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德宏州委印发了《关于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州各级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进行专项纪律检查,这是德宏州传导压实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政治责任的有效举措之一。
严明要求,压实责任。德宏州委、州纪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传导压实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政治责任,州委先后印发了《中共德宏州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关于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严明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责任和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学习表率作用,做到全面准确,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学用结合。
强化自查,传导压力。德宏州委、州纪委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省委实施意见和州委要求,对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进行监督和自查,对不认真学习的党员干部要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及时约谈诫勉,红脸出汗,层层传导压实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政治责任。
强化监督,严格执纪。德宏州委、州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管理和监督范围内的各级党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进行检查、抽查;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情况纳入政治巡察的首要内容,采取政治常识测试、专项巡察等办法,对各级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进行“政治体检”;对组织学习不认真、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检查走过场、学习效果不明显的,严肃追责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今年底明年初,德宏州纪委将对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为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德宏边疆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