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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党组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10-29 08:10:40   来源:云南省纪委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16日至5月16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以下简称“委厅党组”)进行了巡视。6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委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增强“四个意识”,把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委厅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认为省委第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发人深省,一针见血地帮助委厅党组查找出了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方向明晰、切实可行,为委厅党组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抓实党建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开出了良方。委厅党组在整改中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直面问题挖根源,主动作为抓整改,全面落实整改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好巡视整改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在6月21日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委厅党组及时以党内文件形式印发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周荣厅长在巡视反馈会上的表态发言,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立行立改。6月23日,召开工委会、厅党组会研究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摆正位置,行动上坚决有力,把做好巡视整改当作加强党对教育工作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7月4日,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陈豪书记的讲话精神,安排部署了整改任务,动员委厅全体干部职工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巡视组的整改要求上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过硬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向省委、省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合格答卷。巡视反馈意见后,委厅共召开4次工委会、厅党组会,其中有6个议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

(二)加强组织领导。6月23日,委厅党组成立以周荣厅长为组长,驻厅纪检组组长沈光善为副组长,相关委厅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统筹协调、督察指导。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分别由相关处室负责人兼任,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高效务实推进。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先后5次召开会议,制定、修改、完善巡视整改方案,审阅38个专项整改方案,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组织开展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督察,约谈巡视整改相关责任人30人次。

(三)明确整改任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经委厅党组会审议通过,印发实施。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决彻底排查整改巡视发现的问题,坚决全面落实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明确了整改时间安排,按照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督察阶段、总结阶段,在8月12日前完成整改任务。整改方案紧紧围绕巡视反馈的问题,按照“一句话一个任务”的原则,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3个方面10个问题具体分解为38项整改任务,明确了整改要求、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各责任部门根据具体任务形成了38个专项整改方案。

(四)压实整改责任。委厅党组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工作。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周荣同志切实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带头主动认领问题,亲力亲为抓整改;其他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切实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委厅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认真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主动查、自觉改;各州市教育局、各高校、省属中小学幼儿园上下互动、对标整改,形成委厅党组领导班子带头整改、机关各部门及其全体干部职工跟进查改、全省教育系统上下互动改的局面。同时,把各部门整改工作情况纳入本年度的机关各部处室(单位)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明确驻厅纪检组、机关党委全面负责对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对整改工作不力的实行严肃问责。

二、聚焦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树得不牢”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委厅党组深入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思想引领、先锋模范、战斗堡垒、阵地建设四大工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主动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决拥护和支持省委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10名委厅领导和96名机关处级干部分别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对我省9名中管干部、昆明市4任市委书记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刻反思,组织委厅机关各党支部(总支)开展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促进党建工作与教育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印发《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云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实施意见》,组织63所高校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宣讲报告会,举办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报告会37场。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年初确定的“扶贫、规模、质量、安全”主题,切实抓好补短板、调结构、提质量、促公平、推改革、抓保障、强党建各项工作,努力办好云南各族群众满意的教育。

2.关于“全省基础教育整体质量不高”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委厅党组统筹谋划、综合施策、持续用力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一是学前教育方面。近年来,中央和省级投入专项资金57.93亿元,完成了第一、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扩建幼儿园项目1579个,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2067所,在3136所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在7个县设立280个巡回支教点,招聘629名支教志愿者;奖补1704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827所城镇公办幼儿园;对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给予300元/生·年的资助,资助面从今年秋季学期提高到30%。昆明市和巍山县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学前教育发展实验区,8个县被列为省级办园体制改革试点县。二是义务教育方面。完成39个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35个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印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义务教育精准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召开精准控辍保学专题会议,与各州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精准组织入学、精准返学和精准保学工作机制。将控辍保学主要指标纳入脱贫摘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级政府教育督导评估“一票否决”指标。推动落实“双线、六长”责任,建立和完善控辍保学组织领导、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对全省129个县的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初中辍学率、初中完学率情况进行通报,加强专项督导检查,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认真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基本制度和阳光招生制度。举办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教育局长培训班,对来自16个州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和129个县(市、区)教育局局长进行集中培训,8名委厅领导分别为学员授课。三是普通高中教育方面。下达资金5000万元,推进175间理化实验室建设。召开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和发展培训会,培训250余名州市教育局管理人员和普通高中校长。印发《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推动实行普通高中学费和住宿费由各州市自行核准。出台减少和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加分项目和分值、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做好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等政策。

