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15日至5月15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云南省国资委党委(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巡视。6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注重真抓实改,着力解决在党的领导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省国资委党委紧紧围绕巡视反馈的党的领导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践行党的领导,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党的领导,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和坚决果断的措施找差距抓整改,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进一步增强。
(一)关于“推进国企重大改革方面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十届省委常委会第16次会议要求,及时调整充实了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并于6月27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通知。同时,调整充实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各省属企业集团及下属企业也及时成立了改革攻坚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二是层层压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于5月12日制定下发了《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实施方案》。5月26日,组织召开了省属企业改革攻坚战工作部署会,与15户省属企业签订了《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战责任书》,并结合委内各处室职能将各项改革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处室。9月1日,组织召开了全省深化国企改革推进会和国企改革攻坚战新闻发布会,进一步营造了国企改革攻坚凝聚力。目前,各省属企业都上报了攻坚战工作方案或实施方案,并按计划稳步推进。三是落实工作制度。组成9个工作组,由委领导带队不定期深入企业开展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对照《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战责任书》明确的责任内容、完成时限,建立半月一报告、季度一小结工作制度,坚持每月召开1次改革工作调度会、每季度召开1次改革推进会,及时通报省属企业改革进展情况。四是积极协调沟通。加强向国务院国资委、省委改革办汇报,及时反映国企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并在全国国企改革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书面交流我省国企改革工作有关经验。加强与省发改委、人社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形成国企改革攻坚工作合力。五是强化督导检查。围绕国有企业改革攻坚目标任务,研究下发了《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中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从激发干事活力,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三个方面强化督导检查,为省属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关于“股权结构单一,机制不活,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推进了冶金集团、城投集团、能投集团、贵金属集团、物流集团、工投集团、诚泰保险等企业进行集团层面的混改,目前,各企业混改工作按照已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正在积极推进中,争取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大力推动省属企业开展二级及以下企业和项目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目前,建投集团、能投集团、云投集团、交投集团等企业通过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高速公路、铁路、水务、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二是推进富滇银行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试点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安排,今年3月以来,省国资委会同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2次召开富滇银行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方案讨论会,指导推动富滇银行在完善工作方案的同时,就薪酬方案审批备案事宜加强与省财政厅的沟通,相关工作正在稳妥推进中。同时,为了从面上了解掌握省属企业内部开展市场化选聘工作的情况,7月13日,省国资委会同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利用一天时间分别召开了部分省属企业市场化选聘工作调研座谈会和部分职业经理人调研座谈会,初步摸清了情况。目前,已起草形成了《关于省属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情况的调研报告》,为下步更好指导推动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举办省属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专题培训班。根据今年省属企业干部教育培训重点班次计划,7月31日-8月4日,结合改革攻坚任务要求和我委与中智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由省国资委统筹调训,中智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云南城投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主办的省属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专题研讨班在昆明安宁举办,邀请了中智集团、新兴际华集团和山东省国资委有关领导专家作专题讲座,来自省属企业的50名学员参加了培训,帮助省属企业开阔了视野、理清了思路、夯实了理论、明确了政策、掌握了方法,取得了良好成效。四是积极推进我省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的起草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要求,研究起草了我省实施意见。目前,完成《省属企业董事会建设指导意见》《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国有股权代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工作,《云南省省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已于9月1日以云政办发〔2017〕97号文件印发。五是持续推进国有企业调整优化组织结构。采取企业自查与专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省属企业产权登记户数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逐一检查规范。截止目前,15户省属企业已完成2017年任务。同时,针对压缩管理层级涉及面广、难度大、操作复杂等因素,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实地进行专项调研,一企一策督促采取具体措施。如工投集团采取内部股权划转方式将上市公司(南天信息)下属企业股权直接划转集团公司持有提升管理层级;云锡控股通过出清僵尸企业减少管理层级;城投集团采取管理层级提升的方法压缩管理层级。
