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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10-25 08:16:01   来源:云南省纪委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17日至5月17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中共云南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防范处理邪教办”)进行了巡视。6月22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省委防范处理邪教办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党的思想观念、工作理念与中央的反邪教方针要求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采取办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办党员干部职工大会、支部党员大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反邪教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学习研究党的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的工作会议精神,使大家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依法治国和改善民生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到反邪教工作事关党的执政安全,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坚持党对反邪教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了“四个意识”,提高了政治站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了做党执政安全忠诚卫士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强化统筹谋划能力,不断增强决策的前瞻性。按照中央和省委反邪教工作部署要求,办党组针对新形势下反邪教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增强反邪教工作决策的前瞻性、全局性。增强牵头协调和统筹谋划意识,坚持统筹打击教育两种手段,坚决打好十九大安保战;统筹境内境外两条战线,努力在境外斗争上见成效;统筹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努力遏制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传播;统筹防范处理“法轮功”邪教和其他邪教工作,努力防止邪教蔓延;统筹现实斗争和源头治理,努力提高标本兼治能力;统筹组织领导,努力在形成合力上有新进展。制发了“十九大安保攻坚战”“境外斗争攻坚战”“网上斗争攻坚战”“其他邪教攻坚战”“教育转化攻坚战”“宣传教育攻坚战”实施方案。成立了六大攻坚战”领导小组,加强了反邪教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紧密结合反邪教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结合反邪教工作的本质属性,办党组深刻认识到反邪教工作本身就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省委防范处理邪教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纳入反邪教、民主生活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党建工作中。成立了以办党组书记、主任同志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研究部署,坚持每半年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督促检查,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为强化意识工作与反邪教工作的有机结合,办党组对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职能部门进行调整,由综合处牵头负责抓好日常工作,形成办党组统一领导、各处、机关党委分工负责、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安排一处调研员徐嘉福同志参加省委意识形态工作巡视组巡视,学习借鉴州市意识形态工作经验。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自检自查,7月26日,向省委意识形态领导小组上报了《关于中央巡视组对云南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反馈意见涉及反邪教工作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报告》。加强反邪教意识形态宣传,强化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不断完善《云南省防范和处理邪教网络信息通报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打击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工作,下发了《打击“法轮功”网上传播政治谣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不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捍卫主流意识形态的能力。四是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今年以来,3名班子成员带领各处负责人多次到省级成员单位和州县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反邪教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转变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教育引导反邪教系统干部注重从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手段、社会服务等层面思考和开展反邪教工作。正确处理好保密工作与反邪教宣传的关系。依托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云南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等省级媒体加强反邪教宣传报道,实现了全省防范处理邪教系统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宣传报道的新突破,传统媒体宣传报道位居全国第8位,机关党委3次在云南机关党建网宣传机关党建工作,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和支持参与反邪教工作,较好地解决了“自我保守、自我封闭、自我神秘”的问题。转变处置思路和斗争方法,坚持主动出击、正面迎战。针对十九大防控工作目标任务,探索实施对邪教重点人员的科学管控、主动管控、纵深管控方法,实现了更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针对8月初在昆明召开的中国器官移植大会,办领导提前分析研究,2次召集省、市相关部门进行工作协调部署,多方联动,实地落实防控工作措施,确保了大会顺利举办。五是加强《意见》督查,夯实基层工作基础。把《关于进一步加强反邪教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2017年州(市)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加大对推进《意见》落实情况的考核比重。把反邪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基层党建,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纳入平安创建,对邪教重点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针对巡视组指出跟踪问效力度不够、基层落实《意见》标准不高的问题,今年6月,办党组派出工作组专门对贯彻落实《意见》情况作为重点督查项目,及时指出相关州市存在问题,与州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交换意见,督促各地认真抓好整改,进一步打牢了基层反邪教工作基础。六是坚持主动出击,解决被动防范和“见子打子”问题。按照中央防范办要求,认真落实《关于“法轮功”重点防控对象标准及加强管控工作的意见(试行)》,逐人逐级落实管控责任措施。