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17日至5月17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进行了巡视。6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局党组全面加强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按照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组织集中学习8次,专题学习研讨2次,集中宣讲学习1次。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规党纪,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局落地落实。制定出台我局《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督查督办工作程序,推动、督促和保障了各项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在我局的贯彻落实。
二是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托“一网三平台”,省采购出让中心、省交易中心扎实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确认、送达等流程,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措施,缩短了业务办理的时限,降低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效率和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三是及时退还“预收费”。2017年6月28日,在《春城晚报》上发布《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债务公告》清退预收费。
四是进一步落实事企分开要求。制定《局机关工会举办集体企业处置工作方案》,参照国有资产处置要求,及时启动处置程序,按时间节点推进股权处置、清算注销工作。目前,已通过遴选方式确定股权评估机构和清产核资机构,并按程序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
(二)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我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界限、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工作机制,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二是进一步规范会议和文件管理。完善我局《会议制度》,建立分管领导议题汇报负责制、部门负责人议题提议负责制、办公室议题审核把关负责制,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和酝酿、会中讨论和决策、会后落实和检查。制定出台了我局《公文处理办法》,从行文规则、公文拟制、公文办理等方面加强对公文处理各个环节的管理。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压实抓党建主体责任。强化局党组扎实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共部署、齐推进;坚持党组书记经常听取直属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督促并积极支持各级党组织落实好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坚持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坚持每年考核1次党建工作,考核情况与党建主体责任人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相结合,建立起“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定期报告、督促检查、考核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和局党组统一领导、各方齐抓共管的党建督促检查体系。
二是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在开展支部交叉检查和发展党员工作自检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2项重点项目为主要内容和“基层党建提升年”五大类内容的机关党建专项检查。通过自检自查、交叉检查、总结研究,进一步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落实,有效解决了机关党建“灯下黑”和“两张皮”问题。
三是建立完善党建工作制度。研究制定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机关党建制度措施,完善和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的制度。建立完善党员固定活动日、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组织)生活会,党员积分制等基层党组织20项基本制度。编印以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党建知识应知应会手册,全体党员人手一册,以便于随时学习。
四是从严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制定并层层签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细则,层层落实责任,有力地促进党建工作任务的落实。
五是推进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和“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组织76名党员干部回访帮扶对象,落实“一户一策”帮扶措施。12个基层党支部与挂联点15个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推进帮扶村党支部活动阵地建设项目的落实。
六是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4月下旬,各党支部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党组书记亲自过问,派驻纪检组对人选审核把关,直属机关党委向党组作汇报、集体把关,把党性强、善管理、群众威信高的党员放在党组织负责人岗位上,切实把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队伍配齐配强,有力增强了各基层党支部的活力。
七是规范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我局《党总支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上好党课,定期组织党员活动,将每个月第二周和第四周周五下午定为党员固定活动日,每次活动确定一个主题,确保党内生活高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党(纪)委委员的作用,适时调整党(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党支部的分工,明确工作职责,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规范组织生活。
八是建立党支部规范化示范点。制定下发《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推荐并确定局办公室和交易市场监督处党支部为我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九是强化组织生活制度的监督检查。统一制作并下放党建工作记录本,用于记录各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开展“三会一课”等党内活动。直属机关党委定期不定期检查《记录本》,督促抓好党建工作,强化痕迹管理,规范组织生活。对组织领导不力、党内生活制度不严、战斗堡垒作用不强的党支部及时指导整改。
十是针对云招股份公司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实际,有重点地加强分类指导,分管领导主持召开推进公司党建工作座谈会,推动公司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改革发展双促进。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制定出台《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局党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的行为自觉,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既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与支部党员共同学习,自觉接受所在党支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是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省委要求,局党组于2017年7月21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我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党组书记带头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对其他党组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内容有漏项等达不到要求的,督促返工重写,直到达到要求为止;会上,党组书记带头,党组成员紧扣主题,克服好人主义,不搞一团和气,不回避矛盾和问题,坦诚不公地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充满“辣味”,切实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派驻纪检组全程列席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民主生活会进行现场监督。