3.关于“我省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和家长、教师和校长的总体满意度指数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水平均低于全国平均值,‘全面改薄’任务繁重”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委厅党组坚持抓普及、提质量、促公平齐头并进,不断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一是学前教育方面。召开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暨课程游戏化实验园工作推进会,认定38个课程游戏化实验园,投入专项经费456万元。组织339所一级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490所薄弱幼儿园。开展“游戏点亮快乐童年” 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认定5所省一级一等幼儿园。遴选12个省级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培训1500多名园长。出版《云南省幼儿园保教工作指导手册》。二是义务教育方面。深入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全面实施学区制,鼓励省内优质教育资源联合办学、集团化办学、连锁办学,采取“名校办分校” “名校融校”等方式,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认真做好国家及地方免费教科书招标采购、印刷和配送工作。全员培训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任课教师。三是高中教育方面。积极推进县一中标准化建设。新评选认定4所一级高完中,全省一级高完中达144所。组织开展一级高完中教学质量评价。组织部分州市教育局和普通高中负责人赴山东、海南学习考察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在全省遴选10所具有代表性的一级高完中分别承担试点任务,安排试点经费500万元。四是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出台《云南省中小学统一编制标准和创新管理的若干意见》。认真做好4603名中央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出台《云南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实施办法》,委托省内3所师范院校培养小学全科教师和初中“一专多能”教师356人。出台《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云南省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管理办法》。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督促、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制定中小学教师履职“十个严禁”,建立教师宣誓制度。五是加快推进“全面改薄”项目。召开全省“全面改薄”规划调整工作布置会,积极推进“全面改薄”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通报、约谈、问责等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全面改薄”项目。截至2017年6月,该项目开工面积达1337.9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173.62万平方米,完成设施设备购置42.16亿元,累计投入资金289.2亿元,分别占五年规划的97.22%、85.28%、71.23%和84.94%。六是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调整完善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规划,出台“全面改薄”中小学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管理办法。开展3.48亿元的设备采购、配送和安装验收工作,完成2017年第一批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加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全省中小学提供28个学科、15个教材版本、25万个教案(课件、习题、微课)等免费教育资源。

4.关于“全省高校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与中专、中小学德育工作弱化现象突出”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出台《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开展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专项督查。成立教育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现场推进会,评选命名10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校。组织开展高校形势政策报告会102场。组织14所高校开展 “双百双进”活动。推动52所高校加入全国高校校园网站联盟。印发《云南省高校“易班”推广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组织全省21所高校赴教育部“易班”发展中心和上海高校学习经验。二是切实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出台《云南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委厅领导联系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报告等制度。召开高校网络安全工作座谈会,加强云南教育网和校园网、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在全省高校开展网信专家、特殊人才和网络评论员推荐工作,成立云南高校网络舆情研究中心。三是切实抓好中央巡视组对意识形态监督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7类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细化分解,制定整改方案,对委厅机关提出62条具体整改措施,对高校提出60条具体整改措施,层层传导压实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狠抓整改落实。目前,各项整改工作正有序推进,大部分整改任务预计2017年年底前完成,部分需要长期整改的工作,正抓紧完善相关长效机制,深入持久推进整改工作。四是切实加强高校统战工作。印发《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 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委厅领导联系知识分子制度。坚持高校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第八届全省高校统一战线理论征文活动。五是切实加强高校文化建设。组织第七届“中国梦·青春梦”高校文化节系列活动,开展 “看照片·讲故事”“校园好声音”等比赛竞赛活动,全省74所高校的85万师生参加了活动。组织20.04万师生参加“政府工作报告知多少在线学习答题活动”;组织全省高校积极参加第六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第二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等活动。召开支持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组织在昆高校参加人文环境整治、宣传推动月志愿服务、“礼让斑马线·文明我当先”等活动。六是切实加强中小学、中职学校德育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学全员育人导师制优秀案例和试点推荐工作,在全省中小学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印发《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开展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评选工作。组织专家对147所省级文明学校进行实地复查,累计创建省级文明学校1238所。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引导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开展学习签署践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活动。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行动,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生环境作文大赛、“爱读书、读好书、好书相伴快乐假期”等活动。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3789万元,实施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开展 “圆梦蒲公英”、微电影创作征集等暑期主题活动。

5.关于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印发《2017年云南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委厅领导听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完善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系主任)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组织6个专家组对全省72所高校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听课指导,累计听评课90节。举办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学比赛,64所高校选派教师参赛,131名选手获奖。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优秀工作案例、优秀教师评选和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评选工作。召开全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测评工作反馈会。起草完成《云南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南省高校辅导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办法》。建成覆盖全省高校辅导员的信息数据库,积极协调省委编办增加高校辅导员编制。选派辅导员参与全国第六届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举办第四届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6.关于“许多中专、中小学德育课教学从属化、表面化现象严重”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方案》,省级培训“三科”教材管理研究人员650人次,州、县两级教育部门开展三科教师培训5.2万人次。组织开展“三科”教辅评议,推荐合格优质的教辅。督促学校开齐《道德与法治》课程,提升教学效果。向教育部推荐30名学生参加2017年度“寻找最美孝心少年”大型公益活动候选人评选。授予6家单位“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开展乡村教师心理健康疏导调研,草拟《云南省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装备配置标准》,7所中小学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征集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中特色鲜明、成绩显著的好做法和好经验。配合有关部门修改完善云南省少先队工作改革方案和云南省中学共青团改革方案。开展 “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

