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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专题研究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丽江市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07 08:00:28   来源:丽江市纪委

12月5日,丽江市召开四届市纪委第42次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丽江市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审议了《中共丽江市委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对丽江市开展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强调要坚持把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以落实整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动力,在全市上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指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对营造丽江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把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重要抓手。要认真对照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深刻反思,深入分析,深挖根源,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以上率下,动真碰硬,推动全面整改,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真正做到纠正、纠错、纠偏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央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的《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省委巡视组工作规则》《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认真做好丽江市委、县区委第四轮巡察意见反馈工作和问题线索移交工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结合各个巡察对象的特点,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要聚焦“关键少数”,紧盯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着力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在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全市巡察工作,严格程序,依纪依规巡察,敢于发现问题、如实反映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真正发挥巡察的“尖兵”和“利剑”作用,回应群众期盼。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明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突出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完成时限,明确整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任务全面分解、责任全面落实。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对照检查,严肃对待,承担责任,带头整改,推动改进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对照检查、查找不足,整改落实。要强化督查问责,抓好跟踪问效,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维护省委巡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丽江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脱贫攻坚、产业转型升级、保障改善民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实现丽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