(三)关于“党员队伍中党员意识淡漠,履行党员义务不到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直属机关党委严格按照规定计算每一位党员应交党费额,并针对过去存在的党员交纳党费时间不统一的问题,从2017年4月1日起,严格执行每月1日“党费日”制度,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上交党费。
二是严格党费收交工作。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交纳工作的通知》,实行党费交纳备案制度和党费证制度;在党费专户中开设清理收缴党费专门科目,实行专账管理。
三是规范留存党费管理使用。按照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关于党费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关于留存党费的管理使用办法》,推进留存党费的规范化管理和使用。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将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结合工作分工和思想实际,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履行“一岗双责”的能力和水平。在每年初层层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局《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把“一岗双责”内容具体化、考核可操作化,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定期分析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在2015年、2016年我局连续两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优秀的基础上,针对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指导不足的问题,2017年4月26日,组织召开2017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组书记动员部署,纪检组长作工作报告,并作为常态工作明确每年召开一次。下半年开始,把每半年由纪检组向党组作一次监督执纪问责情况专题汇报,直属机关纪委每月在党组会议上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局党组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作为长期的制度坚持。局班子成员不定期检查分析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履职尽责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
三是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研究制定了《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严格教育培训,把党员日常管理与实行目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激发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真正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制定出台了《局机关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工作制度和请销假制度。直属单位对执行上下班工作制度和请销假制度进行报备,并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五是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派驻纪检组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委《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组内分工,由1名副组长负责联系我局的工作,并与组长一同列席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依照党章党规要求对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实施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六是加强对直属机关党(纪)委的监督和业务指导。督促、指导直属机关党委、纪委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健全完善廉政谈话、问题线索处置制度,坚持依规依纪开展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党支部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七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梳理部门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制定部门内部决策议事、会议学习、外出报告、公文处理、督查督办、信息公开、保密安全、信息报送、固定资产管理、作风及廉政纪律检查等一系列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和权力运行,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八是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制定出台驻省财政厅纪检组履行综合监督职责责任清单和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图,总结近一年来履行综合派驻职责工作。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在抓常抓长、抓实抓细、抓早抓小上采取硬措施、下深功夫。
九是突出重点实施纪律审查。在4月初召开的2017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作出部署和要求,把纪律审查的重点放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集中,目前在重要岗位有可能得到提拔的重点人员身上,并开设网上举报受理平台,拓宽问题线索来源。目前,巡视反馈及巡视整改期间收到和发现的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查处的违纪问题已按要求作了通报。
十是全面落实“四种形态”。5月以来,纪检组先后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处级干部就有关问题整改谈话6人次,有问题就抓住不放,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注重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执纪审查等工作,建立落实“四种形态”统计汇总和监督检查制度。注重综合运用强化效果,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区分责任,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该谈话的谈话、该处分的处分、该问责的问责、该移送的移送。
(二)关于“遵守组织纪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我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和《“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办法》,坚持凡属重大问题都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的规定。会前,坚持充分征求意见和论证,会议议题提前预告,班子成员之间充分酝酿沟通;会中,坚持充分讨论、充分发表意见,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会后坚决执行。对于不具备上会条件,情况不明或者意见分歧较大的议题,不提交党组会议讨论。
二是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按照我局《“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完善了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处务会议制度,规范部门内部议事和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同时充分发挥好党员的监督职责。
