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认真督促监督单位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强化理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督促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各级党组织牢牢抓住理论武装这一重要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深化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认识,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思想基础。监督单位广泛采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辅导、专家讲座、个人自学等形式,系统学、深入学、结合学,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各级党组织切实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全面从严的要求落实到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各方面。省工商局党组始终筑牢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努力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省质监局党组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下发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等重要文件。
强化政治站位,抓好巡视整改。督促监督单位开展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持续推进整改任务的落实。认真开展了中央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相关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阶段性整改任务。
强化纪律意识,持续纠正“四风”。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既抓重要节点的监督检查,又抓平时的随查随访、明查暗访,重要节庆和重大活动前有针对性地重申纪律规定,从严禁公款吃喝、滥发钱物、公车私用、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公款购买寄送贺年卡等具体要求入手,抓住一个个重要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敏感时期,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明查暗访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公开曝光力度。
强化监督执纪,落实监督责任。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和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机关纪委全面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规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认真落实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联系)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与支部其他成员谈话制度;纪检组组长与新任处级领导干部、新进单位人员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制度。驻省工商局纪检组还将党风廉政教育从机关拓展到家庭,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充分发挥家庭在党风廉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春节前向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家属发出《致省工商局、省质监局领导干部家属的一封信》,提醒领导干部家属常念“廉洁经”、勤吹“廉洁风”、紧守“廉洁门”。(孔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