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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材工业行业协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11-03 08:20:55   来源:云南省纪委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14日至5月14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省建材工业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党组进行了巡视。6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协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组核心作用不明显”的整改情况

1.加强党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党组班子建设,以庆祝建党96周年为契机,系统开展“学习一次党章、学习一篇理论文章、上一次专题党课、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唱一首红歌”的“五个一”系列活动,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党性观念。二是7月17日召开党员领导干部大会,专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开展学习研讨。三是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8月9日至8月11日,以“学习党章、践行党章”为主题开展了为期3天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第5次学习,共组织学习了10余项党内规章制度,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党纪法规意识,树牢“为党工作”的思想理念。四是在7月21日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把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纳入党组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内容进行对照查摆,深刻反思,剖析根源,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改。

2.积极发挥党组在推动行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主动融入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有关产业政策,进一步加大行业管理指导服务工作力度,引导建材行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实施方案》。①加大建材产业政策的宣贯力度,通过协会电子政务网站、《建材发展导向》杂志等媒介,宣传国家政策导向性文章34篇;②加强水泥企业生产情况调研和数据汇总分析,及时汇总统计全省32.5等级水泥生产情况,根据调研结果显示,已全面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其他品种32.5等级水泥比例有所下降;③充分利用调研机会对企业进行淘汰落后产能、产能置换等政策宣贯;④积极推进绿色建材推广和推行绿色建材评价工作,指导帮助1户所属企业与两家建材企业就绿色建材评价工作进行了接洽。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实施意见》。发挥行业协会作为中国建材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副主席单位作用,支持建材企业对外进行产能合作及技术输出,并重点指导推进有关示范项目。三是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质量强省建设2017年度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①7月制定了《云南省建材工业行业协会关于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年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从调结构、创品牌、培养技能、统计调查、标准化建设等五个方面制定了推进措施;②充分利用到企业开展工作的机会进行质量督导,指导企业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四是指导帮助行业企业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开展行业技术交流,联合主办了“2017年第九届国内外水泥粉磨新技术大会暨展览会”,共有120户企业220人参加了大会,26名专家学者围绕“创新优化、高端智能、提质增效”的主题作学术交流发言,并组织参观省内粉磨技术先进示范生产企业,增进企业间的交流学习。五是加大基层企业调研工作力度,建立每季度定期到行业企业调研机制,7月至8月先后到9户建材企业开展工作调研。六是建立全省建材工业信息数据库,按月完成和发布建材产品产量、质量、效益、能耗等基础数据统计,为行业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按季度完成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及时上报省政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3.强化对所属企业管理指导职能的履行。针对2户直属企业经营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履行职责,加大对企业的指导帮助力度。一是为帮助所属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按照“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的任务落实机制,7月25日至26日组织工作组到直属企业开展了年中督促检查,认真督查经营目标任务中各项重点工作的实施进度,促进企业加快推进经营目标责任的落实。二是积极指导帮助企业促进经营发展。7月至8月到所属企业开展了5次调研联系工作,了解企业发展状况,为企业提供行业实时前沿资讯、发展趋势动向、技术创新信息,进行专业指导帮助,提高管理效率,促进经营发展。三是积极为企业创造相互交流学习、开阔视野、取长补短的机会,形成行业优质资源共享、先进理念方法互通的良好局面。组织1户直属企业领导干部到相关企业参观学习新技术,并在充分调研市场前景的基础上,争取合作,谋求新的经营方向。四是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指导1户直属企业完成5个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完成2个省级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协助2户企业抓好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前期工作。

(二)关于“规矩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1.加强学习教育,增强规矩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开展,协会党组制发文件,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做出安排;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党组先后6次组织开展了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集中学习;全系统15个基层党支部按照协会党组的统一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

2.从严规范会议要求,坚决杜绝替会现象。一是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会议文件精神,严格按参会人员要求参加会议。二是建立了参会情况督促检查机制,每2个月对参会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三是8月14日至16日对协会机关和所属各单位2个月以来的参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经督促检查,自巡视意见反馈以来,已严格执行了省委、省政府的参会要求,未再出现替会情况。

3.深化思想认识,严格规范党代表选举工作。一是在8月11日组织开展的全系统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上,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了学习培训,全面讲解了党代表的选举程序、选举纪律等规范性要求。二是对1名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引以为戒。

