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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严明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纪律

发布时间:2017-12-10 08:31:28   来源:昭通市纪委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改革环境,日前,昭通市对全市各地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八个严禁”,从严要求工作纪律。

严禁发表与中央、省市关于监察体制改革决定相违背的言论,拒不执行改革决策部署,对改革各项政策规定阳奉阴违、妄加评论和传播小道消息;严禁拒不执行组织作出的机构编制调整、干部职位变动交流的决定;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突击进人、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严禁利用改革和转隶之机,隐藏、私藏问题线索;严禁突破办公用房标准和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瞒报、漏报国有资产或擅自转让、转借、转移、调换、变更用途;严禁借改革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干涉、妨碍、阻挠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对违反“八个严禁”纪律要求以及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的问题线索,将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决不姑息。(王永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