7.关于“民族教育工作还比较薄弱”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民族教育发展。实施 “直过民族”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攻坚工程,召开“直过民族”推普攻坚工作会,下达专项经费760万元,完成1700名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和 2.42万名不通汉语少数民族群众普通话培训达标任务。继续做好迪庆、怒江全境和昭通镇雄、彝良、威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14年免费教育工作,下达资金10014万元。督促各州市教育局设立民族教育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成立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专家委员会和少数民族双语教育专家委员会。积极稳妥推行双语教育,加强双语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和瑞丽市学前双语教育试点工作。启动云南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培训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2000余名。认真做好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特有民族本科及大中专班、“少干”计划等招生工作。加强云南民族大学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建设。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选派支教教师1738人次。推动落实“特岗教师”招聘指标向边疆民族地区倾斜,优先满足民族聚居区教师需求。

(二)党的建设方面

8.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情况。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思想,出台《“基层党建提升年”实施方案》,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项目清单、考核清单,明确和落实党组、机关党委和纪委、党支部3个层级和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党支部书记5个岗位的工作责任。将党建工作列入部门综合考核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真正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深化拓展“跨越发展当先锋、机关党建走前头”和 “云岭先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支部和党员开展社区志愿者活动3次。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引导党员践行“四讲四有”,做到“四个合格”。加强离退休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组织老干部党总支每月7日开展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

9.关于“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标准不高”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推进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明确学习时间、学习内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健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长效机制。二是合理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立和配置。成立省招生考试院党委,下设5个支部;撤销1个联合党支部,分设2个支部;完成了6个支部的补选、增选。严格执行按期换届制度,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增选、补选支部委员15人。落实基层党组织基础党务台账清单,进行了专项督查。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1个支部被省直机关工委列为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三会一课”和党日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实行计划报备、活动纪实、检查考核,做到组织生活过程留痕、有迹可查。四是抓牢责任落实。建立5个方面30项党建述职指标体系,突出问题导向,促使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紧紧围绕党建工作开展述职,推动责任落实。述职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

10.关于“全省高校、中小学、民办学校等领域党建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点和空白点”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制定公办高校党委书记责任清单22项、民办高校责任清单21项。督促47所公办高校制定了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具体措施。建立省委高校工委和高校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联系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委厅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2-3所高校党建工作;截至6月底,党组织关系隶属省委高校工委的34所高校党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及院(系)党组织负责人已实地调研院(系)党组织344个、党支部3463个(次)。二是规范大学生党员发展、整改“四个代写”问题。省委高校工委组成10个检查组对34所高校和7所独立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地检查,检查100%的校级党委,随机抽查51.7%的院(系)党组织、15.5%的党支部,开出问题清单870条。截至7月15日,所有高校已完成自查。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发现的“四个代写”等问题,制定《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专项整改的工作方案》和《关于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抽查高校进驻工作组的方案》。组成4个工作组先后2轮进驻中央巡视组抽查的4所高校。委厅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严肃约谈了4所高校的党委书记、副书记及组织部长。督促指导4所高校党委完成“点对点”整改,对33个二级党委(党总支)、57个党支部、164名党员干部启动问责。与省委组织部组成20个检查组对全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拉网式专项整治。三是深入开展高校创建一流党建活动。制定高校创建一流党建活动实施方案,召开高校一流党建部署会。对校级党委提出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好等7类25项指标,对院(系)级党组织提出党政联席会议落实好等7类21项指标,对教职工和学生党支部提出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等6类20项指标,全面规范和提升高校基层党建水平。以一流“云岭高校铁军”团队、一流“四有”好老师团队、一流大学生团队、一流党课等为载体,开展品牌项目建设。四是切实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出台《云南省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全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在中小学校中开展“云岭红烛·育人先锋”创建活动,打造“五强五好”党组织。建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党建工作信息月报制度。组织1000名中小学校党务工作者参加全国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网络培训。五是完善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的意见(试行)》,起草《云南省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云南省加强民办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正在积极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向7所民办高校各补助10万元党建工作经费。六是推进全省教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积极向省委组织部申请增设社会组织党建办干部职数,切实加强党建工作领导。认真开展教育系统社会组织统计和党组织组建工作,完成了云南省民办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调研报告编写工作。截至2017年6月底,全省教育系统共有5289个社会组织,符合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数4350个,已建立党组织的有2421个,覆盖率达55.66%;组建党组织1259个,其中党委30个、党总支89个、党支部1140个。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通过指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发展党员等措施实现了党组织工作基本全覆盖。

