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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监督哨】虚报冒领改造款 村党总支书记被处分

发布时间:2017-12-20 08:11:45   来源:红河州纪委

“怪自己耍“小聪明”,一时产生了贪念。我辜负了组织和群众的信任,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现在想起非常后悔……”绿春县戈奎乡哈鲁村党总支书记陈不坤在接到处分决定时说到。

经查,2014年,陈不坤以其父陈某某的名义申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拆除重建项目,享受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拆除重建补助款15000元。2015年,陈不坤以本人名义申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拆除重建项目,享受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拆除重建补助款11555元。陈不坤与其父陈某某申报的拆除重建房屋均为同一幢。

2017年9月4日,经戈奎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不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执纪者说】

陈不坤作为村党总支书记,理应模范遵守党纪党规,但却为了一己私利,利用手中的“微权力”谋取个人利益,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影响恶劣,必然受到党纪严肃处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探头”靠前、挺纪在前,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微权力”的监督制约,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问题,杜绝“微腐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绿春县纪委  陆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