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运用“四种形态”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7-01-08 19:31:00   来源:玉溪市纪委

元江县纪委严格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切实把“四种形态”运用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各个环节,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把“打铁人”锻造成“铁打的人”。

注重在干部日常管理中抓早抓小。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不定期开展内部作风纪律督查,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纪律、在岗情况等明察暗访;同时,定期不定期采取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回访、座谈等形式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干部遵守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依纪依法履职以及作风建设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坚持纪委书记和纪委常委、纪委常委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及党员干部定期进行交心谈心,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明确整改要求。2016年约谈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13人,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1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问责、追责,受理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1件1人,谈话函询1件1人,调离纪检监察岗位1人;坚持对重点培养的干部、拟推荐提拔的干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长的干部、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低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通过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综合运用廉政谈话、专项约谈等手段,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告诫,将问题解决在违纪之初,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拉起防止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

在干部选拔过程中做到考准考实。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到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上,严格标准,严把质量关。对2016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新招录、调入、提拔的16人,做到个人档案必查,看考察对象是否在“三龄两历一身份”上弄虚作假;廉政档案必查,看考察对象是否携带违纪“病毒”;个人有关报告事项必查、看考察对象对组织是否忠诚老实,以“三看三必查”确保干部考察工作准确真实,切实把“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吸收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队伍力量。

在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中敢于“咬耳扯袖”。对新提拔干部存在的缺点不迁就纵容,督促其立行立改;对即将走上新岗位的干部,提出岗位廉政要求,提醒廉政风险,督促履行廉政责任。通过严肃认真的任前廉政谈话,让广大干部养成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的习惯,自觉接受新常态下组织的监督方式,适应小过即问、小错即纠的常态,充分发挥好带头执行、全面推动、督促传导的职能作用,切实抓好“四种形态”的贯彻落实。

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真正“红脸出汗”。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凝心聚力作用,加强规范化党组织建设,推进党内生活正常化。从严从实组织开展好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号召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全体党员干部在自我批评中提高觉悟,在互相批评中找准差距,虚心接受批评,不断改造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防患于未然,确保多年来纪检监察干部零违纪,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和忠诚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