11.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严格”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委厅机关和高校分别制定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在高校:发挥 “关键少数”作用,高校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08次;党委书记参加支部学习157次、讲党课77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支部学习1367次、讲党课432次。实行“三会一课”定频次、定主题、定责任和计划报备、活动纪实制度; 16所公办高校出台党政联席会议制度,24所本科高校推行党政班子交叉任职;推动各高校落实党建工作经费,34所高校配备专职组织员211人。组织66名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到上海交通大学开展为期10天的专题研讨,组织74名高校党委组织部长进行为期3天的全员培训,全员轮训近1000名高校院(系)党委(党总支)书记和院长(系主任)。组织600余名党务干部参加教育部、省委组织部示范培训。各高校按要求培训党支部书记3553人、党务工作者4889人、党员4.47万人。在机关:举办了为期1天的支部书记培训班,组织6名处级干部参加省直机关党校培训。评选表彰38名优秀党员、1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个先进党组织。深化“当先锋走前头”主题实践活动、“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高校和机关各级党组织深入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严格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执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全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截至8月10日,委厅机关30个党支部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各高校党委及院系党组织已于7月底前全部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三是深入实施“基层党建提升年”。督促高校和机关各级党组织落实“基层党建提升年”实施方案。在高校:科学规范建设党支部,印发《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摸底排查232个软弱涣散高校基层党组织,完成整顿提升117个,占50.43%。创建网上党建园地、网上党校等新平台,妥善做好“失联党员” “口袋党员”联系查找、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省委组织部已批复3所高校党委换届。截至7月底,高校73个院系党组织、480个党支部已完成换届,分别完成59.8%和54.8%。深入开展党建扶贫“双推进”,省属38所高校及下属单位341个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联系农村党支部271个,联系农村党员2588人。在机关:制定了《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促进党建工作与教育业务工作“统双推进”。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把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做合格党员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四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党费工作两个《通知》。在高校:督促各高校对2016年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进行“回头看”,对还未完成补交的及时补交,全面完成党费补交收尾工作。印发《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严格清理收缴党费的使用范围,及时举办党费工作业务培训,加强清理收缴党费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认真制定《高校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清理收缴的党费使用方案》,经工委会、厅党组会研究审定后报省委组织部备案,7月中旬已用清理收缴党费帮扶102名高校困难党员、群众。在机关:及时核定党费基数,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对党费收缴管理等组织业务进行专题培训。将党费纳入专门账户,并由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负责管理。

1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不断强化党的意识,做到“五个带头”。即带头深化学习,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做好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发言或主题发言;带头讲专题党课,紧扣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践行“四讲四有”等内容,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1次党课;带头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担当作为,围绕“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深入思考、创新实践、担当作为;带头改进作风,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和党的群众路线,持续纠治“四风”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截至2017年7月底,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委厅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学习12次,讲党课15次。

13.关于“党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普遍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等相关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加强研判,做好思想引导。落实《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操作规程》,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促进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二是加强督察指导。委厅党组切实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组织领导,周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撰写个人发言提纲,督促班子成员自己动手撰写发言提纲并严格审阅把关。委厅党组成员按照分工,至少参加和指导一个直属单位或分管单位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加强对委厅各党支部(总支)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至少参加指导1个所联系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三是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全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结合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委厅巡视反馈意见,委厅领导班子于7月21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10名党员班子成员开展交心谈心91人次,主动查找认领问题70条,提出相互批评建议148条;委厅机关30个基层党组织分别召开了组织生活会,96名处级干部开展交心谈心352人次,主动查找认领问题576条,提出相互批评建议484条。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4.关于“‘两个责任’没有完全压紧压实、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现象”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委厅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驻厅纪检组切实负担起执纪监督责任。起草《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规定》。举办为期1天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对发展党员、党费收支管理、党员信息采集、 “三会一课”进行培训,提升了基层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增补配齐机关纪委委员方案现已报省直机关工委审批,在直属机关党委下单独设立机关纪委办公室,配备专职机关纪委书记。

