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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10-31 08:36:15   来源:云南省纪委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16日至5月16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财政厅党组进行了巡视。6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财政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紧紧围绕强化理论学习抓整改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学习领会中央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学习。树牢“四个意识”,站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把党组成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的政治高度,几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云南省财政厅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实施方案》,采取集中学习研讨、进行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强化理论武装。今年以来,厅党组已9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并邀请专家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的“三个定位”“五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作了辅导讲座,党组成员撰写专题学习体会文章11篇。二是注重指导实践抓学习。通过召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专题会议、全省财政运行形势分析会等形式,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五个着力”,全力推动财政改革发展各项事业。同时,准确把握省委关于深化财税改革和加快经济发展一系列重大举措的要义,真正把中央以及省委的宏观决策和工作要求,全面准确地贯彻到云南财政改革与管理等实际工作之中,切实发挥财政对推动我省实现跨越发展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三是开展专题教育抓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组织了一次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影响的专题学习讨论,党组成员和处以上干部撰写体会文章212篇。通过集中整改,在学习贯彻中央重大决策精神上,较好地实现了人员、思想、领会、实践、记录五个到位。

二、紧紧围绕财源建设抓整改

针对“履行党组的政治领导责任不到位,财政发展缓慢、竞争力不断下降”问题的整改。厅党组坚定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讲话精神为指导,把政治责任紧紧扛在肩上,把财政业务牢牢抓在手上,举全厅之力,带动下级财政,共谋云南财政发展。一是牢固树立抓经济就是抓财源的理念,采取政策支持、增加投入、优化投融资方式等手段,重点壮大支柱财源,完善微型企业培育政策,进一步夯实云南财政发展基础。二是优化完善省对下财政体制。结合国家税收体制和收入分配机制调整,建立了“多予、少取、激励”的省对下财政管理体制,今年1至9月,省本级让利各地达113.7亿元。三是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力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有力降低企业税负。截至今年9月份,实施“营改增”改革使企业享受增值税减免116.5亿元,比2016年末下降了71.6%。按要求取消或停征了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我省设立的收费项目22项。四是加强财政管理激励考核。印发了《云南省州(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建立了对收入质量、预算执行、盘活存量资金等9个方面的考核激励机制,考核结果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五是加快创新财政投融资方式,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激发我省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大力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落地执行,截至9月底,全省共落地PPP项目已达94个,签约投资额达3977.9亿元。

在上述举措的有力支撑下,全省财政收支保持了快速增长势头。1至9月,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2517亿元,同比增长11.3%,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73.2亿元,增长11.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居全国第12位。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394.9亿元,增长15.9%,支出进度在全国排名第2位。

三、紧紧围绕深化财税改革抓整改

针对“深化财税改革力度不够,一些重要任务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不断完善改革思路,两次召开厅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全面总结三年来财税体制改革的成果经验,认真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重点实现“五个转变”,即:从改革总体布局向重点突破转变、从改革方案设计向跟踪落实转变、从改革单兵突进向系统集成转变、从改革以省级为主向以基层为主转变;从注重对标向因地制宜转变。进一步明确了改革重点:一是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真正实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和存量资金盘活力度,以更大的决心取消“小、散、乱”、低效和不再具备执行条件的专项资金,截至9月底,全省财政共消化存量资金达1033亿元,比2016年末下降了71.6%。积极推行“因素法”分配或“竞争性”分配,高度关注项目储备,切实解决“钱等项目”的问题。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强化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行职责的匹配和绩效结果应用,开展省、州(市)、县(市、区)绩效“三级联动”试点。进一步深化预算公开制度改革,强化预算公开的部门主体责任,细化完善公开内容,确保按照法定时间公开,督促和指导省级部门严格按照模板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扩大公开范围,将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绩效管理等全部纳入公开范围。加大预算执行进度改革力度。修订出台了《云南省州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办法》,收回18个省级部门支出进度较慢的项目资金1.7亿元。推进地方财政标准化管理平台建设,通过建立全国首个地方政府预算编制“地方标准”,加大对县级财政运行情况的监测、预警和分析,提升财政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二是继续高效落实税收制度改革。落实好营改增试点工作,做好水资源税扩大试点准备,关注资源税改革对重点企业、地方财政收入以及节约资源等方面的影响,积极研究提出完善资源税政策建议,认真分析卷烟消费税征收环节的调整以及卷烟消费税收入划分对我省的影响,按要求落实好我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三是加快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试点建立财政事权清单制度,通过明确界定省级财政事权、保障市县履行财政事权、规范理顺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建立财政事权划分动态调整机制等,逐步形成清晰的省与市县财政事权清单,研究制定我省新一轮省对下财政体制调整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省与各地收入划分调整方案。制定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建立发展导向明确、激励考核有力的促进发展型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提高县乡政府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增强发展动力。四是强化督查考核。组织开展了财税改革专项督查,组成8个改革专项督查组,对全省16个州市财税改革举措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地加快推进改革。完善考核机制,将各地财税体制改革情况纳入省对下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

