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扶贫领域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12月21日,保山市召开第1次联席会议,部署全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时,会议对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专项治理实行工作旬通报制,每月1日、11日、21日,由市纪委牵头,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汇总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或制定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对组织不力、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给予重扣分。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实抓长抓细,以具体数据和事例支撑发现的每个问题;要突出问题导向,用好整治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六项工作机制;注重方法措施,牢固树立“管政策出台就要管政策落实、管资金分配就要管资金使用和资金安全”的意识,以“没有发现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的认识和态度,参与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杨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