建立完善了举报邪教违法活动奖励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邪教违法活动线索。严格执行敏感日防控工作机制,“4.25”“5.13”“7.22”“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等敏感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未发生重大邪教案事件。加大对“法轮功”等邪教骨干精准打击力度,主动协调昆明“3.26”“4.20”、普洱“3.23”等“法轮功”专案侦破工作,截止目前,查处“法轮功”案件29起、“门徒会”“全能神”“三班仆人派”邪教案件43起,查获邪教人员565人,对邪教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二)关于“紧密结合省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课题研究,提高解决问题能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三个定位”“五个着力”和对反邪教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围绕陈豪书记对我省反邪教工作指出的“思想认识不足、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扎实、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反邪教宣传工作不到位、网上斗争能力不足,教育转化和巩固工作不力,基层基础薄弱、未形成工作合力”五个方面问题,组织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深入分析研究问题根源,为省委省政府对反邪教工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解决上述问题,积极从课题研究入手,《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反邪教宣传教育的思路与对策》《云南省边境地区境内外邪教活动情况及对策研究》2个课题,列入《2017年度省级党群系统决策科学研究课题》,目前课题研究正在有序推进。二是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今年6月,省委防范处理邪教办派出5个督查工作组,分别对全省16个州市和部分省级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反邪教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六大攻坚战”等开展全方位督促检查。针对个别地区其他邪教斗争现状,开展对“门徒会”等其他邪教专项整治。针对反邪教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广、感染力不强,教育转化精细度不够等问题,积极动员组织宗教界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到巩固帮教工作中,切实推动巩固工作由单一模式向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转变;召开州市防范办主任和集中关押邪教类罪犯的5所监狱主要领导对接会,进一步完善了地方与监狱互动工作机制;从全省在册的“法轮功”攻坚对象中选取20名不同类型的“法轮功”极端顽固痴迷人员,作为2017年省级挂牌督转攻坚对象,牵头在曲靖监狱举办“全能神”罪犯教育转化攻坚班。三是加强反邪教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反邪教队伍能力素质。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反教工作重要批示为引领,加强反邪教专业队伍建设,建立了省级媒体记者队伍、教育转化专家组、涉外斗争专家组、省级教育转化能手队伍和网络宣传骨干队伍。坚持每年组织全省性综合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专项培训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组织开展。按照省委提出的“抓住关键少数,压实工作责任”要求,针对反邪教知识上的不足、能力上的弱项和工作上的短板,从加大干部培训入手,组织了全省反邪教系统的业务培训班、教育转化能手培训班、反邪教网宣骨干队伍培训班、刑法三百条司法解释培训班和全省县(市、区)党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组长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省防范处理邪教系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尽责的能力。四是加强摸底排查,强化情报信息研判能力。针对全省“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底数尚未完全摸清,情报信息了解掌握仍较滞后的问题,坚持每半年开展一次对“法轮功”重点人员的摸底排查和统计上报。认真总结邪教活动特点和规律,建立“法轮功”等邪教人员摸排及动态管理机制。配合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敲门行动”,下发了《关于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对邪教人员入户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的通知》,摸排掌握了全省“法轮功”重点人员。建立健全《云南省反邪教信息员队伍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防范处理邪教问题情报信息管理办法》,加强与公安、安全、通信等部门协调配合,努力获取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情报信息。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先后召开4次斗争形势分析研判会,充分发挥公安、国家安全、网络、通信管理、外事等部门的主力军作用。五是开展高校专项整治,着力改变邪教渗透现状。针对邪教向高校渗透、云南大学教授在课堂上公开宣讲“法轮功”邪教等问题,按照省委“5·08”会议要求, 省委防范处理邪教办与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防范邪教向高校渗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了《党委防范处理邪教办与高等学校联席会议制度》,从6月15日至9月30日,在全省开展为期100天的防范邪教向高校渗透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各高校专项整治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配合专项整治,组织编写《高校反邪教宣传教育读本》,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反邪教宣传教育,切实增强识别防范邪教的意识和能力。

(三)关于“站位全局、统筹协调,充分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参与反邪教的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及时召开会议统筹部署工作。针对省委防范处理邪教办站在党委牵头部门的高度引领指导全省反邪教工作不够,多年未召开全省性和成员单位反邪教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等问题,办党组坚持边查边改,主动向省委省政府协调汇报,5月8日,召开了由各州(市)党委主要领导出席的省委防范处理邪教工作会议(简称“5·08”会议),省委书记陈豪、省长阮成发作了重要讲话,将云南反邪教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峰,走在了全国的前列。5月9日,召开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简称“5·09”会议),省级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州(市)党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组长参加的会议,张太原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和防范处理邪教统系统全面落实“5·08”会议精神。目前,各州市先后召开了州市党委防范处理邪教工作会议部署贯彻落实措施,省级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职能,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5月26日,召开反邪教境外斗争专题会议;7月20日,召开部分成员单位专题会议研究防范邪教向高校渗透专项整治工作。