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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三巡视组向普洱市委反馈巡视情况

发布时间:2017-11-28 07:52:05   来源:云南省纪委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17年11月27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普洱市委反馈巡视情况,向普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反馈巡察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周业勇主持召开向普洱市委书记卫星的反馈会议,出席向普洱市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情况会议,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省委巡视办副厅级纪检监察员刘成志传达了省委书记陈豪听取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周业勇代表省委巡视组分别向卫星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卫星主持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12日至9月12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普洱市委进行了巡视。巡视组认真贯彻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政治要求,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盯住党委,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深入揭示被巡视党委在政治担当、政治生态、执行政治纪律、抓好脱贫攻坚、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视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充分发挥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并向省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周业勇指出,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市委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存在差距和不足,对上轮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还有差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主体责任抓得不牢;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有差距,理解政策不准确,扶贫资金使用违规问题时有发生,易地扶贫整改工作推进缓慢。市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抓党建重布置轻督查、重要求轻指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党建与业务工作“双促进”有差距,基层党建薄弱,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不严格,选人用人视野不宽。市委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不够有力,干部监管“抓早抓小抓经常”不够,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纪委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不到位,执纪监督不够有力,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不到位,存在廉政潜在风险;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公务接待执行不严格,违规发放津补贴。同时,巡视组还收到一些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部门办理。

周业勇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市委领导核心作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切实把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强化阵地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紧紧围绕“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的战略目标深化改革推进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要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夯实组织基础;坚持从自身抓起,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起,不断增强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决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等制度规定,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真正把思想政治工作、从严教育党员和群众工作落实到支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从严从实选用干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原因,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三是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要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的主动权,认真担负起党委的主体责任;紧紧扭住“牛鼻子”,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认真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纪委要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好专责机关作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刘成志对巡视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普洱市委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制定整改清单、抓好巡视整改、按时报送情况;要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强化约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对巡视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卫星表示,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客观中肯、准确深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市委诚恳接受、严肃对待,将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好班子、带好队伍,把自己摆进去,切实抓好整改,做到让干部群众满意,让省委放心。一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反思,深入分析,深挖根源,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抓好整改;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将巡察制度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抓手,着力构建更加清朗的政治生态;三是紧盯突出问题,及时成立领导小组,迅速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将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责任扛在肩上,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全面整改;四是落实“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求,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逐一对号整改,强化督查问责,做到不推诿、不遗漏,确保整改“不悬空”“全见底”。

省委第三巡视组全体成员,普洱市委常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普洱市其他在职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市政府秘书长、市委巡察办主任和市委各巡察组组长,市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10县(市、区)委书记及近三年来退休原任副厅实职以上老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