(三)关于“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还有较大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第一批企业划转工作。根据2017年6月9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授权省国资委对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等5户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通知》(云政发﹝2017﹞35号)精神,6月26日,省国资委组织召开了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第一批划转企业移交工作会议。会后,对5户企业发出《关于做好第一批划转企业移交工作的通知》,就章程修改、产权登记、改革攻坚、重大资产重组、资产统计、考核分配、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党建、群团等工作对接提出了要求,目前,划转后续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二是启动第二批企业划转工作。省国资委对各部门报送的企业资产情况进行初步梳理分析,经征求企业主管部门意见,研究提出将12个部门管理的78户企业列入第二批划转企业。根据省政府10月10日印发《关于授权省国资委对云南省设计院集团等78户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通知》(云政发﹝2017﹞63号),省国资委及时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拟通过直接监管及与省属企业整合重组方式接收移交企业,尽快完成企业接收工作。三是研究其他企业集中统一监管方式。为加快推进工作,在第一、第二批企业划转后,省国资委及时研究并上报了余下企业监管方案,分类明确监管方式,即部分移交划转、部分改制退出、部分委托监管、部分待改革改制后纳入监管、部分按文化企业监管体制监管、部分按校办企业改革推进、部分明确不属于国有企业性质的不纳入集中统一监管范围。目前,各项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待省政府批准后积极抓好余下企业移交划转工作,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
(四)关于“帮助困难企业办法措施不多”的整改情况。一是狠抓国有企业上市和整体上市。围绕提高省属企业资本证券化水平和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从资本市场募集资金支持企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工作,进一步加大上市公司再融资和重组工作。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冶金集团、云锡控股、贵金属集团利用上市公司驰宏锌锗、云铝股份、锡业股份、贵研铂业实现整体上市;持续推进城投集团、能投集团重大资产重组;大力推进锡业股份、驰宏锌锗、云投生态定增工作,驰宏锌锗、云投生态定增事宜,已得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预计年内完成,其他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也在积极进行中。二是加大“僵尸企业”出清力度。全面梳理“僵尸企业”情况,研究起草《省属企业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方案》上报省政府,2017年10月9日省政府印发了《省属企业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方案》(云政发〔2017〕61号)。督促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指导部分企业开展了清产核资和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目前,已有13户“僵尸企业”基本完成处置,其中,关闭注销退出10户,股权转让退出3户。三是全面启动“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督促指导昆明市研究制定《关于驻昆中央及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方案》,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分离移交奠定了基础。指导驻滇中央企业和中央下放企业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补助资金的申报,目前中央补助资金已拨付到位。指导省属企业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省级补助资金的申报,目前省级财政完成了审核工作。指导昆钢控股与安宁市签订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总体协议,将道路维护、城市公共照明、交通管理、幼教管理、离退休管理等15项企业办社会职能分批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实现省属企业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重大突破。四是积极推进煤化工集团改革脱困。在省委省政府指导下,通过前期与省级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煤化集团5户企业司法重整程序已结束。目前,云维股份重大资产工作进入关键期,待上交所通过审核后可申请复牌;云维合成氨-化肥板块资产业务重组工作进展顺利,核心企业大为制氨1-9月减亏2.186亿元;对云维集团沾化分公司AB尿素装置、污水处理厂、化工精制公司联碱装置资产清理、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相关资产重组方案正在细化;以曲煤焦化为平台重组煤焦化板块,管理层级控制在两级,曲煤焦化上半年营业收入实现28.31亿元,利润控亏1.36亿元;稳步推进集团及下属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去产能及资产业务重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总体稳定,14552名煤炭去产能职工意向性分流安置工作已按程序完成;解化分公司正在开展节能减排改造,下属先锋化工正在实施环境专项整治。
(五)关于“部分投资面临重大损失,内部管理亟待加强”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研究出台了《云南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属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试行)》,进一步了规范省属企业投资管理。同时,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制定、上报、组织实施年度投资计划,决策科学、投向合理、运行规范的投资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二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研究起草了联席会议制度、资产损失标准认定和举报奖励制度3个配套制度,待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下发执行。三是严格执行《云南省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受到处分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扣减办法(试行)》。扣减了一批受处理人员的年薪,对十八大以来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纪律检查,检查发现问题270个,目前已整改纠正完毕。通过检查,规范了企业领导人员受处分的工资、绩效年薪、后期激励等发放工作。
