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必须牢牢抓住转隶等关键环节,倒排‘工期’,按图‘施工’,抓实‘四项工作’,实现‘四个目标’,加快推进,确保不跑偏、不走样。”德宏州委书记自觉履行“施工队长”职责,亲自审核把关改革实施方案,亲自协调重点难点工作,对全州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划出“时间表”“路线图”。
抓实“四项工作”。一是12月8日以前,全面启动开展工作,州和5县市已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二是2018年2月初州人代会召开前,集中力量确保转隶到位,确保机构数、人员编制数、领导职数“三个不增加”,确保工作无缝对接。三是2月2日至7日,确保州人代会如期顺利产生州监察委员会。四是2月至8月,监察委员会组建后,把精力转到工作融合和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上来,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完成州、县市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明年1月底,依法产生县(市)监察委员会,2月初,依法产生州监察委员会、任命监委组成人员。二是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监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惩治腐败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三是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整合反腐工作力量,实现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力量配备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四是扩大监察范围,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