三是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我局《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管理办法》,完备相关手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目前,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执行较好。
四是严格执行个人报告有关事项规定。组织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培训,要求每一名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主动、如实、详细、准确、全面地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严把个人报告有关事项初审关,杜绝再次出现填报不规范的情况。开展2016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点查核和随机抽查核实工作,5名领导干部均如实填报有关事项,对1名领导干部漏报投资型保险情节较轻微的事项,按规定给予批评教育。
五是抓好干部政策规定的落实。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干部管理的政策规定,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的余毒影响,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始终坚持唯才是用,坚决按程序、守规矩,以好的制度选人,坚持“德才兼备”“人岗适宜”“五湖四海”的原则,不断巩固和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干事、奋发有为的良好干事创业环境。
六是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检查。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集中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检查,对2014年以来我局提拔任用干部的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制定整改措施,边整边改,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
七是严格干部选用工作程序。研究制定了我局《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工作流程及痕迹管理,规范处务会议研究、谈话推荐、考察谈话等记录。针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空编情况,按岗位需求的实际,将通过公开选调、接收军转干部等方式,多渠道、严要求把好选人进人关。
八是加强对直属单位人事管理。优化直属单位管理岗位和专技岗位的设置,坚持全员聘用,推进评聘结合,力争打开各系列的上升通道,为直属单位人员干事创业提供舞台。
(三)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存在打折扣的现象”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办公用房管理台账,规范管理。目前,我局办公用房的使用完全符合规定要求。
二是严格规范福利发放。严格遵守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职工福利发放,按标准发放规定节日慰问品、职工观影券,支付职工中餐补助。
三是再次开展领导干部兼职清理。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开展领导干部(含离退休领导人员)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情况的再清理、再整顿。经自检自查,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含离退休人员)除1人经局党组批准在社会团体兼职,且已履行报批手续外,无其他兼职行为。
(四)关于“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及信息化工程建设等领域存在重大廉洁风险”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理。按照省委关于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和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我局一方面全力配合由省财政厅牵头、省监察厅和我局参加的专项治理工作组和省政府工作组抓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专项治理,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力促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另一方面,从6月27日开始,局党组在全系统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着力发现和严肃查处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活动中违规干预插手、围标串标、跑风漏气等违规违纪问题;认真查找公共资源交易重流程、轻监管,领导干部担任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监督薄弱等问题,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着力打造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公开、透明、公正、高效的交易平台。局党组先后制定印发《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关于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结合今年二季度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情况,全力抓好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指出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为确保专项治理在本系统落实落地、见实效,局党组先后组织召开5次专题会议,及时安排部署在全系统开展专项治理督导检查工作。以《交易中心总体情况检查表》及《项目抽查情况表》2套工作用表的28项内容为基础,重点检查各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及交易中心的工作推进情况,查找梳理各州市的问题清单,提出针对问题清单的整改措施;成立3个督导工作组赴德宏、楚雄等6个州市县进行重点抽查。根据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自检自查和重点抽查情况,局党组确定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4项重点9项具体整改内容,初步形成问题清单和工作措施,并按照问题清单、工作措施分门别类进行细化、实化,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
为扩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专项治理成果,抓好巡视整改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的落实,按照实现督查检查全覆盖的要求,局党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第二轮督导检查,进一步深入查找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部、系统外部的各类突出问题,坚持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并重,注重查找问题的深度、广度和延伸度,并积极向省政府工作组汇报请示,推动专项治理见到实效。
二是全力配合省政府工作组开展工作。为进一步抓好专项治理和巡视整改的落实,根据省领导的指示要求,7月28日,省政府成立由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发改革委有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组进驻我局开展工作,督促落实整改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核查违纪违规问题。我局全力配合省政府工作组开展相关工作,坚决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突出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召开专项治理和巡视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8月9日,我局召开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专项治理和巡视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前一阶段落实省委关于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省政府领导批示,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进行专项治理的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专项治理和巡视整改落实工作。
四是加强对第三方劳务派遣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强与劳务派遣公司的衔接,及时掌握第三方劳务派遣人员的进出情况,完善人员辞职相关手续;进一步切实加强对第三方劳务派遣人员的廉政风险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管理,并纳入人事处监督管理范围。