二是明确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发挥成员单位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联络员工作职责》《各处室挂钩联系成员单位一览表》,对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印发了《关于调整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将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与反邪教工作职责任务结合起来,建立完善了党委防范处理邪教部门牵头、各方协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反邪教工作机制。为切实发挥成员单位应有作用,今年6月,派出督查组,对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等21个省级重点成员单位进行督查调研,通报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既推动了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的发挥,又密切了与成员单位间的联系。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建立健全反邪教工作监督检查和考评问责制。结合省委统一组织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州市和成员单位进行严格考核,强化责任担当。4月20日,印发了《2016年度州市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情况通报》,指出州市在防范处理邪教工作任务完成上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根据反邪教斗争形势任务发展变化,认真听取基层的意见建议,及时修改完善了《2017年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正在建立对成员单位履行反邪教工作责任情况的考核办法。深化考核成果运用,在评先评优、创建文明单位、平安单位中对发生严重邪教案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进一步解决反邪教监督检查和考评问责机制缺失等问题。四是整合防控资源,解决“单枪匹马”“单打独斗”问题。以落实省委“5·08”“5·09”会议部署和“六大攻坚战”为抓手,坚持抓早找小,积极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推动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有效解决“单枪匹马”“单打独斗”问题。如:省委省直机关工委配合公安摸底排查,向省直部门党组织下发了排查邪教人员的通知。省外办结合工作职能,及时制定下发了“十九大安保攻坚战”“涉外斗争攻坚战”方案,进一步明确省外办在攻坚战中的职责任务。省国资委在机关和省属企业中开展了“五个一”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统筹网上网下两个战场,主动协调公安、安全、通信等相关部门互通情况,建立邪教人员涉网专案,严密监控“法轮功”网上信息和邪教人员网上活动情况,深挖我省邪教组织网上区域性编辑、写手、信息员,落地查人,做到合力围剿、精准打击。

(四)关于“反邪教基层基础工作与宣传教育软硬件建设仍较薄弱,反制能力水平有待提高”的整改情况。一是围绕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州(市)、县(市、区)仍存在反邪教机构设置不科学、核定编制不到位、人员配置不合理、经费保障跟不上、信息网络建设难推进、教育转化和巩固工作落实不力、专职人员少和履职能力弱的问题,办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决定从如何理顺机构、人员不到位和解决“一人办二人办问题”“反邪强基防渗固边工程”如何实施、邪教重点人员如何有效管控、反邪教宣传教育如何创新推进,教育转化如何实现常态化、网上斗争难题如何破解、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如何深度融合、成员单位作用如何发挥等具体问题入手,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深入成员单位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沟通,促成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以昆明市为突破口,寻求解决州市级机构编制问题路径。针对昆明市委防范处理邪教办仅有3名专职人员,人少事繁,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反邪教工作的现状,办党组书记、主任带领昆明市委分管领导、市委编办、市委防范办等相关人员到上海、陕西、江苏学习借鉴党委防范处理邪教办的机构编制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提出理顺我省州市反邪教系统编制体制的方案。目前,昆明市推动良好。曲靖、文山、西双版纳、临沧、怒江等州市在理顺反邪教工作体制机制和经费保障方面有所突破。三是加强反邪教宣传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识邪、反邪、防邪、拒邪意识。围绕宣传教育攻坚战,形成了党委防范处理邪教办总体策划、协调指挥,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协调省委党校在少数民族干部、党校师资干部培训班开设了反邪教专题教育。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基层“一墙一窗一屏”宣传阵地实现全覆盖。组织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云南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等省级媒体对省委“5·08”“5·09”会议、全省基层反邪教宣传教育保山现场推进会精神进行了宣传报道。玉溪、楚雄、红河、保山、德宏等州市广播电台,利用“法治在线”“民生说法”等栏目,解读反邪教政策法规、讲清邪教特点危害、宣传防范抵制邪教知识1566次,全省各级报纸、电视台、电台等传统主流媒体刊发、播放反邪教宣传报道、视频、新闻片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取得了新突破。四是加强反邪教网络宣传,不断提高网上反制能力。加强反邪教网宣阵地建设的工作指导,坚持以点带面,带动全省州市网宣矩阵建设向纵深发展,努力提高网上反制能力。加强反邪教宣传工作网上网下联动,实现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共同发声,借助平安网、政法网、综治网、法制频道等本地网络平台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云南风”反邪教网站的核心作用,“云视网”反邪教专栏、“云南青锋”微信公众号、“云南反邪教”政务微博等网宣平台公众关注度明显增长。深化与“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教育网”“普法网”“科普网”合作,逐步推动各成员单位官方网站转载反邪教宣传内容,依托“一站两微”平台组织开展全省反邪教知识竞赛评比活动。加强网络宣传能力培训,建立机关专职人员撰写反邪教专业稿件工作机制。主动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汇报,争取增设网络斗争处,不断解决制约网络斗争机构编制、人才不足等问题,目前正在推进中。五是以涉外项目斗争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境外斗争。针对涉外斗争难开展问题,围绕境外斗争攻坚战,5月26日组织召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外办等13家成员单位召开了反邪教境外斗争专题会议,今年以来开展实施了境外斗争项目,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73%。省委防范处理邪教办主要领导和大理、保山等州市领导积极参与涉外斗争工作。今年9月,党组书记、主任经省委主要领导批准,依托我省商务考察团出访俄罗斯、立陶宛、波兰开展涉外斗争项目。按照“反邪教强基防渗固边工程”要求,文山州麻栗坡县在与越南河江省边境五县警务会谈时,巩固双方之前签署的反邪教合作协议,加强边境反邪教防线。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履行管党治党和反腐倡廉主体责任聚焦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要求,强化办党组班子主要领导为机关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从办党组到机关党委每一名委员、支部委员都明确了具体责任。