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不等、不拖、不观望,严格对标对表,周密谋划部署,迅速有力行动,把全面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党委一号工程”和“改革头等大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效率,紧锣密鼓、争分夺秒开启了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丽江进行时”。
迅速成立了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市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迅速安排部署改革试点工作,始终强化党委对监察委员会组织形式、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机构和工作衔接、日常纪法监督和执纪审查调查等各方面的“全过程领导”。及时成立改革工作专班,召开5次市纪委书记专题会议、5次市纪委常委会议和3次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会议,全面分析梳理各阶段、各环节、各部门的重点任务和面临的难点问题,形成了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有条不紊地逐一推进落实各项工作。
市委书记自觉履行“施工队长”职责,带头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亲自审核把关全市《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转隶组建工作方案》,亲自协调人员转隶、机构调整等重点难点问题。市委常委会议2次专题研究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事宜,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和转隶组建方案,明确细化了改革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明确7个方面重点任务和48项具体工作。研究制定了市委改革试点工作小组职责、工作规则以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分工、办公室职责、办公室制度等5项制度规定。研究制定改革试点工作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梳理出了7个方面重点任务和48项具体工作,明确了每个阶段、每个步骤的时间节点,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事、具体人,并实行“挂图作战”和台账管理,确保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凝聚改革共识的重要引领,市纪委会同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2次,开展涉改人员集体谈心谈话2次,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50余人次,增强转隶人员认同感和归属感。同时,制作发放《转隶人员意向调查表》,认真收集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个人意愿、意见建议等内容,确保改革过程中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夯实改革试点工作基础。在充分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丽江市纪委市监察委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初步方案》。
坚持“一天一联系、一周一汇总”协调机制,设立全市改革试点工作微信联络群和办公电话专线,并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汇总工作动态,及时向省纪委汇报进展情况、请示有关重大问题,向县(区)党委、纪委传达最新部署和要求。目前,各县(区)已同步与全省全市全面启动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均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完成了动员部署,并按程序报批后下发了实施方案和转隶方案。市、县(区)正在按照“施工图”和时间节点精准施工,紧张有序地开展转隶干部谈心谈话、办公选址、对接资产划转和案件线索移交、报审纪委监察委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初步方案、制定组织人事工作时间表等工作。(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