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1至11月,全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710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0330人次,占60.4%;第二种形态处理4105人次,占24%;第三种形态处理1709人次,占10%;第四种形态处理959人次,占5.6%。
全省11月份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人数较10月份均呈现增长趋势。11月份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2245人次,较10月增长19.35%。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139人次,增长19.35%;第二种形态处理716人次,增长4.39%;第三种形态处理259人次,增长43.88%;第四种形态处理104人次,增长9.47%。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切实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推动全省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