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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重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发布时间:2017-12-25 08:46:54   来源:光明日报

近日,云南省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出台有力措施,重点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力度。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迅速传达学习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云南省委书记陈豪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在省委常委会和全省州(市)委书记扶贫工作座谈会上进行传达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抓起。12月17日,省委常委会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省委常委会和省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以“关键少数”的自我革新,形成“头雁效应”。

云南省有88个贫困县,是全国贫困县最多的省份,脱贫攻坚的任务十分艰巨。云南省在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整治力度。12月上旬,省委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重点针对10类问题,既坚决惩治腐败,又集中整治和纠正扶贫工作中不尽责、落实差、不精准等方面的作风问题。省纪委建立了五项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针对性和操作性。9月上旬,省纪委常委带队组成9个检查组,深入19个贫困县、20个乡镇、34个贫困村开展了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项检查,督导各级认真抓好五项工作机制的落实。截至11月,全省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21297件(次),移交问题线索9987件(次),给予问责62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5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8人。

12月17日,省纪委出台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22条具体措施,加大对“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新表现进行整治,重点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六个严禁”“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等工作中,敷衍塞责,整治不力,“零报告”问题的地区和部门(单位),上级部门检查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群众举报反映强烈问题经核查属实的,既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