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临沧市召开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市纪委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对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好工作贯彻落实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重要批示精神,传达学习《关于五年来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并以此带动全党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报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工作总结》、省委新修改的《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会议指出,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上来,着力抓实当前各项重点工作,推动高标准、高质量实现脱贫目标。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严从实,用工作成效、工作进展情况检验干部工作作风,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加强专项整治,严惩重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和腐败行为,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会议强调,五年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治“四风”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作风建设取得明显好转,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但要清醒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报告》《总结》分析和指出的一些问题在我市也不同程度存在,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绝不能有停步歇脚的思想,必须以坚若磐石的信心、奋发有为的担当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充分整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市委驻8县(区)督查巡查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力量,近期迅速组织开展一次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为全市“大干一百天完成全年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以实际成效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目标任务落实。要进一步总结分析、梳理排查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还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始终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临沧落地生根。要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新修改的《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研究制定《临沧市巡察工作实施细则》《临沧市2017—2021年巡察规划》,以制度为保障,推动全市巡察工作全覆盖。(杜群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