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7-01-01 16:31:50   来源:楚雄州纪委

近年来,元谋县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从细处着手、从严处发力,全方位、多角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定期报告明情况。建立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情况制度,要求各乡(镇)、县级部门纪委(纪检组),委局机关各室、各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人,每年11月5日前,向县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报告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情况,实行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要求个人事项涉及变化的,在事后30天内填写《个人有关事项变化情况报告表》,及时向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报备。今年共有86名纪检监察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干部家访问家底。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家访制度,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一次家访。主动向家属通报纪检监察工作情况以及干部在岗履职情况,全面了解干部家庭情况和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思想动态、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社交行为等情况,听取家属对单位工作的意见建议;向家属宣传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签订《纪检监察干部家庭助廉承诺书》,引导家属当好“教育员”、“守门员”和“监督员”。

外出报备知动向。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报备制度,规定县纪委委员,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乡(镇)纪委、县级部门纪委(纪检组)的所有纪检监察干部,因出差、出访、学习或离岗休假离开本县的,必须提前1至3天向县纪委报备外出事由、起止时间、地点、联系方式以及外出期间接替自己工作的人员情况等,并对外出期间人身安全、纪律作风、行为举止等提出要求。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向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外出报备94人次。

及时提醒早预警。定期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分析研判,对思想、家庭方面的一般性问题采取教育疏导式的谈心,对工作、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纪律不严的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运用“四项谈话”制度,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谈和组织提醒谈话,防止“破冰”和“越轨”的行为发生。截止目前,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46人次,组织提醒谈话1人次。

强化督查筑防线。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以及委局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督查。今年以来,重点围绕纪检监察干部遵守换届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共对全县纪监察干部开展纪律作风督查6批次107人次。通过强化监督检查,时刻敲响警钟,筑牢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防线。(郭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