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来,彝良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聚焦主业、突出主责,持续深化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强化监督保障。深化职能转变,对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第二轮清理调整,保留或继续参与13个,暂时保留和参与4个;全面落实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参与其他工作分工的规定,推动基层纪委回归主业。圆满完成县纪委领导班子换届,全面完成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工作;配齐配强了15个乡镇和4个县直部门纪委班子;132个村、3个社区成立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强化业务培训,加强监督管理,57名县、乡镇纪检干部参加中纪委和省、市纪委组织的培训,监督执纪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健全监督机制。健全县纪委常委分片负责制,加强对乡镇、县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县纪委常委约谈乡镇、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80余人,及时提醒纠正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提升了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和责任自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制度,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定期汇报制度;专门开展了乡镇、县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工作,促进了基层纪检组织理清思路、找准定位,切实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
提升监督实效。坚持聚焦“六大纪律”,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不断提升监督实效。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全会精神及稳增长、扶贫攻坚、“五网”建设、“六大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加强对涉农、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不正之风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存在问题86个。注重日常提醒监督,制定出台《实施谈话函询暂行规定》,深入开展任前提醒、节点提醒、宣传提醒、谈话提醒,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用权、干净干事,全年累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440人、提醒谈话65人、诫勉谈话18人;对拟提拔使用、轮岗交流、退休人员、评优表彰人员廉政审查常态化、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