(六)关于“企业负债率高,涉及带息负债金额巨大,偿还压力、财务风险不断增大,大额资金运行仍存在重大风险”的整改情况。一是每季度下发提示函。将企业季末资产负债率与考核目标和其连续三年同期水平进行对标,对与目标值差距较大和增幅超过0.5%的企业,向集团董事会下发提示函。在提示函中,分析查找企业高负债率的原因,提醒、督促企业加大降杠杆力度,确保完成降杠杆目标任务。截止目前,已下发两批共21份提示函到相关企业。二是每月动态监测预警。一企一策,对高负债、连续亏损、应收账款增幅较大的行业板块进行风险预警,督促企业加快高息债务置换,加大应收账款、担保、对外借款等重大债项的清理力度,减少资金占用,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多措并举去杠杆降低负债率。督促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降低企业负债率。1-9月,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同比下降0.54个百分点。
(七)关于“总资产和净资产利润率低,机场集团、云锡控股、云天化集团、冶金集团、昆钢控股、煤化集团等企业亏损严重”的整改情况。加大省政府稳增长22条措施的贯彻落实力度,以国企改革攻坚战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在全力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基础上,不断推进和完善省属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强化全面预算管理,严格成本管控,降低营运成本;深入推进行业对标管理,不断挖潜增效,优化经济技术指标,努力提升管理和盈利水平;督促企业加快高息债务置换,拓宽和创新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督促企业加大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力度,优化国有资本结构布局。根据企业快报显示,1-9月,云锡控股实现利润5.75亿元、云天化集团实现利润5.02亿元、冶金集团实现利润7.92亿元、昆钢控股实现利润5.62亿元;机场集团亏损4.64亿元,同比减亏1.3亿元;持续推进煤化集团改革脱困工作。
(八)关于“党委对监事会日常工作重视不够,由非班子成员分管监事会工作,对监事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不够,没有到企业针对监事工作进行过调研”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分工。6月27日,省国资委党委召开2017年度第17次党委会,在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的同时,对由非班子成员分管的工作调整为由领导班子成员直接分管,并建立委领导联系监事会制度。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监事会主席工作汇报,并围绕国企改革发展研究安排相关工作,形成国资委对监事会工作常抓常议的局面。
(九)关于“对监事会工作成果运用不力,对监事会提交的各类问题报告重视不够,许多问题没有组织力量分析研究,制定措施”的整改情况。一是改革监督体制机制。对《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行调整优化,通过增设监督处,进一步放大监事会功能和作用。目前三定规定正在征求相关部门和处室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提交委党委会议审议后上报下发执行。二是建立监督会议制度。7月13日,省国资委党委召开2017年度第19次党委会,讨论审定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建立了定期召开监督工作会议制度,明确了具体工作程序、措施方法和责任追究。
(十)关于“煤化集团下属经贸分公司投资5000万给广西民营的明利化工有限公司,现已两次办理延期合同且又超期,存在收不回本金的风险”的整改情况。督促企业加强对外投资和对外借款的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于长期无法收回的投资或借款采取法律手段等有效措施,尽快收回,确保国有资产不损失。以提示与建议函的形式向煤化集团反馈问题,要求企业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尽快收回投资,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截止目前,煤化集团已对广西明利集团采取法律诉讼、明确债权,并对明利集团抵押给煤化集团的股权(抵押登记价值6030万元)和明利股份3977万股进行诉讼保全。下一步,再根据明利股份的重组情况,如有资本介入重组,股价回升,再择机处置相关抵押的股权和房产。
(十一)关于“监事会组成人员配备不合理,培养选拔工作不重视,干部队伍缺乏企业管理、财务等专业知识人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选拔任用监事会干部。为调整优化监事会干部队伍,今年上半年,通过竞聘上岗,提拔任用副处级专职监事2名,调研员1名,副调研员1名。二是加强对监事会干部的挂职锻炼。为多渠道多途径培养监事会干部,按照上级要求,经过严格选拔,选派1名监事会干部到基层挂职副县长。三是加强对监事会干部教育培训。2017年,省国资委先后组织6个培训班次,分别到武汉大学、江西省委党校、云南大学和昆明市委党校进行培训,其中省外培训2期,每期15天,共有19名监事会的干部参加,包括2名厅级主席;省内培训3期,每期5天,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了培训。四是开展面向省属企业公开选调工作。经过前期笔试、面试、考察,从中选取3人正在报批中,待正式任职后,将根据工作实际和干部特点充实监事会干部队伍,改善监事会干部队伍结构。
(十二)关于“监事会队伍发现问题能力不够强,对企业监管跟不上,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该纠正问题没有及时纠正”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帮带指导。结合国企改革攻坚战调研督导工作,每名委领导深入企业调研时都安排监事会人员随同,通过面对面帮带、传导压力,督促监事会干部队伍不断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二是组织专项检查。由监事会工作处牵头组织,集中力量深入企业对近年来重大投资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通过检查,增强了监事会干部队伍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三是加强跟踪培养。坚持定期分解任务、明确目标,通过以岗代训、以岗促训、经验交流和业务考核等工作机制,督促监事会成员强化专业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掌握工作规律,成为懂监督、会监督的行家里手。
(十三)关于“领导深入监管企业不够,了解企业实际情况不全面,未做到一企一策”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委领导联系企业制度。结合国企改革攻坚战目标任务和加强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建立了委领导分组对口联系企业制度,明确每个小组联系2-3户企业,由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坚持每月深入企业至少开展调研一次,通过现场办公、解疑释惑,督促企业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和党建工作的落细落实。二是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投入资金对委信访接待室进行改造,严格落实委领导每月定期接访、部门每日接访制度,健全完善省国资委和省属企业领导干部下访约访工作机制,加强网上信访系统运用,坚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定期研究分析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信访问题。组织召开省属企业信访维稳工作会议,对抓好党的十九大期间安保维稳信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跟踪督查、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畅上达。1-9月,省国资委共接待企业职工群众135批次、403人次,委领导接访48批次、153人次,共办理职工群众来信101件;省属企业共接待职工群众1942批次、3310人次,共办理职工群来信309件,排查矛盾纠纷202件,落实包案领导107件,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146件。今年已对因工作不力的一户企业进行了约谈。
