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各级党组织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截至2017年9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415起,处理4761人,处分1758人。
完善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制定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省级领导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中共云南省委关于省级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意见》等,各州市、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和贯彻落实意见,从改进群众工作、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作出规定,细化具体工作措施要求。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压紧压实作风建设中的“两个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定期报告、重大事项变更及时报告制度,促进干部廉洁用权。
强化监督检查,深挖问题线索。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狠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问题。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纪律检查,选取8000余名党员干部及群众代表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四风”问题民情动向,深挖细查干部“四风”问题线索。省纪委协调有关部门针对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土地征用、民生资金、收送红包、选人用人6个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连续3年持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出入私人会所、奢华浪费建设、“不作为、乱作为”、滥发津补贴、“小金库”等问题,共发现领导干部收受“红包”问题1133个,处分608人、组织处理836人,形成持续整治作风问题的高压态势,提升监督整治实效。
严肃问题惩处,发挥警示作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四风”新问题,紧盯“四风”新动向,对“四风”问题线索先查先办、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对“四风”问题突出的部门,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建立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月报制度、通报曝光季报制度、重大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制度,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警示震慑。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90批392起。(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