15.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年初,委厅主要领导与委厅领导班子成员、25所高校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委厅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签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中明确了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内容,分值占到55分;各高校党委分别与院系党组织签订党建和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建立基层党建项目清单,完善基础工作台账,加强过程控制。完善相关检查抽查考核办法,采取年初调研、半年检查、年底考评的方式,加强督促检查。机关各部门和高校各级党组织围绕年初签订的责任书,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印发《提醒函》,对各基层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的重点工作进行了督促提醒。

16.关于“对一些违纪违规的人和事的处理失之于宽,警示警醒作用不明显”等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纪检干部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再学习,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开展监督执纪。组织高校纪委案管员30人开展了为期2天的案管信访业务培训,购买一批监督执纪业务用书下发各高校纪委。召开驻厅纪检组廉政谈话会议,通报了近期查处的省教育报刊社私设小金库、违规领取下属企业报酬违纪案和曲靖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学生工作部部长违规持因私护照出国案件。组织25所省管高校纪委干部参观云南省纪律教育基地(高校)。督促省招生考试院、教科院、教学仪器装备中心清理津补贴,规范财务内控制度。对省委第五巡视组移送的13件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进行督办,目前,已回复了5件。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今年以来共计初核10件、函询6件、立案1件。受理省管高校移送审理案件8件,对已审结的4人依纪依规给予党纪处分,收缴违纪款项36.48万元。排查分析涉及教育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件,正在开展初核工作。

17.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委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以上干部根据有关要求,分别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对照检查履行“一岗双责”存在的具体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7月份,所有委厅领导班子成员对所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开展了一次廉政谈话,指出问题、督促整改、传达压力。在2017年机关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明确,从2017年开始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述职评议考核与述职述廉同步开展、同时考评。召开委厅机关处级干部述责述廉大会,10个部门负责人依次进行述廉述责,并接受现场质询。

18.关于“监督责任的履行还不够有力”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委厅党组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组履行执纪监督责任,继续深化“三转”,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是配齐配强驻厅纪检组和直属机关纪委工作力量。8月8日,在省纪委组织召开的部分省纪委派驻(出)机构工作谈话会上,积极向省纪委主要领导专项反映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申请增加纪律检查室、案件审理室2个内设机构和行政编制,请求尽快解决驻厅纪检组力量不足的问题。遴选政策法规处、纪检组、保卫后勤处、宣传(统战)部、机关党委等部门的5名处级干部拟担任机关纪委委员,现已向省直机关工委报批。二是切实加强纪检部门履职担当。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与深化“三转”有机结合,向工委会、党组会报告2017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意见,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责。8月4日,驻厅纪检组重点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召开了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领会把握党纪党规和法律条规,进一步加强纪律审查、谈话函询、信访办理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监督能力。三是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举办省属高校纪委纪律审查信息系统管理员培训班,就信访及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进行业务培训。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管理监督,严控自由裁量权,执纪审查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有记录、留痕迹。全面清理和规范纪律审查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纪律审查主办责任制、终身负责制,严格审核执纪审查方案、调查事项和措施,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严防“灯下黑”。

19.关于“全体党员干部中重规矩、守纪律的氛围还不够浓厚”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委厅全体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做到“四个合格”,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开展了对照检查。同时,规划在委厅机关领导班子办公区(八楼、九楼、十楼)打造重规矩、守纪律廉政文化长廊,目前正在设计中,预计今年下半年建成;规划建立纪律考试题库,对每年新录用公务员和新晋领导干部进行测试,目前正在与省委党校接洽命题事宜,预计今年下半年完成并正式启用。

20.关于“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等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修订工委会、党组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工委会、党组会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提高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出台关于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规范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二次分配管理,严格规范程序和审核会签,做到下达项目资金一律附工委会、厅党组会议纪要。对工委会、党组会的召开时间、议题等作了进一步优化,减少了会议频次,精简了会议议题。

21.关于“部分领导干部组织纪律观念不强,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印发《关于认真落实职工年休假制度的通知》,就严格执行委厅干部职工因公外出及请销假制度再次提出明确要求,请假实行事前审批制,按照申请、上报、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并要求按时销假。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根据相关要求,从2018年起,除中央机关、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排的领导干部培训之外,不再安排委厅干部职工参加其他培训。举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写培训会,重申填报纪律和规范填写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本人填报的有关事项进行逐项比对。继续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对瞒报、漏报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2016年底对漏报个人有关事项的3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瞒报的3人进行诫勉谈话。2017年8月,对瞒报的1名正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取消任职考察资格和书面诫勉。

