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凝聚改革合力,强化组织协调,制定路线图,把好时间节点,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保高效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加强领导,明确思想。及时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人大、政府、纪委、组织部、政法委、检察院等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试点工作小组,在市纪委设立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职责,细化分工,积极发挥“施工队”作用。市委书记站在改革第一线,亲自部署试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市委常委会议、工作小组会议,协调解决改革试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提高站位,积极谋划。严格时间节点,把握关键环节,印发《文山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文山市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文山市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工作方案》的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倒排工期,细化责任,坚决按照“转隶—召开人代会产生监察委员会—挂牌”的时间顺序制定“路线图”,将改革试点工作各项任务明确到人、时间节点明确到天。
把握重点,深入调研。重点围绕机构设置、人员转隶、办公用房等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市属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市长多次召集市纪委、财政、机关事务中心等部门,对办公场所进行研究。市纪委、组织部、政法委、编办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采取召开座谈会和交心谈心的形式到市检察院开展工作,进一步了解涉改干部思想状态,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乱。目前,制定《文山市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初步方案(讨论稿)》,提出了文山市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方案。
注重宣传,强化氛围。通过文山日报、市纪委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转载中央、省委、州委深化国家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紧扣制定试点方案、人员转隶、机构组建等关键节点,宣传文山市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营造利于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吕玉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