(十四)关于“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争取政策支持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与省发改委、煤炭工业局、财政厅和人社厅等省级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化解过剩产能涉及的资产债务处置、职工分流安置、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等方面政策的支持,确保全面完成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目前,完成了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企业分流安置职工情况的认定,中央财政梯级奖补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已协调争取到位。二是全力推进资金池的组建。通过采取标准股权、优先股、永续债等方式,加强对省属企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支持企业降杠杆。7月份,云天化集团与建设银行签定了市场化债转股协议100亿元,首期资金20亿元已成功落地。在前期牵头组建一批基金的基础上,与中国诚通合作的西部产业转型升级基金已在积极推进中,首期募集100亿元。三是合理控制企业库存规模。研究制定化解库存指导意见,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应收账款和存货等重点关注力度,督促房地产企业积极争取有关政策,在规划许可条件下,调整房屋用途、套型结构和商住比例,调整产品结构。目前,省属企业的锡、铅、锌、铝、橡胶等大宗商品库存稳步降低。煤炭、铅锌等商品库存处于历史低位。从前三季度省属企业运行情况看,主要产品供需矛盾得到部分缓解,去库存周期逐步趋于合理。四是妥善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处置国有企业低效无效资产优化国有资本结构布局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已要求各企业统计上报低效无效资产清单,目前,各企业正在清查阶段。待清单上报后,拟采取集中或由各企业相对集中处置方式,剥离低效无效资产。
(十五)关于“对企业财务风险、资金风险调研分析不够”的整改情况。定期开展对企业财务风险、资金风险的调研分析,加强日常动态监测和风险提示,一企一策提出指导性意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全面防范财务风险。同时,对部分财务、资金风险较大的企业开展经常性调研,并制定出台《省属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督促总会计师加强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主要资金活动、重要资源配置、重大资产处置等经营管理事项中的财务管控,防范经营风险。
(十六)关于“企业投资应收未收帐款偏大,拖欠时间长,督促企业追讨债务不力”的整改情况。督促企业加强应收款项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奖惩考核责任制,加大对拖欠时间较长款项的清收力度。建立了应收帐款动态提示工作机制,对应收帐款余额大、增速较快的企业,分别下发提示函到企业董事会,进行督促提示。目前,已下发两批共7份提示函到企业。
(十七)关于“企业在境外国家和地区投资缺乏完善的监管办法”的整改情况。研究出台了《云南省省属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云南省省属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试行)》,进一步加强了省属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推动境外投资持续合理有序健康发展。同时,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云南省省属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从境外出资管理、境外企业和机构管理、境外国有资产交易、境外国有资产评估、重大事项管理、相关法律责任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规范,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待修改完善后及时上报审批并下发执行。
(十八)关于“安排的事项跟踪落实问效不够”的整改情况。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国企改革攻坚战目标任务和年度重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坚持每月梳理汇总工作落实情况,及时下发工作推进提示通知,督促各相关处室和负责人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并对组织不力和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处室和责任人进行全委通报。同时,建立定期组织开展重大事项推进和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加强跟踪督办,加大问责力度,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处室和处室负责人年度综合考核内容,确保上级和年度各项工作部署落细落实见成效。
(十九)关于“对审计中介机构开展的针对国有企业审计工作流程监督不力,企业直接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存在协商报告、勾兑报告的现象,审计报告不能充分客观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整改情况。根据《云南省国资委统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工作试行办法》和《云南省国资委关于做好省属企业2014年—2018年年报审计业务统一委托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执行统一委托中介审计机构的前提下,遵循市场化公开选聘原则,强化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从决算前沟通、决算中审核、决算后批复到评价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同时,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的基础上,采取交叉会审、对标会审的形式,坚持加强对企业的决算会审,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在新一轮的审计委托中,坚持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费用向省财政厅申请,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专项列支,切实增强审计独立性。
