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配备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纪检员)606人 实现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7-01-30 08:30:47   来源:德宏州纪委

2016年以来,梁河县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强化纪检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履职,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抓学习教育,强素质。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日常学习相结合,通过每周一学、每周一交流、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等形式,不断提高干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养,熟悉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监督检查等纪检监察业务;组织81名纪检监察干部到德宏州警示教育基地、梁河县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提醒干部自觉做到警钟长鸣筑牢防线;深入开展廉洁自律条例、党章党规、先进典型和反面典型学习,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免疫力和抵制力,做到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做事。

抓人员配置,强基础。圆满完成县、乡纪委换届工作,配齐配强县纪委常委领导班子、纪委委员及乡(镇)纪委班子、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委员225人;配备基层纪检委员(纪检员)606人,实现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纪检员)全覆盖。按照省、州纪委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要求,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实现一半以上机构和编制用于纪律审查,监督执纪力量不断增强。选调纪检干部参加中央和省、州培训15人次,举办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和村务监督业务培训班,154人参训。

抓制度建设,强管理。认真落实州纪委“对反映县市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上管一级”及“德宏州纪检监察干部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从严从实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用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严格执行县纪委常委带队督查纪检干部作风制度,强化内部监督,严防“灯下黑”。制定出台了《梁河县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办法(试行)》等涉及干部监督管理方面的16项。

抓主责主业,强履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化“三转”、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开展检查81次,约谈干部899人,诫勉谈话8人。紧盯节日节点,开展监督检查113次,约谈领导干部32人,问责12人,通报曝光50人。紧盯“三类重点人”“三个时间节点”,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共受理信访举报34件,立案33件40人,结案30件3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