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昭通市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方案明确,专项治理工作明确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纪委牵头具体负责,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多个部门协同配合,形成专项治理检查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检查组通过不打招呼进村入户、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查验、走访群众等方式,采取自查自纠、组织检查、常态整治等形式,推行“三顺一倒查”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方案指出,专项治理重点紧盯 “四个意识”不够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千方百计搞套取、吃拿卡要不收敛、优亲厚友失公平、截留挪用伸黑手、失职渎职损民利、作风不实假大空九大扶贫领域问题为监督重点。要求各检查组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采取靶向监督,标本兼治,坚持扩大问题线索发现范围,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严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做到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对明知故犯,重复旧犯,教育还犯的一律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并发挥曝光警示作用,达到警示威慑效果。
方案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开展专项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解决“不能”“不敢”“不会”的问题,不折不扣将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畅通、拓宽诉求反映和信访举报渠道,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扎实做好线索排查、线索移交、线索处置、问责追责、通报曝光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坚持“稳、准、快、狠”,对在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警示威慑作用,为全市脱贫攻坚任务如期顺利完成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姜红 郑修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