截至8月下旬,办党组召开15次会议研究重大工作,4次研究机关党的建设,制定党建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切实把党建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坚持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站在“四个全面”战略高度,强化对新形势下党建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认识,找准反邪教工作、机关党建工作的结合点、突破口,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着力在创新理念、谋划部署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提升管党治党能力和水平。今年7月,主动与省公安厅机关党委协调,把办党组书记、主任的党组织关系及时从省公安厅转到了省委防范处理邪教办机关党委,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明确办主要领导同志组织关系在综合处党支部,其他党组成员和厅级领导干部相应明确到机关其他四个党支部,并督促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二是严格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办党组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规定,研究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规范了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的议题决策范围,强化会议决策的贯彻落实。为切实加强党对全省反邪教工作的领导,全力推进云南反邪教事业向前发展,经办党组会议研究,主动向省委组织部汇报,请示在现有3名党组成员的基础上,拟将机关党委书记彭国军(保留副厅级)和综合处处长罗成模2名同志增加为党组成员,增加后的党组班子由5人组成。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认真把好党组议题上会关口,主动征求办分管领导意见,防止议题多而杂、研究不充分。通过整改,办党组议事决策做到了“严格报批程序、严格议题范围、严格议事规则、严格承办落实”。三是积极开展丰富的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了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党员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教育、1次党课教育,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反邪教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等内容。3月10日,参加了省委政法委牵头组织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活动。6月下旬观看了《杜鹃花红》理想信念教育影片。“七一”建党节前夕,组织机关党员到大理“红色传承”教育基地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活动,集体重温了入党誓词,参观了“王德三、王复生”烈士故居和普发兴同志先进事迹陈列室,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四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选人用人思想,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文件,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按程序选任干部,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依托省委党校、省级机关党校、省直单位专项培训、干部专题研修、网上学习等形式,积极组织干部参加上级安排的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办领导、处科级干部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学习教育培训累计13人次,到年底实现处级干部全覆盖。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集中检查的通知》要求,制定了《中共云南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检自查工作方案》,对我办2014年1月以来省委防范处理邪教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集中自查。加强干部岗位交流和多岗位锻炼,关心干部成长和身心健康,每年组织一次干部职工身心健康辅导,加强党员学习室、职工书屋和健身场所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激发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五是认真开展“吃空饷”问题集中整治。按照省纪委、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和省人社厅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了“吃空饷”问题集中整治。5月5日,省清理整治“吃空饷”问题专项督查工作第五小组来办进行了检查,得到了督查组一致好评。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机关和事业单位超编制超职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了超编制超职数问题自检自查工作,按时上报了自检自查报告。按照《关于开展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2016年下半年以来在公务接待及用公款购买高档白酒的情况进行自检自查,没有发现违纪违规情况,目前正待省纪委的抽查。六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多次召开办党组会、机关党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领导机构,以突出党支部建设为重点,制定了实施方案。5月19日,召开全办党员干部职工动员部署会,机关各支部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机关党委给机关全体党员配发学习教育专用笔记本和《追问》《习近平讲故事》《撸起袖子加油干》等学习书籍资料,印发了党建基本知识问答提纲。强化“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办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积极在全办和所在支部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党课教育。机关党委定期进行检查支部“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目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正在有序推进中。七是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制发了开展“书香机关·书香支部·书香个人”读书活动方案,原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反邪教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参加了网上知识竞答活动,安排了“微党课”、读书征文、读书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机关党委还重点对每位党员学习掌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反邪教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情况进行检查。八是坚持党建带群建。为进一步解决机关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问题,坚持党建带群建,积极开展文体活动。组织女职工开展书香“三八”读书征文、春游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学习活动,完成了《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题目》竞赛。积极参与2017年滇池度假区“最美家庭”暨“文明家庭”、第四届昆明市“最美家庭”推荐活动。围绕庆祝建军90周年,机关工会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双扣、象棋、诗歌朗诵等群众性活动。

