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曲靖市纪委消息:经查,陶建在担任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麒麟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款人民币共计4万元。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研究并报曲靖市直机关工委批准,决定给予陶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经曲靖市监察局派出第五监察分局研究并报曲靖市监察局同意,决定给予陶建行政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