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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翠萍到德宏州督查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等四项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20 08:02:31   来源:德宏州纪委

12月12日至13日,由省纪委常委叶翠萍带队的调研督查组到德宏州,就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派驻机构改革、巡察工作以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四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研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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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督查组先后深入德宏州纪委、瑞丽市、芒市实地调研指导,听取了州纪委和两地四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查看了瑞丽市改革试点工作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和技术用房,检查了芒市轩岗乡搬迁点建设情况。

叶翠萍指出,德宏州委、县(市)党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施工队长”职责、纪委书记当好“施工队员”,坚持“冲在一线、干在一线”,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巡察工作采取“州县一体化”模式破解了熟人社会巡察难的问题,成效明显。同时,也指出了存在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

叶翠萍强调,德宏州、县(市)党委、纪委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抓住关键环节,倒排“工期”,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实责任,用足用好试点经验,主动对接,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抓牢转隶这个关键,深入做好转隶人员思想工作,培养转隶干部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做到“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实现“合编、合心、合力”;要以严实的作风做好基础工作,做到“人员编制必清、机构设置必清、问题线索必清”,按期完成州、县(市)监委组建工作;要大力推进全面融合,相互补齐短板、相互融合好经验好作风,着力培养政治上忠诚干净担当,业务上精通党章党规党纪又熟悉宪法法律法规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加大实践创新,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叶翠萍要求,要抓实派驻机构改革,加强队伍配备和人员培训,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要持续巩固探索“州县一体化”巡察模式,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要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惩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突出群众的主体意识,如期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据悉,德宏州、县(市)积极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落实了办公场所,制定了内设机构设置建议方案,衔接确定了州和县(市)人代会召开的具体时间,与检察院衔接线索移交、资产划转工作;有序推进派驻机构改革,起草报批改革实施方案和意见,优化机构设置、合理核定编制及领导职数、创新监督机制、强化后勤保障;创新开展“州县一体化”巡察工作,三轮巡察43个党组织,发现问题576个,移交问题线索190件;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出台了《德宏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检查办法》,开展扶贫领域纪律检查116次,督促整改问题343个,约谈151人,通报119人,立案查处41件42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德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