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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轻纺工业行业协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10-30 08:20:43   来源:云南省纪委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15日至5月15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轻纺工业行业协会党组进行了巡视。6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轻纺工业行业协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四个意识”

不强。党的领导弱化,政治站位不高,党性观念不牢,对协会下属单位管党治党责任担当不够,不重视党建工作,对从严治党的要求学习不深入,贯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党章党规为基本遵循,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充分发挥好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

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好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是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工作,把握党组工作规律,增强运用条例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强化班子建设,提高党组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为推动协会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四是强化对直属单位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建立《云南省轻纺工业行业协会党组成员联系直属单位党组织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和沟通联系,深入开展基层调研,以落实基层党建提升年各项责任清单为重点,夯实基层党建工作。

(二)关于对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没有进行专题研究、专题部署,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作用弱化、职能虚化现象表现突出,党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不强,没有将主体责任具体化,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云南省轻纺工业行业协会党组议事制度》,制定《云南省轻纺工业行业协会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云南省轻纺工业行业协会关于加强中职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轻纺工业行业协会党建工作报告制度》《云南省轻纺工业行业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党组对协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每年不少于两次。

二是制定《云南省轻纺工业行业协会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加大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水平。

三是建立《云南省轻纺工业行业协会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认真落实协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要求,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针对少数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开展专项整顿,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要求、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检查验收和考核,确保整顿一个、转化一个、巩固一个,彻底解决轻纺协会少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作用弱化、职能虚化的问题。

(三)关于协会党组对下属单位监管缺失。党组管理职能缺位,管理能力不足,管理职能不清,不能有效的履行对所属院所和企业的管理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和调研,进一步提高党组班子成员的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明确部门管理职责,细化、分解对直属单位“五个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和责任。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严肃问责。

四是制定云南轻纺职业学院组建和建设工作责任分解责任书,进一步细化责任要求,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加强轻纺高职学院建设。

(四)关于协会党组对协会长远发展定位不清,行业管理意识薄弱。协会党组对轻工、纺织、工艺美术三大行业职能缺乏深入研究,班子解决重大问题能力不足,措施不到位,科学统筹不够。协会领导班子成员乱作为、不作为现象仍然存在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坚持用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从严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

二是加强对国家有关行业发展政策、法规、规划的学习和把握,提高科学统筹能力,提升履职的综合素质和水平。

三是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好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四是深入开展行业调研工作,了解行业特点和发展动态,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分析研究,进一步提高对行业协会定位的认识和政府对协会职能职责的要求,积极推动行业协会的发展和作用的发挥。

五是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在行使权力、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乱作为、不作为的现象发生。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学习教育走过场,思想政治建设薄弱。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协会党组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党组织参与决策和发挥作用的有效机制,坚持开好“三个会”,即党组会(党委会、党总支会或党支部会)、行政办公会、职代会或教代会。

二是对标党章党规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查缺补漏,制定完善了轻纺协会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度等制度规定。轻纺协会机关在梳理了十八大以来出台的24项制度基础上,修订、完善制度规定16项;直属各单位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修订、制定制度规定达170余项。

三是发挥好单位“一把手”的示范带头作用,坚持结合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建立健全执行监督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干事创业的工作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

(二)关于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管理混乱,没有落实监督责任、没有开展约谈函询,没有严格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以理论学习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班子建设为重点,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党员干部正面教育、警示教育和相关业务知识教育培训的力度,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交心谈心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好思想政治工作在党的建设中的教育和引领作用。

二是进一步明确协会机关各部门自身的工作职责及其对下属单位的管理职责,把各部门对直属单位的监管责任落实作为干部评先评优、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对监管责任不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责任问题的,坚决追究责任。

三是各单位纪检(纪委)切实把工作重心放在日常监督执纪上,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对上级或相关部门转来的干部问题线索,其函询结果由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对相关责任人督促其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巡视整改期间,对违规干部10人次进行了诫勉谈话。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严不实。协会党组对基层

党建工作指导不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存在“两张皮”的现象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建立轻纺协会党组成员联系直属单位党组织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和沟通联系。

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找准、抓实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相互融合,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促业务,达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彻底解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的现象。

(四)关于协会机关及其下属单位换届不及时,组织设置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轻纺协会直属党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基层党组织届期、换届工作规范、换届预告制度,对轻纺协会直属各单位党组织设置和换届选举情况再次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情况,至2017年9月轻纺协会各级党组织均完成换届工作。

二是整改期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基层党组织党委会议研究并征求全体党员同意,在报经轻纺协会直属党委批准同意后将轻纺协会直属云南省轻工业科学研究院党组织机构由党委改建为党总支,并于2017年9月底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

(五)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不懂规矩,不守纪律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党纪党规和政策法规的学习,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刻吸取过去由于不遵守民主集中制和盲目决策导致的惨痛教训,正视问题,引以为戒,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确保干部职工队伍稳定,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重视听取和研究不同意见,营造讲真话、讲实话的良好氛围。

三是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性定期分析、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保证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四是认真执行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严格决策程序,对提交决策的重大事项,在决策前必须进行科学、严谨的可行性研究和预评估,决策后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纠偏,加强重大决策职工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法定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和质量。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协会党组履行“两个责任”意识不强,管党

治党不严。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力,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内部监督工作缺失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针对轻纺协会党组对党建工作的薄弱环节没有进行专题研究整改等问题,直属单位结合中期工作检查及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年度重点工作督查情况,对轻纺协会党建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专题调查研究,经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下发了相关整改意见和方案。

二是根据党建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定了《云南省轻纺工业行业协会2017年党建工作计划任务分解》《云南省轻纺工业行业协会2017年党员培训计划》《云南省轻纺工业行业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日”的通知》等制度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内部监督,持续加强对党建工作薄弱环节的督查力度,全面加强轻纺协会的党建工作。

(二)关于纪检监督职能空化,警示教育开展不力,没有针对问题对干部进行约谈,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未提出任务分解和具体要求,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发现问题早提醒、早打招呼,对违规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二是通过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到云南省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

三是进一步细化《云南省轻纺工业行业协会党风廉政责任书》内容,做到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强化督查。

(三)关于贯彻落实廉洁纪律不到位。协会党组对党员

干部的监督教育管理存在宽松软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仍然顶风违纪,存在违规报销通讯费、违规领取评审费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进一步严明廉洁纪律,抓住关键少数,重点加强对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

二是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等问题已全面进行了退费整改。

(四)关于对下属单位党组织监管缺失,下属单位廉政风险突出,监督责任空化。有的单位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存在违规报销、违反财经纪律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力和对下属单位的监管,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的发生。

二是强化财经纪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制度规定。整改期间,云南省轻工业学(技)校、云南工艺美术学校领导班子对行政分工按规定进行了调整。

(五)关于组织纪律不落实的整改情况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组织纪律,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和整改要求,在2016年对轻纺协会在社团和企业兼职职务进行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巡视整改期间对在下属企业兼职的机关干部4人次进行了免职调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1-63368057;邮政信箱:昆明市官渡区东风东路165号云南省轻纺工业行业协会纪检监察室;电子信箱:ynqf6336805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