二、履行政治责任,强化严督实查,着力解决在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省国资委党委紧紧围绕巡视反馈的党的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部署工作围绕整改要求对标,开展工作紧盯整改成效运转,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关于“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融合结合不够,部分企业党建工作存在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的整改情况。一是着力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深化顶层设计。指导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企业全部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工作,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有效落地。制定出台《关于在全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境外单位党建工作的意见》《云南省国资委党委管理企业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健全责任体系。制定下发省属企业党委书记、省国资委党委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省国资委党委班子成员联系省属企业党建工作制度和省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基础党务台账清单。各企业党委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建立完善了所属企业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书记及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坚持责任落地。召开省属企业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会议,分批次组织企业党委书记进行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当场进行评议考核;召开省属企业党的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对省属企业的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层层签订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书。二是着力补牢党建工作短板。坚持立体化排查。区分整治类别,细化整治内容,采取党员、党小组和党支部自查,集团党委抽查等方式,逐级严格自查,摸清整治工作底数。省国资委党委结合发展党员等9项工作交叉大检查发现的问题,指导省属企业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基层党建提升年”各项工作落实和加强基层党建基础工作4个大的方面深入查找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农垦集团党委坚持不留死角查找问题,城投集团党委坚持全面深入查找问题,广电网络集团党委坚持结合实际查找问题,其他企业党委坚持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昆钢集团、交投集团等省属企业均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党建工作调研督导,并对查找出的问题,开列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每一条整改措施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坚持菜单化建档。督导省属企业党委逐一查找清理基层党组织不按期换届选举、“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党费缴纳不规范、不坚持程序标准发展党员、党员档案管理不规范、党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等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建立整治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定人定责推动落地。坚持规范化推动。9月8日,省国资委党委在昆钢集团召开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围绕企业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及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体系等10个方面进行经验交流,现场参观交投集团昆西收费站党支部开展“党员先锋模范工程”建设,昆钢控股天朗环保远程运维中心党支部和动力能源分公司热电车间党支部加强“阵地工程”建设等成果展示,全方位、多层面提升企业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坚持制度化巩固。各企业党委坚持把问题整改的过程,作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制度机制建设,巩固整改成果的过程,农垦集团党委制定施行和修改完善了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固定党日”等12个意见细则,城投集团党委制定了进一步加强集团党建工作的意见、加强和改进集团所属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等6个制度规定,广电网络集团党委修改完善了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党委班子成员挂钩二级企业党建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三是着力推动党建重点任务落实。制定抓提升的工作方案。按照“统筹谋划、分类指导、无的要有、有的要强”的思路,制定下发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省属企业“基层党建提升年”工作方案,指导企业各级党组织坚持久久为功,持续用力。细化抓提升的工作清单。针对省属企业基层党组织“应建未建”、基层党组织换届“应换未换”、党务工作力量“应配未配”等党建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将加强“三会一课”组织管理等9个方面列为省属企业年度党建工作重点,细化为认真搞好党员发展等53项具体工作,做到任务清单化,责任具体化。突出抓落实的工作力度。省国资委党委和各省属企业党委分别建立健全督查机制,采取每月抽查、季度巡查、半年交叉检查等形式,持续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分析评估和指导推动。今年5至6月,省国资委党委组织25个检查组,对发展党员等9项工作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交叉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点对点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开展了整改落实“回头看”。四是着力发挥党建工作引领作用。着眼贴近中心抓活动开展。指导企业组织实施“双向培养”活动,先后把1.5万名党员培养成为生产经营骨干,把1.3万名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为党员。创建“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2.9万个,培育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26个。指导部分企业党组织开展导入IS09000系列标准,建立党建质量管理体系试点工作,不断强化企业党建工作质量意识和规范管理。着眼典型引领抓营造氛围。连续两年召开“最美云岭国企人”评选表彰活动,通过宣传和传播先进典型,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凝聚精气神、传播好声音、汇聚正能量。着眼促进发展抓作用发挥。始终把各项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体现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上,指导企业各级党组织团结和带领广大党员职工立足岗位作贡献。截至9月末,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资产总额19,148.83亿元,同比增长25.28%;净资产5,017.91亿元,同比增长28.15%。1-9月累计实现收入4,958.93亿元,同比增长31.65%;实现利润103.63亿元,同比增长87.57%。
