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7日,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云南省公安厅委员会关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具体规定》、《中共云南省公安厅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两个重要文件。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公安厅党委委员要作表率,领导干部敢于担当,以上率下,常抓常严,持之以恒,以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纪律作风检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成果。
会议指出,公安机关具有红色优良传统,讲政治、讲大局,维护核心、看齐追随是天职。全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及全体民警要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作为讲政治的主要标志,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任何时候都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任何时候都要向核心看齐、遵领袖指示、听统帅号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公安现役部队要坚决维护和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维护主席的核心和权威,坚决听从主席的召唤,确保“枪杆子”和“刀把子”始终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会议强调,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五年来,为党风政风的好转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今年出台的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更加严格,要求更高、更具体、更具有操作性,为全党作出了表率,省委立即制定了贯彻实施意见。省公安厅党委迅速研究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全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厅党委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工作、生活中和八小时以外始终做到慎独、慎微,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在全省公安机关真正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中,要在学懂弄通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要义和精髓上下功夫,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真学真信真用,特别是“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要反复学,认真理解透,关键是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确保每名领导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公安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全省公安机关要把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鉴别力,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党中央、省委和公安部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全省公安机关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政府《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终生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结合公安机关实际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
在昆厅党委委员,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孙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