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委统一部署,今年7月12日至9月12日,省委巡视组分别对临沧、普洱、红河、丽江、曲靖、玉溪、大理、德宏8个州(市),曲靖市麒麟区等10个县(市、区)和部分州(市)管辖的经济开发区等党组织进行巡视,对6个脱贫攻坚县和丽江市旅游市场整治情况进行机动巡视。近日,省委巡视组分别向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的地区(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视情况。
反馈中,各巡视组指出在巡视中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党的领导方面,有的被巡视党组织对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上轮巡视整改后,顶风违纪问题仍屡禁不止;有的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紧下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后劲不足”;有的“四个意识”树得不够牢,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有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薄弱;有的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弱化,未将“三重一大”等方面重要事项纳入党组会议研究范畴。在党的建设方面,有的被巡视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有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国企党建工作弱化虚化;有的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有的被巡视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十八大以来仍有少数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有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纪(工)委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不到位,执纪监督不够有力,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不到位;有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公务接待不严格,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领导干部对“亲”“清”政商关系缺乏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些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仍易发多发。同时,本轮巡视还收到一些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部门办理。
省委巡视组在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的整改建议中指出,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强化政治担当,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持续抓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纪委要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轮岗交流等制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用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要求。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把“严字当头”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导向。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