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下午,德宏州委召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就全州做好下步改革试点工作作出部署。州委书记、瑞丽试验区工委书记、管委主任、州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主持会议。
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贺勇汇报了全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会议审议了《州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审议稿)》,参会同志分别结合各部门和单位实际作了发言。
会议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对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全州各级党委、纪委及有关单位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把落实监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际行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拥护改革,凝心聚力推进改革,不折不扣落实改革。
会议强调,全州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确保不跑偏、不走样。当前要按照《全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州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工作方案》和《州纪委、州监委内设机构建议方案》,把握操作步骤、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全面启动开展工作,集中力量确保人员转隶到位,如期顺利产生州监察委员会,认真做好业务提升和队伍融合,积极稳妥推进全州监察体制改革。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把监察体制改革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党委负主责,党委书记履行好“施工队长”职责,夯实主体责任。州纪委要在州委统一领导下,抓好专责职责,以“绣花”功夫精致施工。州人大常委会、州委政法委、州检察院、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等部门,既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任务落实,又要服务全局,紧密配合,形成有效对接机制,合力推进改革。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对政策的宣传解读,为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全州监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德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