22.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对2014年以来选拔任用的处级干部程序、过程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和梳理,同时对委厅“带病提拔”领导干部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形成书面报告报省委组织部。2017年选拔任用的9名正处级干部,均严格按规定的条件选拔任用。在讨论干部任免时,坚决做到考察不充分的不上会,无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未征求纪委和相关部门意见的不上会,酝酿不充分的不上会;做到出席工委、党组会达不到规定人数不讨论、临时动议的不讨论、讨论不充分不表决、问题不查清不提拔;坚持集体决定、坚持人人发言明确表态、坚持主要领导最后表态、坚持无记名票决。加大干部日常考核力度,采用平时考察、个别谈话考察和纵横考察相结合的考察方式,延伸考察范围。坚持并完善处级领导干部考核测评制度、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

23.关于“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不严不实”等问题的整改情况。7月10日,根据省委组织部的要求,集中开展了委厅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查清理工作,共审核认定干部人事档案182卷,补充材料2000余份。针对9人因入党材料缺失、出生年月出入较大、学历学籍档案有待确认等问题,党组会进行专项研究并确定处理意见。对委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吃空饷”、长期借调下级部门工作人员以及超编制、超职数使用和配备干部等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整治,清查出“吃空饷”干部1人、“退而不休”干部1人。截至2017年7月底,“吃空响”的1名干部已清退未正常上班期间领取的所有报酬;对“退而不休”的1名干部已印发免职通知、进行免职谈话,并办理了正式退休。出台《委厅机关编制外人员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和规范编制外人员使用管理。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有序开展,2017年已完成12位处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的交流轮岗。

2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等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落实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委厅党组久久为功推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小落细落实,驻厅纪检组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四风”问题的监督执纪力度。根据省纪委的通知要求,组织省属高校和委厅机关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驻厅纪检组对问题线索排查、处置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向省纪委上报。对云南省教育报刊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3名责任人进行处理。在直属高校和委厅机关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和违规报销手机话费清查工作,发现“小金库”33个,上缴省财政指定账户,清理违规报销手机话费。组织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各级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清理规范工作。组织各单位每月开展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报告。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开展约谈、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严肃惩戒违规行为。进一步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纪律、制度和规定。

25.关于“一段时间内机关‘三公’经费等支出审批、控制不严”等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使用审批和财务制度。实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根据公函制定接待方案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制定《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机关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坚持“因事定人”和“人事相符”原则,坚决执行因公出国(境)规定,参照上年度计划,提前统筹和制定下一年度计划,严控经费预算和支出。严格实行公务差旅审批制度,严控出差人数和时间,有正式通知的必须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控制,严禁随意增加出差人员和延长出差时间。严控会议数量和规模,未列入机关年度会议计划的会议,原则上不得召开,与会议内容关系不大的人员一律不参加会议。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实行报销报备制度。今年上半年,委厅机关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9.27万元,同比减少44.26%;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3.88万元,同比减少93.31%;会议经费支出4.93万元,同比减少41.79%。

26.关于“少数干部公款报销个人通讯费、使用下属单位车辆办私事、违规领取额外报酬”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今年8月初,委厅党组组织开展委厅机关违规报销个人通讯费、违规领取额外报酬、收受红包、有价证券和购物卡的专项清理整治,清理报刊社违规报销个人通讯费、违规领取额外报酬以及教科院报销宽带网络费;基金会秘书处1名干部收受红包1个,已组织清退,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理。从8月10日起,委厅机关各直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修改完善财务报账制度。召开委厅机关公务用车整治专题会,研究部署公务用车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要求严格执行车改规定,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非公务活动,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反规定乘坐公务用车,不得利用职权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截至8月9日,委厅机关13个直属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按要求完成备案。严格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参加各类评审活动若干规定(试行)》,严禁违规领取报酬。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取报酬管理制度。委厅干部职工领取符合规定的报酬,一律通过本人工资卡、公务卡发放。

27.关于“滥发会务费、劳务费、津补贴”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涉及“小金库”和滥发会务费、劳务费、津补贴的民族教育处、报刊社、省教科院等单位进行了及时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涉及金额进行了清退。委厅机关各部门在今年4月开展的“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基础上,于7月又组织开展了全面复查。截至8月9日,已收齐机关38家全面复查表,均表明不存在“小金库”和巧立名目、滥发会务费、劳务费、津补贴等问题。明确委厅机关38家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及时公示小金库和滥发会务费、劳务费、津补贴专项治理情况,并作出不设“小金库”和不滥发会务费、劳务费、津补贴的承诺。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组织各部门学习《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机关内部控制规范手则(试行)》,要求直属事业单位在此基础上,建立部门内部控制规范制度。

