从实监督选人用人制度的规范执行。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干部监督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泸水县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初始提名暂行办法》《泸水县领导干部巡查制度》等办法,以多维度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分析体系实现治懒、治庸、治散的目的。坚持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对新提拔干部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的重要信息、运作程序、责任人等进行详实记录,实行“账簿式”管理,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四凡四必”,对提拔人选的干部档案严格做到“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严格做到“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廉政情况的意见做到“凡提必听”,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严格做到“凡提必查”,切实为选准用好干部把好关口。

从严从实抓好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注意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根据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巡视、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照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进行谈话提醒、函询和诫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全程参与干部推荐考察,对拟提拔人选严格把好事前监督关。

从严从实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倒查机制。为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防止用人失察失误,泸水市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精神,2016年,在州委组织部提供的倒查初步名单的基础上,对照市纪委提供的2015年度受到开除党籍或者撤销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名单,对泸水科级干部队伍进行了严肃、认真、细致的排查,全面杜绝党政领导干部“带病提拔”的情况。

从严从实抓好换届纪律监督。为抓好换届选举工作,泸水市重点抓实“五个一”,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印制一套宣传资料。制作印发了《依法严厉打击换届选举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3200份,制订4500多张换届纪律小卡片,以傈汉双语的形式广泛宣传“九个严禁”“十二种情形”等换届纪律要求,做到市乡村三级全覆盖;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坚持落实“四必看”要求,在换届前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镜鉴》和《警钟》,发放《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合订本2875册、《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案例选编》1000余册,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通报精神和换届纪律文件,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签订一份承诺书。全面实行领导干部遵守换届纪律承诺制,市处级以上(包括非领导)干部、市乡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干部、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市乡党代表和人大代表签定换届纪律“九个严禁”承诺书,作出自觉遵守换届纪律承诺。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全市28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签订“约法十章”承诺书;开展一次谈心谈话。组织开展了一次专题谈话,市、乡两级责任领导分别与重要岗位人员和涉及换届的人员699人开展了严肃的谈心谈话,提醒、告诫、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带头贯彻落实“九严禁”;建立一套问责查处机制。强化查处问责,始终保持对换届中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网络、信访和“12380”电话举报平台,实时监测和了解所辖地区的换届风气情况。建立快速查核机制,建立3个换届工作巡查组,开展7轮换届纪律巡查工作。(杨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