(二)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好,有的领导以工作为由不参加支部活动”的整改情况。在机关层面,坚持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纳入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年中检查考核,对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8月9日,召开委机关“基层党建提升年”工作推进会,根据年中工作检查考核情况,对机关20个党支部上半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党课计划、坚持基本制度、支部组织活动、党建基础工作等方面进行了工作通报,对存在较大工作差距的党支部提出了改进要求,对考核检查中发现“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支部督促整改。截止目前,委党委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学习5次,党委班子成员41人次;党委班子成员到所在支部和在机关“党建讲坛”讲党课12次,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学习制度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在企业层面,省国资委党委始终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质量不高、痕迹资料不完善作为督导解决的重点。一是重规范。省国资委党委以《党章》和党内法规为依据,以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成熟经验为借鉴,集中力量,向党组织关系由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66户国有企业491个党总支、8057个党支部编辑下发了《云南省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工作指导手册》,从组织设置等9个方面对党支部各项工作进行了统一明确,重点对党支部“三会一课”的组织原则、程序、方法、要求等逐一规范。二是重示范。省国资委党委在9月8日召开的党组织关系由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上,组织与会人员分别实地参观了交投集团昆西收费站党支部、昆钢控股天朗环保远程运维中心党支部和动力能源分公司热电车间党支部在加强 “先锋模范工程建设”和“阵地工程建设”中如何抓好“三会一课”落实的成果展示。农垦集团党委在解决总部机关党委支部建设不健全的问题中,进一步健全了本部党委5个支部,调整了总部党委书记,为党委工作部增加1名工作人员。以落实“三会一课”为重点,组织总部支部班子成员开展了基层党组织7项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培训。三是重引领。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落实,坚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形式,持续开展企业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党员讲党课活动。截止目前,各企业党委书记先后讲党课500余次,班子成员讲党课2000余次,党支部书记和普通党员讲党课11000余次。
(三)关于“个别支部还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遗失”的整改情况。责成机关个别党支部对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遗失问题,开展了责任倒查,查找发生问题的原因,并于2017年7月13日向机关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同时,督导机关各支部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步骤发展党员,切实加强党员档案资料管理,坚持党员档案管理一人一档、专人负责、规范有序;严格按年度编号使用《入党志愿书》,做到一人一号,建立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使用管理台账;规范缺失档案资料补齐工作程序。
(四)关于“部分改制企业党建工作薄弱,在党组织工作覆盖面上有盲点、空白点”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调研摸清底数。结合年度党建工作督导检查,深入混合所有制企业调研,逐一摸清了省属企业所属的258户混合所有制企业的471个党组织党建工作底数。二是制定出台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实际,从主要意义和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组织体系,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员队伍建设,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六个方面,拟制了《关于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目前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当中。
(五)关于“公投、建投等单位项目部和境外企业党组织不健全,对党员的管理教育缺乏有效措施”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广成熟经验做法。在省国资委党委召开的党建工作现场会上,请农垦集团党委重点介绍了如何加强境外企业党建工作的经验做法。二是召开省属企业境外单位党建工作座谈会。省国资委党委专题听取相关省属企业党委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省属国有企业境外单位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情况,深入分析研究境外单位党建工作现状,有针对性地对省属企业境外单位“两个全覆盖”等党建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六)关于“对代管43家企业党组织的党建工作管理缺失,不掌握党建工作动态”的整改情况。依据《党章》《中共云南省委关于中共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职责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南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属国有文化企业主管监管制度的意见》《关于调整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10户省属国有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的通知》等精神,以及省国资委党委抓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的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云南省国资委党委抓企业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省国资委党委对党组织关系由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20户省属企业、36户中央驻滇企业和10户其他企业党建工作的履行责任。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党组织关系由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36户中央驻滇企业和10户其他企业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指导力度,组织省属企业、驻滇央企、其他企业进行党建工作交叉检查,进一步强化互动,相互学习借鉴、整改提高。