4.结合机构设置中的相关事项,全力配合省委省政府做好行业协会深化改革工作。按照近期省委、省政府推进行业协会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全力配合做好调研、摸底等相关工作。一是积极配合省级有关部门扎实做好本单位基本情况的摸底调研,按时上报了《云南省建材工业行业协会关于今后改革发展有关意见建议的报告》。二是按照省委有关会议要求,认真梳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云南省建材工业行业协会关于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的报告》,专题上报省级有关部门。三是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协会主要领导多次参加省政府组织的汇报会,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四是对相应岗位和机构做出调整,已不再设置“会长助理”职务。五是将《云南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列入8月9日至11日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集中学习,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了严守机构编制法规的自觉性。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不健全,作用发挥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严格督促党建责任落实。一是为确保党建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将“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建工作督促检查”的工作要求形成常态,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二是组织专项检查组,于8月14日至16日到所属3家单位开展了2017年上半年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督查,着力从党建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和发展党员工作等方面开展了全面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要求,从严督促责任落实。三是多次与1户企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沟通,指导企业党委进一步优化了班子成员分工、明确“两个责任”、理顺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机制,安排企业党委书记参加专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党建业务能力,确保党委书记扎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2.加强基层党组织工作台账建设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务台账清理整顿,于8月11日向全系统4个基层党委和15个基层党支部制发了《基层党组织基础党务台账清单》,责成各级党组织严格按清单要求抓好2017年以来党务台账的收集整理,今后严格按台账清单开展党建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提升年”党务台账的管理,制发了协会《基层党建提升年实施方案》,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一方案三清单”开展工作。三是将新版的《党支部会议记录本》发放至全系统各基层党支部,并督促规范会议记录,目前各支部已按要求使用,切实做到专本专用。

3.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一是完成了机关党委的换届选举和机关纪委的选举工作。二是制发了《党支部换届预通知制度》,形成基层党支部换届预通知的长效机制,防范换届不及时现象的发生。

4.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一是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支部今后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分解到月、责任落实到人;按照通知要求,各基层党支部已于7月底前制定了下半年工作计划,并明确了讲党课的人员和时间表。二是在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中,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并带头讲党课。三是8月11日组织开展了全系统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重点学习培训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党费收缴工作、基层党务台账清单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

5.开展发展党员清理整顿工作。一是发放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至全系统15个基层党支部,各支部均按要求将流程图上墙悬挂在支部活动场所,形成制度,时刻提醒,提升程序观念和规矩意识。二是以党员、党组织信息采集工作为契机,认真按相关要求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了党员信息。三是针对2户所属企业党员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成工作组先后2次分别到企业调查了解情况,在核实相关问题的基础上,责成2户企业党委对2名责任人作出批评教育处理,并由责任人作出个人书面检查。四是积极抓好1户破产企业流动党员属地移交管理的对接协调工作。多次与驻地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但根据驻地有关部门的书面回复意见,认为目前还不具备纳入社会化管理的条件,不同意该企业流动党员的属地移交。为此,已进一步加强与昆明市有关部门的协调,努力争取属地移交工作,并责成企业党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二)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1.严格规范党组会议操作程序。一是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第5次学习内容,进行集中学习,进一步深化对党组工作规则的认识,提高规范执行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会议制度,重新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制定出台了《会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党组会、会长办公会会前动议、议事范围、参会范围、议事程序、议事回避、会议记录等作出规范性要求,形成长效机制。三是规范执行会议操作程序。自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召开的历次党组会、会长办公会,均在会前进行充分沟通酝酿,会中严格执行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2.进一步规范了会议记录。一是自6月起,党组会议记录严格使用统一印制的“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本”和“党委(党组)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记录簿”进行规范记录。二是认真执行“每2个月对有关会议记录进行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于8月10日至11日对6月至7月的会议记录进行了专项检查。三是结合8月14日至16日开展的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对所属各单位党委会议记录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严格执行会议议事程序。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建立了主体责任落实制度。为确保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一是制定出台了协会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从19个方面逐级明确细化了主体责任。二是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内容、工作措施和责任追究,做到责任分解、职责明确、措施保障,形成长效落实机制。

2.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一是于6月召开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深入总结,安排部署2017年度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在制定出台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中,将“党组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明确,形成常态。

3.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分别签订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书记与所属3家单位党委书记重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今后将严格按照责任书的考核评分标准加强年底考核。二是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于8月14日至16日对所属单位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