截至目前,我省财税体制改革“1+12+2”政策体系112项具体改革任务,已完成制度设计并启动的改革101项,完成率达90.2%。在省委改革办年度改革专项考评中,省财政厅得分在80多家省级部门中位列前5名。

四、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抓整改

针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有差距,“三会一课”落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更加注重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完善党组书记专题会议、党组书记工作会议制度,制定党组抓党建责任清单,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细化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更加注重开好民主生活会,深刻进行党性分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三是更加注重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整改中,厅党组书记陈建国同志就3次参加所在预算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集体过“入党生日”等党日活动,带头进行党课教育,其他党组成员也积极跟进,分别到所在支部讲党课和参加支部活动,厅党组成员先后参加所在支部活动41人次,带头讲党课10次。同时,厅机关38个党支部、382名党员共开展“三会一课”3438人次,支部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明显提升。四是更加注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厅党组成员以上率下,严格落实“党费日”制度,每月积极主动交纳党费。严格执行党费交纳标准,党费交纳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组织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回头看”,全面完成党费补交的收尾工作。

针对“厅党组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督促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带头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思想,把强化机关党建工作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做到与财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建立合力抓党建的工作机制。厅党组坚持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党建工作专题汇报,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实际问题,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的领导。厅党组成员定期到分管处室调研党建工作,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三是选齐配强机关党建力量。遴选2名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较好的年轻干部,进一步充实党务工作人员力量,确保机关党委人员不低于工作人员总数的2%。四是建立党建工作常态化考评制度。组织开展2017年上半年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党内组织生活督查制度,开展了对26个党支部(党委)的专项督查,有效促进了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导向有偏差”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夯实干部选拔任用的思想基础。结合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彻底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专题学习,厅党组成员和全厅处级以上干部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进行再学习、再领会,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干部选拔任用精神。二是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强化厅党组的主导地位和集体把关作用,涉及到“三重一大”事项特别是组织人事工作,严格遵守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厅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三是进一步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标准。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以“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大力选用品行端正、襟怀坦荡,想干事、能干事,遵纪守法、廉洁干净的干部,积极推进领导干部“能下”工作常态化。四是进一步提高识人用人精准性。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坚持“人岗相适”原则,合理推进干部交流轮岗。改进考察了解干部方式方法,注重因事择人、知事识人,做到近距离、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干部,为精准科学选好人、用好人打下坚实基础。五是进一步完善下基层锻炼干部的跟踪管理机制,修订了《云南省财政厅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从严管理下派基层锻炼的干部。