(七)关于“对企业党委换届督促指导不够”的整改情况。去年下半年以来,配合省委组织部完成了昆钢控股等14户企业党委换届选举人事工作。一是加强班子分析研判。在前期配合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对25户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近300人次点对点谈话的基础上,进一步配合干部五处加强对换届企业领导班子的分析研判,提前谋划,统筹安排,了解班子运行,提高研判质量,为省委、省委组织部和委党委研究确定党委班子人选做好参谋。二是督促明确换届政策。建立了省属企业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提醒督促制度,指导督促换届企业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对《关于做好省属国有企业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省属企业党委换届考察工作手册》《省属企业党委换届考察人事工作手册》的学习,熟悉换届考察政策和程序。加强对省属企业下级党组织换届人事安排、干部考察等工作指导督促,规范工作程序。三是及早严肃换届纪律。督促换届省属企业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执行“九严禁”、“九一律”等换届纪律要求,从一开始就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八)关于“部分企业机构、人员配备不齐,一些党务、纪检工作人员能力不强”的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关于在全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充实党务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队伍,并建立党务工作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机制,落实同职级、同待遇政策。二是举办企业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骨干培训班,分层次、分批次加强企业党务骨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三是为全面了解掌握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情况,纪检组设计了《云南省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统计表》和《云南省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人员情况统计表》,印发各企业纪委每半年填报。经统计汇总,各省属企业建立了规模较大的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纪检监察人员在年龄、学历结构上也较合理。四是制定印发《云南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省属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云南省省属企业纪委领导人员提名考察和任免实施办法(试行)》,并督促各省属企业党委、纪委组织传达学习,认真制定和配套了相关制度和规定,以制度的形式促进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具体化、规范化。五是制定下发《2017年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9个项目的试点企业、程序、时间进度和驻省国资委纪检组联系领导和联系人,提出工作要求。目前,承担“省属企业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工作”创新项目的昆钢控股、交投集团两户省属企业已完成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开展首轮巡察和经验总结等工作任务,其他7个创新项目正有序推进。六是研究下发了《中共云南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纪律审查工作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审核通过44人为纪律审查工作人才库人员,为培养执纪审查办案人员奠定了基础。七是选派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人员积极参加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组织的培训,组织省属企业纪委领导人员、纪检监察专职人员、执纪审查人才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突出解决能力素质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不断提升纪检监察业务水平。
三、坚守政治底线,坚持动真碰硬,着力解决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省国资委党委紧紧围绕巡视反馈的全面从严治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挺规矩和纪律在前,加责任和担当于身,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整改见底到位实际成效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关于“对企业存在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发现不及时,监督不到位,部分监管企业领导违纪违法等问题依然突出,2013至2016年所监管企业案件多发频发”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分析总结2013年至2016年9户企业24名副总违纪违法案件的规律、特点和原因,研究起草了《十八大以来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原因分析及意见建议》,举一反三,提高及时发现问题和增强监督针对性的能力。二是认真落实信访举报“日清、周转、月报、季结”要求,对实名举报和上级交办件、督办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年初以来,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和省属企业纪委共接收信访举报354件(含重复件),共处置问题线索179件次,其中,谈话函询45件、初步核实123件、予以了结148件,实现了线索处置动态“清零”的工作目标。三是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和省属企业纪委针对巡视提出问题,聚焦企业领导人员易发高发的违反“廉洁纪律”问题,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年初以来,立案件65件,同比上升242.1%;给予党政纪处分96人,同比上升300%;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7人,有效发挥了执纪审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四是持续巩固建立省属企业纪委信访举报和纪律审查工作季度通报制度,总结和分析信访工作成效和信访举报特点,及时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年初以来,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分别对省属企业执纪审查工作情况和信访举报工作情况进行了3次通报,有效推进了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五是督促各省属企业制定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有的企业制定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办法、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实施意见、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部分企业修订完善了党委工作规则和党委会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议事规则、会议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初步形成了科学化组织、规范化运行、制度化约束的有力格局。六是深入推进省属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建设与管理工作,突出企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着力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与企业生产经营制度机制高度契合,与现代科技手段的深度融合,与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紧密结合。年初以来,各省属企业共编制职权目录27085项,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1381份,业务运行流程图5537份;排查廉洁风险点43810个,其中,高级廉洁风险点9274个,中级廉洁风险点18274个,低级廉洁风险点16262个;制定和修订防控措施44873项;收集廉洁风险信息13421条,确定预警对象9471人,实施处置处理2202起。