五是全面禁止局机关及所属两中心8名入库专家参与评标活动。及时对局机关5名和两中心3名共8名入库专家全部清退出库,并将2016年1月以来6名专家领取的评标费清退上缴。对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担任评标专家的情况进行清理,全面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干部担任评标专家的问题。
六是完善专家库管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动态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云公管发〔2017〕72号),建立专家库专家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专家的动态考核。通过技术手段切实解决在参与评标的专家抽取环节及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开展评标工作之前,跑风漏气、泄露相关信息的可能和隐患。
七是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的综合监督。每周进行至少一次随机抽查,检查项目的现场情况、资料档案、监控影像;认真听取、主动了解交易活动参与方对交易中心工作情况的反馈并汇总相关资料;对中央驻滇单位及其他行业监管部门不明确的省级公共资源项目的进场交易活动,分析调研,探索进场综合监督的有效方式,目前,与省监狱管理局联合发文《关于云南省监狱系统及云南金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项目进场交易的通知》;对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机场集团、文化厅等进行了调研座谈。
八是完成电子监督系统功能模块开发。省级行政监督平台已全面上线,并实现进场项目信息在平台上审核、备案、查看;16个州市电子监督系统功能已部署完成,根据权限可查看进场项目信息,但在线监督开评标过程和音视频资料记录功能未实现,实时数据统计、数据筛选和数据采集等功能还需进一步完善。
九是加强评标区管理。在评标纪律中增加评标专家不得在评标区与其他人员聊天、交谈等要求,由项目跟踪人员在宣读开标纪律时宣读。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招标人、代理机构、公证等有关人员)一旦进入评标区,在评标工作结束前,不得出评标区,否则视为放弃本次评标工作。将一楼密封打印机搬至三楼封闭评标区内打印,并在系统上设置打印记录,只可打印一次;评标专家CA正式启用后,不再打印专家名单,专家身份凭身份证及CA核实。
十是认真自查“滇西应用技术大学食堂设备及安装项目”评标现场不规范情况。制定印发开标、评标、专家费发放等相关制度。
四、其他方面
局党组始终把巡视整改这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改进各项工作,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改革事业发展的重大契机,强化效果导向,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真正把巡视整改的过程成为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改革事业发展的过程,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
(一)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局党组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落实巡视整改的首要任务来抓,在巡视整改中,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基层党建提升年”为契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大党建工作力度,着力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抓深思想建设,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党组织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讲党课。通过一系列举措,全局党员队伍“四个意识”明显增强,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加突出,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二)政治生态得到全面净化。局党组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在巡视整改中,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和发扬民主集中制,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化水平;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的余毒影响,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巡视整改工作,积极推动政治生态明显改善”为主题,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改造,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强化了纪律和规矩意识,推动党内各种问题的解决,在全局上下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
(三)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全面提升。局党组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巡视整改中,通过抓好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执行和干部监督管理,完善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的长效机制,严明“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始终坚持唯才是用,坚决按程序、守规矩,以好的制度选人,坚持“德才兼备”“人岗适宜”“五湖四海”的原则,彻底整改巡视组反馈的“选人视野不宽、考察了解不深入、广泛听取意见不够”的问题,不断巩固和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干事、奋发有为的良好干事创业环境。
(四)制度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局党组坚持标本兼治,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本着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立下一个规矩的态度,统筹做好制度文件立改废工作。巡视整改期间,共健全和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规定》《关于领导干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管理办法》《公文处理办法》《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等25项制度,出台43个工作部署文件。通过制度建立和完善,加强对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权利运行的制约监督,有效促进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
(五)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改革工作得到全面推进。局党组始终坚持将巡视整改与推进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实际成效。持续深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专项督导,深入查找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部和外部的突出问题;全力配合省政府工作组做好督促落实整改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核查违纪违规问题等工作,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取得了初步共识,坚决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突出问题整改到位;召开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专项治理和巡视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理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强化制度建设。通过巡视整改,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思想更加自觉、行动更加坚决、作风更加务实,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改革工作的开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1-65367251;邮政信箱: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电子邮箱:ynggj0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