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在省纪委和州委的领导下,牵头扎实抓好监察体制改革任务的落实,助推各项工作有序按照“路线图”“时间表”稳步推进。
设置“时间表”推进各项任务。根据《实施方案》,科学制定《转隶组建工作方案》和《转隶工作推进时间表》,州级《转隶组建工作方案》列出47项具体任务清单,细化47个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责任到岗、到人、到事。
办公场所初步保障到位。州、县(市)纪委积极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给予支持,较好解决各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后的办公场所问题。目前,正抓紧对办公用房进行必要改造。同时,州纪委在自身办公经费有限的情况下,拨付140万元用于支持各县(市)改革试点工作,州级已完成所有办公设备的采购工作。
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州、县(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设置初步建议方案已报经同级党委常委会研究审议通过后报省编办审定,目前正在抓紧拟定“三定方案”。州、县(市)两级均撤销监察局、预防腐败局2个部门,撤销人民检察院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3个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设置内设机构。按照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的要求,州纪委监委将拟设置18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泸水市纪委监委拟设置15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支部;福贡县纪委监委拟设置14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总支;贡山县纪委监委拟设置12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支部;兰坪县纪委监委拟设置15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支部。
推动人员转隶平稳过渡。州纪委于10月底、11月底先后两次对州、县(市)两级涉改部门的机构数、编制数、领导职数、实有人数等情况进行调研摸底,州、县(市)两级检察院行政编制232名,按照不低于26%的转隶比例,可划转编制61名,现已初步确定转隶人员32人。州、县(市)纪委、检察院主要领导已完成对涉改人员和有意愿转隶干部的谈心谈话工作,确保转隶人员思想稳定。
认真谋划监察委员会人员组成方案。州纪委及时下发《关于做好县(市)监察委员会领导成员人选考察工作计划》,州、县(市)纪委积极与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研究制定人员组成方案。州监察委员会人员组成方案于12月15日由州纪委、州委组织部主要领导与省纪委进行人选沟通酝酿,目前,省纪委考察组正对人选进行考察。
主动加强与涉改部门沟通衔接。州、县(市)纪委成立的工作专班积极履行职责,分别与同级财政部门、检察院就检察院转隶部门车辆、办公设施设备、案件线索移交等问题进行沟通衔接。州、县(市)纪委主动与同级人大机关就人代会召开具体时间、会议议程等内容进行沟通衔接,州、县(市)监察委员会将随着各级人代会的召开而相继组建完成。(怒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