(二)关于“对监管企业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监督不力:2013至2017年一季度,物流集团下属的轻工业供销公司、云锡集团下属的上海锡业股份经销公司等6户二级公司,仍出现公款旅游、娱乐、高消费、购卡送礼、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过节费等行为,廉洁风险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云南省国资委领导班子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督促省属企业党委制定相应制度规定,以上率下,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的问题。年初以来,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对各省属企业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了2次专项检查,并督促各省属企业党委根据省委和省国资委党委相关精神制定本企业的《实施意见》。截至目前,各省属企业党委均按照要求制定了《实施意见》。二是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和云锡集团纪委对物流集团轻工公司总经理袁黔文、党总支书记刘红宁违纪涉法案件和云锡集团锡业股份经销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吴建勋违纪案进行了严肃查处,给予袁黔文、刘红宁开除党籍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2人涉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吴建勋党内警告处分和退赔相关费用的处理。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对上述两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曝光。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注重日常、看住节点,提高“四风”问题发现能力,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2017年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等节点,先后组成16个明察暗访组,对委机关、23户省属企业的74个单位(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除省纪委通报5起外,纪检组先后2次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起,有力地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部署安排,省国资委党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高度重视,专题学习研究,及时下发通知,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于4月至5月,在23户省属企业、委机关和挂靠省国资委的3个协会(云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云南省纪检监察学会企业分会、云南省企业人才开发协会)中认真组织开展了“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在自查自纠阶段,11户省属企业和挂靠省国资委的3个协会“零报告”, 12户省属企业自查发现“小金库”49个,涉及金额191万余元,对于发现的49个“小金库”,已有部分上缴省金库,其余的暂时统一存放于集团公司财务账户。在重点抽查阶段,抽查发现各类管理问题38个,未发现“小金库”问题;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对于36个问题事实清楚,需要直接整改的问题、需要再深入调查核实的问题,分别向责任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和问题移送函;2个重大问题由纪检组直接初核。截至目前,20个整改问题有18个已整改落实;16个调查核实问题有13个已调查核实清楚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纠正;纪检组2个初核问题有1个已初核结束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纠正,1个问题正在初核中。
(三)关于“个别企业亏损,董事长年薪达到该类企业年薪上限,即职工平均收入的7.2倍;严重亏损企业的董事长仍有绩效年薪,削弱了制度设计中的激励约束机制”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政策体系。经省国资委2017年第七次主任办公会审核同意,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省属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为省属企业抓规范执行提供了制度支撑。二是将企业资产负债率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范围。在《国企改革攻坚战责任书》中明确将各省属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纳入到了企业的董事会重点工作评价中,并将工作的完成情况与企业管理者的薪酬挂钩。三是督促企业制定《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根据省国资委下发的《云南省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督促各省属企业制定集团母公司企业负责人和各级子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目前,各省属企业已将企业的管理办法上报省国资委备案。同时,为合理确定和控制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相关标准的上限水平,结合省属企业实际,省国资委制定下发了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相关标准。四是调查核实个别企业2015年董事长绩效年薪问题。在认真学习国家及我省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由分管委领导带队,深入相关企业调研,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目前,正在对绩效年薪的确定因素和相关系数进行调整和测算,在分析测算的基础上,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及时完成整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1-63605066;邮政信箱:昆明市五华区龙井街1号云南省国资委办公室;电子邮箱:yngzw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