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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十九大精神

发布时间:2017-10-29 08:52:13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中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精神动力。

云南省纪委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平台,全面、准确、及时地宣传十九大盛况、十九大精神,积极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的舆论氛围,形成网上网下强大的舆论宣传态势。

省纪委网站开设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栏,及时转载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等报道,及时刊发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动态情况、心得体会、热议期盼等。《云南党风》推出专刊,及时报道省委、省纪委以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特邀专家教授围绕“新修改的党章和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等主题撰写文章。

同时,“云岭清风”手机客户端、“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持续推出十九大盛况、十九大系列解读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十九大的报道。《在线访谈》栏目,将组织州(市)纪委书记、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省属高校党委书记、省属国有企业党委书记,就如何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在线访谈。《党风廉政》电视栏目将深入各地采访报道,拍摄制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专题节目。

各州市纪委参照省纪委的做法,在纪委官方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等持续推出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系列报道。州、县市、乡镇纪委形成了层层联动宣传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强大态势。德宏州把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翻译成傣文、景颇文、载瓦文、傈僳文和缅文,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楚雄纪委将循序渐进开展“七个一”活动,即汇编一本学习资料、组织一次专题讲座、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组织一次主题征文活动、组织一次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一次知识竞赛。绿春县积极发挥各级党组织“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在县、乡、村三级分别设立“书记课堂”,分层级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

云南省及时组建宣讲小分队,深入机关、企业、农村、学校等开展宣讲活动。结合民族特色,因地制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少数民族语言宣讲团、民族歌舞、民族戏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让党的十九大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把全省各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切实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立足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果检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实际成效。(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