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监督

发布时间:2017-01-18 07:43:25   来源:大理州纪委

大理州按照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提出的“打铁还需自身硬”“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切实解决“灯下黑”等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严防“灯下黑”。

严格纪律作风建设。在委局领导严格要求的基础上,在干部职工学习例会和日常监督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会议签到和会议纪律,对出差和因事请假人员都认真履行报告手续。严格考勤和上下班纪律。多次定期不定期地对委局各部室、各派出纪工委遵守上下班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人员在岗状况进行了询问。严格请销假纪律,按照各类请假相关规定认真执行。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四个意识”,强化信任就是考验的意识。使纪检干部更加明白历史即是财富也是负债的道理,组织全州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州组织的各类培训23批次492人。

严格落实制度,严防“灯下黑”。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的督促检查,严格按规定申报个人有关事项、带头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标杆。把信任不能替代监督的要求变为工作实践,认真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15件,初核11件、谈话函询4件,立案审查4件4人,通报问责3件3人。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结果在年度考核中的应用。根据委局《机关履职考核办法》的规定,及时将委局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及其干部职工的考勤、会议签到的扣分情况向委局年度考评工作组作报告,在考评会议上将扣分情况向各部门负责人作口头通报,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将汇总情况及扣分较多的部室作通报,作为年终单位和个人考核依据。每年进行年终评先评优和表彰,奖励先进。(杨辉  杨光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