(二)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在现有干部队伍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分析研判干部队伍实际,调整了1名党员干部充实到协会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二是按程序完成了机关纪委的选举,进一步增强了履行监督责任的能力。

2.从严加强监督管理。一是设置了协会信访举报信箱和邮箱,并粘贴在机关和所属单位公开栏,加强了日常问题线索的收集整理,强化职工群众参与监督。二是围绕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结合8月14日至16日的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工作,对所属3家单位开展了纪律作风专项检查。在开展监督检查前,专门制定了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方式,并严格执行。

3.进一步完备执纪审查程序。针对巡视组指出的1名人员“执纪后续工作”问题,在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经考察、支委会讨论、公示、支部党员大会表决、机关党委研究、上报决议等程序,已完成了执纪后续工作。

(三)关于“落实组织人事纪律不严”的整改情况

1.强化组织人事制度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在8月9日至11日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执行组织人事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开展组工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行动,不断提高干部工作业务能力。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出台了协会《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会议推荐、谈话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落实全程纪实监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二是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工作要求,将该守则制作为牌匾悬挂在党组会议室,时刻提醒。三是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协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办法(试行)》,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

3.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集中检查,提升规范管理水平。一是及时成立了干部选拔任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完成了干部选拔任用自检自查工作,并配合省级相关检查组完成了集中检查工作。二是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专项检查工作,并及时反馈了检查结果。三是按要求完成了2名干部的任职年限认定工作。

4.加强个人事项报告的规范管理,从严解决存在问题。一是制发了协会党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的通知》,提出学习和工作要求,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对党忠诚老实,防止漏报、瞒报、不如实填报情况的发生。二是研究制定了协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干部个人事项核实结果界定,从严提出组织认定和处理意见,强化责任追究。三是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考虑时间节点,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肃认真处理了5名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瞒报、漏报、前后填报不一致等问题,进一步强化警示警醒。

(四)关于“资金管理风险”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落实《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固定资产出租严格按省级有关部门的批复要求执行。

2.加强资金风险防控管理。一是成立了协会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日常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二是按照完善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积极修订协会《资金支出管理办法》,对资金管理、财务报销等程序作出规范性要求。三是从2017年起不再向下属单位收取管理费。四是纪检监察室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费用报销等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五是继续每年聘请中介机构对协会机关和所属单位经济业务进行审计,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财务报销审核把关程序。一是自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在费用报销中进一步加强了原始凭证的审核,督促经办人、证明人在填报原始凭证时对发生经济事项内容进行完整记录并签字确认,严格规范履行相关手续。二是研究制定了协会《看望慰问病人支出标准》,明确了看望慰问病人的支出标准和“事项经办人员要及时在原始凭证中记录看望人员姓名、看望时间、看望地点等信息”的工作要求,在费用报销中严格审核把关。

(五)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巡视期间已清退了有关加班费和移动通信费。二是制定出台协会《机关干部职工工作时间规定》,明确“今后加班不再发放加班费”的规定,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制定出台了协会《办公用房管理规定》,对办公用房管理等作出规范性要求。

四、其他方面

针对1户企业存在的后续遗留问题。一是开展驻点联系工作,进一步了解群众诉求。派出工作组先后5次到该企业开展驻点联系工作,了解相关情况,就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抓好后续遗留问题的处理与企业班子加强研究,做好工作安排和相关问题的处理。二是强化政策宣传解释,落细落实责任。安排熟悉政策和单位情况的原企业职工专人负责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说明。三是强化属地综合联动,健全维稳工作机制。先后4次与驻地部门加强沟通对接,健全属地维稳综合联动机制。四是加强企业支部组织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组织活动。“七一”建党节期间,组织开展了庆祝建党96周年活动,进一步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班子成员带头为党员讲党课,进一步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五是开展帮扶助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加大慰问帮扶力度,组织召开军转人员座谈会,进一步了解军转人员工作生活情况。以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组织力量对老旧生活区的“脏乱差”问题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改善生活区环境。六是针对职工群众关心的问题,张榜公示了工会账目,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七是先后2次到企业开展专题调研,指导帮助企业谋求新业务,促进经营发展,走出一条“以发展促稳定、以稳定保发展”的路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1-63101792;邮政信箱:昆明市昆前路21号云南省建材工业行业协会纪检监察室;电子邮箱:ynsjcxhjjjc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