28.关于“民族教育处违规使用教材培训经费发放劳务费和购买发放会议纪念品”等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2013年12月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教师及教材培训工作中,违规使用教材培训经费发放劳务费和购买发放会议纪念品的问题,已于2015年11月严格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分。近日,又收回委厅6名工作人员领取的劳务费和纪念品,并上交驻厅纪检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采购流程,在领导小组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教材采购工作,及时向驻厅纪检组报送《云南省教育厅政府采购项目备案表》。约定培训费用由教材中标供应商承担,有关培训组织和费用等事宜,在政府采购合同中予以明确,以法律文件的形式进行规范,报省财政厅备案。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经费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明确教师培训费的开支范围、审批流程等,做好审批报备等相关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29.关于“省教育报刊社、省教科院等单位存在发放奖励性绩效超额度、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超标准超范围”等问题的整改情况。2014年,针对报刊社年度奖励性绩效总量实际超额发放的问题,已退回超额发放费用。近期,报刊社又出台相关规定,严控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2015年、2016年财政经费均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支出,凡发生公务接待必须填报《云南教育报刊社公务接待申请单》,对超过500元以上、2万元以上、20万以上的公务支出,分别明确了相应的审批权限和签批流程。2017年8月12日前,省教科院清退2013—2017年预算委员会评审工作、绩效考核小组工作等名义发放的津补贴;清退云南省教科图书中心2015—2016年在送培下乡、送教下乡等活动中在职在编人员发放的劳务费。省教科院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纪律,按照教育厅经费支付授权有关规定、财务纪律执行公务费用预算和报销手续。加强绩效工资总量监控管理力度,按时在“云南省工资福利信息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中向省人社厅申报全年累计工资发放情况,建立绩效总量超标预警机制。组织全院干部职工签订“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承诺书”。

30.关于“‘全面改薄’、科研课题等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云南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专项检查、督察工作,通报各地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落实从资金的申请、核拨、使用、结算的全过程管理制度,督促各地建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政府会计制度》等有关财务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工程进度管理,认真落实教育部双月报制度。委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组共同约谈“全面改薄”项目推进不力的4个州市(保山、怒江、普洱、版纳),对进度靠后的4个州市(丽江、曲靖、文山、临沧)进行书面提醒。根据教育专项工程进度数据排名,继续落实资金奖惩机制。省教科院加大对在研课题实施进度的督促和管理,提高课题结项率,2012—2014年课题结项率已达到93%以上,2015—2016年度立项课题仍在研究期限内。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从2016年起课题资助经费采取一次性拨付。加大对未完成课题的追责力度,对撤项课题剩余资金及时进行结转。督促学校加强教学仪器设备日常的使用、管理与维护工作,提高教育装备的使用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及时催缴州市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款到位,加快省级集中采购进度。同时,委厅党组已拟定方案,将于9月份及时组织开展项目学校教学仪器使用率专项检查。省电教馆已从6月份开始对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设备项目进行省级验收。

31.关于“在推动、引导民办学校健康发展上,担当作为不够,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创新推进对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和指导服务,认真研究起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招生、专业设置、学籍管理、学校收费、联合办学、学生实习和享受资助等工作监管。印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适当放开招生范围、科学划定跨州市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推动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8月2日、4日、10日分别对部分民办高校招生录取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学校加强管理、规范招生、完成计划、杜绝违规。对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的相关问题,在督促学院发挥办学主体作用的同时,积极帮助学院协调2017年招生计划。在前期的充分沟通和协调基础上,8月9日,周荣厅长带队到省委政法委作专项汇报,在省委政法委的主持协调下,确定了新的工作思路,目前正有序推进相关协调工作。

32.关于“执行廉洁纪律不到位,廉洁风险突出”等问题的整改情况。7月13日,周荣厅长与委厅机关12名重要岗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带头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按制度和规矩办事,始终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7月14日,沈光善组长集体约谈15所省管高校纪委书记,对各高校如何做好消除执纪审查空白,解决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深层次问题给予具体指导。8月2日,沈光善组长对委厅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加大机关内审工作力度,对云南教育对外交流中心、省教科院及其所属社团、企业开展了专项审计,有关问题已移送驻厅纪检组作进一步查处。近期,组织有关高校、州市严肃查处了2个私设“小金库”问题,目前已分别移送呈贡区检察院和省纪委案管室。

33.关于“机关部分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各自负责管理或具体承办的项目多,存在不少滋生腐败的空间和隐患”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印发《关于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全面清理各种项目资金安排分配情况。目前已收齐《委厅机关各部处室负责项目安排情况清理统计表》,将对全厅各种项目资金来源、资金数额、资金分配监管方式等进行全面梳理统计,查找并分析管理缺失缺位的原因,制定有关的解决办法和措施。重点治理整顿存在问题,主动接受省审计厅的定期审计监督,切实抓好省审计厅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有效防范监管缺失缺位现象。

