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丽江市不等、不拖、不观望,迅速行动,把全面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党委一号工程”和“改革头等大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效率,紧锣密鼓、争分夺秒开启了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丽江进行时”。
市委高度重视,自觉担负主责。市委带头增强“四个意识”,以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议、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及时传达中央、省委和省纪委相关精神,研究部署具体贯彻落实意见。迅速成立了由市、县(区)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市、县(区)两级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小组。市委书记自觉履行“施工队长”职责,带头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亲自审核把关改革实施方案,亲自协调重点难点工作。及时召开市委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和全市动员部署会议,市委常委会议2次专题研究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方案,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纪委加强组织协调,主动履行专责。市纪委迅速反应,立即行动,坚持在第一时间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省纪委部署要求,积极牵头抓好工作落实;第一时间与市人大常委会、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委编办等单位衔接改革有关事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第一时间召集市纪委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和县(区)纪委书记工作会议,安排落实具体措施和任务。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严肃纪律要求的通知》《关于抓紧做好县(区)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起草和报批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市纪委常委分片督导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市县(区)改革进展情况周报制度的通知》,为试点改革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制度机制保障。
深入调查研究,精准摸清底数。市纪委正会同有关部门深入一线,紧锣密鼓开展调查研究、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工作,与市检察院深入交换意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全面了解掌握机构编制、人员信息、资产状况和案件线索等情况,并建立了转隶干部信息库、案件线索清单和转隶工作台账,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为确保在既定时间全面完成转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细化落实责任,强化分工协作。研究制定了市委改革试点工作小组职责、工作规则以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分工、办公室职责、办公室制度等5项制度规定,成立办公室工作专班,争分夺秒、有条不紊地推进落实各项工作。紧扣时间节点,抓住关键环节,认真研究制定了改革试点工作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梳理出了7个方面重点任务和48项具体工作,明确了每个阶段、每个步骤的时间节点,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事、具体人,并实行台账管理,确保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借鉴改革经验,大胆活学活用。市纪委组成考察组到北京市丰台区纪委监委考察学习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围绕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学习交流,为全市做好过渡期间的工作衔接、做实转隶组建工作、稳步推进机构职能融合、履行监察委职责权限、运用调查手段等关键环节提供了有力指导。
做好思想引领,打消思想顾虑。市纪委会同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2次,开展涉改人员集体谈心谈话2次,并由主要领导分层次分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50余人次。同时,制作发放了《转隶人员意向调查表》,收集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个人意愿、意见建议等内容,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过程中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坚持“七个结合”,注重统筹推进。丽江市坚持把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与强化正风肃纪结合起来,与省委巡视组对丽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结合起来,与严明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纪律结合起来,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结合起来,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以开展“对标一流、争先进位”行动为契机,着力推进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为开创丽江改革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涂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