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洱源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切实加强教育管理监督,抓住主要环节,着力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发挥机关党组织的协调作用,持续开展信念宗旨、党性修养和党规党纪教育,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忠诚意识和纪律观念,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思、看齐意识,自觉将纪检监察工作置身于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中统筹和谋划。
全面提升履职能力。认真落实县级党委换届政策要求,选举产生了十二届县纪委委员和常委、书记、副书记,干部队伍的结构进一步优化、能力和素质进一步提升。顺利完成9个镇乡纪委换届选举,配齐镇乡纪委书记、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和纪检专干,选举产生88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大干部教育管理力度,选派参加州级以上的教育培训20人次,提拔使用5人(其中非领导职务2人),交流6人,受县级以上表彰2人。重视课题调研工作,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完成调研文章36篇。加强争先创优工作,县纪委监察局蝉联“州级文明单位”,成功创建“大理州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强化帮扶责任意识。增强大局意识,把服务决战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抓好面上监督检查的同时,切实履行本单位的结对帮扶责任。组织党员干部对负责挂钩帮扶的黄花坪村137户贫困户走访4轮,为脱贫攻坚捐款4.1万元。加强与州县职能部门、企业的沟通联系,为乔后镇和黄花坪村协调争取各类扶持资金300余万元,县纪委监察局被评为“大理州2016年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先进单位”。
从严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发挥县纪委常委班子的核心作用,从教育培训、风险防控、完善制度等方面入手,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做到;要求党员干部不能做的,纪检监察干部首先令行禁止,切实避免“灯下黑”。(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