34.关于“私设‘小金库’问题屡禁不止,民族教育处、云南教育报刊社等有关人员因此受到查处”等问题的整改情况。2015年,纪检部门对民族教育处私设“小金库”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分。针对2010—2016年期间,云南教育报刊社在论文评审以及论文专刊出版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小金库”问题,于2017年6月给予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严格要求各部门加强廉政建设,杜绝私设“小金库”。民族教育处利用处务会议和党支部学习活动,集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凡处室工作和项目涉及到的资金一律纳入厅财务部门指定账户统一管理,在财务部门、纪检组和分管领导监督下专款专用。云南教育报刊社进一步完善财务预算、资产管理、开支审批、财务公开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范物资采购招投标程序,严格执行印刷项目招投标制度,经严格比选产生了具有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2017年每位报刊社参评专家评委签署《廉洁责任书》;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法规。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厅内审组和第三方审计开展审计监督,全面如实提供各项材料,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5.关于“一些直属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自办经济实体,搞创收”等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推进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成立云南省教育厅经营性国有资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5个直属事业单位和有关9家企业召开了工作部署会,要求对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提出具体的建议方案。经与国资委对接并认真研究,制定了“不集中统一监管,自行改制退出”的建议方案。后续清产核资、人员安置等问题将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逐项逐步稳健推进。今年下半年,省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形成集中统一监管方案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届时,省教育厅将根据批复情况开展相关工作。

36.关于“省教科院设立图书中心、培训中心等具有企业性质的机构,院主要领导还直接分管财务”等问题的整改情况。省教科院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云南省教科图书中心自成立至今的财务账目进行全面审计,就图书中心全面审计中涉及违规金额进行逐项彻底清退。加大对图书中心的监管力度,规范图书中心财务收支、经费使用的审查审批程序。省教科院成立图书中心“改制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制定图书中心改制退出方案。省委巡视组谈话后,省教科院即知即改,及时召开院务会决定院主要领导不再分管财务工作,并明确一名副院长分管财务室。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了院内部控制制度,成立院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制度建设小组、监督小组。

37.着力整改“全省教育系统以‘教’谋私,运用优质教育资源搞利益输送的隐患仍然较大”等问题。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涉及教育资金二次分配的14个部处室负责人进行专项约谈,集体约谈委厅机关3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明确要求凡涉及教育资金二次分配的均上工委会、党组会进行集体研究。新修订印发《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党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等5个议事规则文件。正在修改完善《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规定》,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治理工作力度,规范办学行为,今年全省所有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取消择校生、借读生,严格按划线招生录取,进一步挤压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谋取私利的空间。进一步加大对以家委会名义违规收费等隐形变相收费行为、违规招生的监督执纪力度。每年责成各学校开展春季、秋季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驻厅纪检组组建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举报玉溪一中存在违规周末补课收费问题,核实后将违纪线索及时移送省纪委。对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违规收费补课行为进行约谈,责令限时整改,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向省教育厅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机关职能部门对中小学违规收费补课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三、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

委厅党组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一抓到底的决心抓好后续整改,以弛而不息的韧劲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和执行,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成果,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夯实党建根基、凝聚智慧力量,服务好全省教育事业发展。

(一)强化“四个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强化政治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章党规的学习,特别是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各级纪检部门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责任。坚持以上率下,突出“关键少数”作用,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加强机关纪委建设,支持驻厅纪检组工作,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依纪依法依规严厉惩治腐败。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和组织纪律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围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师生“四个自信”,牢牢把握全省教育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行为导向。持续抓好高校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切实加强中小学、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规范和推进全省教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对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开足课程、保障课时,加强学科德育渗透,充分发挥课堂育人功能。

(三)扎牢制度笼子,构建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强化内部监督,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立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作风建设抓长抓常、抓实抓细。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着力完善干部教育管理考核和问责相关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条件选人用人,完善干部交流轮岗机制。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用好“四种形态”,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受理、排查、处置、督办等各项工作,修订完善风险防控制度规范,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措施,严格防范“以教谋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和教书育人环境。

(四)切实抓好后续整改,以整改新成效推动教育事业跨越发展。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收场”心态,不断深化巡视整改工作,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各种问题回潮反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措施,分步实施,持之以恒深入整改。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强化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导向、责任意识,淬炼过硬作风,锻造过硬队伍,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以整改新成效推动教育事业跨越发展。

总之,尽管委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委厅党组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巡视整改为新契机、新起点,团结带领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卓有成效的工作,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以管党治党新成效保障全省教育事业跨越发展,加快全省教育基本现代化步伐,努力办好云南各族群众满意的教育。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1—65141553,邮政信箱: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2号云南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党委(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大楼909室),电子邮箱:29743835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