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盯紧“自己人”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7-01-17 15:22:26   来源:红河州纪委

泸西县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盯紧“自己人”,严防“灯下黑”。

念好自我监督“紧箍咒”。2016年以来,坚持分级负责分批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入职、任前等节点廉政谈心谈话12人次,将监督重点前移;坚持开展新进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任职资格业务知识考试,检测14名新进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知识储备,对考试不合格的干部暂缓发放纪检干部岗位津贴;坚持开展经常性提醒教育,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照干部职级,由纪委监察局领导面对面进行约谈,争取早发现、早提醒、早纠错。

扎紧自我管理“铁笼子”。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个人电子廉政档案66件,实现干部个人基本情况、主要社会关系、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外出报备等信息实时更新、动态监控;采取明察暗访、座谈、党工共建知识竞答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遵章守纪、依规依纪履职、加强作风建设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1次;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梳理权力清单,不断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各项权力运行,严防权力“任性”。

从严自我惩处“不手软”。建立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归口统一处理机制,对不敢抓、不敢管的坚决撤换调整,对履职不力、责任缺失引发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对违规私存、隐瞒线索,擅作取舍、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绝不护短,绝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