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近日,保山市纪委印发《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对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进行部署要求。
《通知》指出,要结合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持续深化“两个责任”落实,不断细化、实化纠正和整治“四风”问题的具体手段和方法,将高位推进和解决具体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创新监督检查手段,对节庆假日易发多发问题深挖细查。要继续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层层开展监督检查。要结合实际,加强与信访、督查、网信、财政、审计、公安、交通、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构建相互通报、线索移送、合力查证等有效机制,提高发现问题能力。要认真研究分析节庆假日“四风”问题出现的突出情况和问题,紧盯管理“死角”和监督“盲区”,采用随机、突击、交叉等检查方式,不打招呼、不定路线,深挖细查,切实使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等“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通知》明确,市纪委将组成节日明察暗访组,深入部分县(市、区)、园区和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执纪问责。并要求各县(市、区)纪委、园区纪工委、市纪委派驻(出)机构于2018年2月9日前,将监督检查情况汇总报送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