五、紧紧围绕强化政治担当抓整改

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到位,不同程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问题的整改。一是切实强化担当意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党组的政治责任自觉扛在肩上,作为每个成员的分内之责不折不扣落实,做到党组统一领导部署、书记和成员亲自主抓、基层组织协同推进。二是更加注重把思想建党放在首位,厅党组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听取和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组织警示教育、开设“道德大讲堂”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补足精神之“钙”,拧牢思想“开关”。三是认真梳理制定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组“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担当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四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厅党组成员结合近年来厅内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受到严厉问责的失职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查找履行“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深刻吸取教训,以整风精神严肃开展了充满“辣味”、不留情面的相互批评,坚决防止班子成员不愿“得罪人”的“好人主义”倾向。

针对“管党治党存在一定程度‘宽松软’,有‘灯下黑’问题”的整改。一是从严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狠抓干部外出报备、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请销假、出国(境)管理等制度办法的贯彻执行,推进内部巡察工作常态化,特别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大提醒函询诫勉力度,及时批评、约谈。二是着力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主动接受驻厅纪检组监督,支持纪检部门把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聚焦重点人员、重点问题、重点领域,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发挥驻厅纪检组的网络举报平台作用,保持群众信访举报渠道畅通,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召开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培训暨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加强全省财政系统纪检干部能力建设。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编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指南》规范填报,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查了22名干部,对16名干部进行重点核查,未发现瞒报情况。

针对“厅党组没有针对涉及云南财政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认真反思并查找漏洞、汲取教训,专项资金分配仍存在较大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财政系统廉政建设工作督导。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强化厅党组对重大财政资金的审核把关作用。进一步加强全省财政系统内控机制建设指导,坚持上下联动,落实厅党组成员分工联系州(市)财政局廉政建设制度,加强对州(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督促财政系统开展廉政风险点整改工作。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组织对直接分配下达到企业或自然人的专项资金,以及往来款等开展专项自查自纠工作,督促纪检部门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加强脱贫攻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生态文明、平安云南、民族文化及“挂包帮、转走访”等重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纪律检查。三是加强警示警醒。两次组织进行党风廉政建设集中教育,认真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传达中纪委和省纪委近期通报,及时通报财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时刻警醒党员干部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廉洁用权。

六、紧紧围绕强化监管抓整改

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其他具体问题,厅党组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件件能落实,事事有回音。一是强化监督检查抓整改。整改过程中,已先后完成了财政扶贫资金、预决算真实性、会计信息质量等三大系统性检查,实现88个扶贫开发重点县扶贫资金检查全覆盖,对26家存在问题的会计师事务所81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印发《关于建立省级配合审计工作责任机制的通知》,建立省级配合审计责任机制,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以账本化方式跟踪具体问题,确保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着落。二是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抓整改。印发了《云南省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从严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设立,对违规设立、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经查实,将违规收入全额收缴至省级财政。做好费改税相关工作,减少非税收入占比。今年前7个月,在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比上年同期下降了0.8个百分点。三是强化财政金融风险防范抓整改。全面升级债务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实现地方政府债务的归口管理。即将出台《云南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坚决杜绝各种违法担保、变相举债行为,整改中对4个州(市)、县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将对涉及的7个相关单位和14名责任人实施问责。对8个州(市)违规使用债券资金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对全省55个高风险地区进行债务风险预警。四是开展PPP项目全面清查抓整改。组成4个核查组,开展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云南PPP项目的核查,截至9月底,全省进入执行阶段的项目已达94个,项目投资额3977.9亿元。五是强化财政收入质量抓整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收入征收管理的通知》,提出了15条加强和规范财政收入征管的具体措施。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检查,进一步加强相关问题的分析研究,形成长效管理措施。六是聚焦结存、闲置、挪用以及拨付不及时等具体问题抓整改。资金结存较大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补助经费等4.1亿元资金已全部下达各地,并按照执纪问责规定,对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处理,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等结存资金33.78亿元已按程序审批后,全部统筹安排用于急需项目支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1-63956426;邮政信箱:昆明市五华山云南省财政厅内部巡察办;邮政编码:650021;电子邮箱:Ip_y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