(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学习《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新规定》,办党组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党组书记、主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与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亲自上党风廉政建设党课,亲自抓工作落实。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并自觉接受党员干部职工和基层群众的监督。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指导意见》,机关纪委主动向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运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对处以下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指出不足,督促落实责任。二是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党性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忧患意识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职工于2月下旬观看了《知心法官》法制宣传影片,4月下旬观看了《决不饶恕》廉政教育影片。按照整改方案,9月份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邀请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领导到我办开展一次党风廉政专题讲座,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时机组织全办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作风纪律教育,做到思想上常提醒、行动上常监督,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源头上彻底摒弃省委防范处理邪教办是无权无钱无资源的“清水衙门”,党员干部不会发生腐败案事件的错误思想认识。三是坚持建章立制抓监管。根据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针对党员干部管理教育的相关规定,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在节假日、敏感日和重大活动之际,加强对全办机关党员干部和退休人员的管理教育。坚持在13个方面建章立制,修改完善了进一步加强党组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课制度、党费日制度、谈心交心制度、干部职工请(休)销假制度,建立了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教育管理制度、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度、处以下干部出国(境)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提升制度执行力,规范和促进各项工作。

(三)关于“党建工作重形式、轻质量效果,存在抓而不实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坚持机关党建工作与反邪教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定期研究反邪教和机关党建工作,找准结合点,达到抓党建促业务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的效果。机关各支部按照年度机关党建工作、纪检工作要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基层党建提升年”和“书香机关·书香支部·书香个人”读书活动,紧扣业务工作,认真谋划部署落实支部年度党建工作。二是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按照“基层党建提升年”工作部署,明确了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项目清单和支部党建责任考评清单,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和“两张皮”专项整治。按照工委安排部署,结合机关实际,确定二处党支部为规范化建设示范支部,积极探索支部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党员党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和软弱涣散党组织排查整顿及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专项检查工作。加强“三会一课”的组织管理,实行定频次、定主题、定责任和计划报备、活动纪实“三定一报备一纪实”报备制度,明确责任,层层追责,把党建工作“务虚”做扎实、做出成效,进一步彰显党组织的战斗力。三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学习《中共云南省委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意见》《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改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从党组班子带头抓起,机关各级党组织层层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结合落实“基层党建提升年”和“支部规范化”建设,机关党委牵头,以党支部为单位对近三年机关各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进行自查,机关党委进行检查,并召开会议通报支部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重点督促支部“落实主体责任不主动、工作习惯于照搬照抄”等问题进行整改。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的教育管理和提醒帮助,办党组班子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处室负责人、机关党委与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与党员普遍开展了一次谈心谈话。四是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7月26日,办党组班子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推动我省政治生态明显好转”为主题,对照中央巡视云南“回头看”反馈意见和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指出的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委第一巡视组副组长于敏同志、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副组长申泽金同志等到会指导,并作了点评。办党组高度重视这次党员领导干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精心准备,认真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大家主动认领问题,层层开展谈心交心,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每位同志紧扣主题,以整风和自我革命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了具体的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通过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凝聚了共识、提振了士气、振奋了精神,增强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增进了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截至8月下旬,机关5个党支部以“认真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推动机关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为主题,召开了支部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5名厅级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到会指导,对开展相互批评不符合要求的党员干部及时纠正,严防开成“表扬会”。通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解决了党内生活不严肃等问题,真正起到了“红脸出汗”作用。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有时执行上级相关规定不够严格,纪律规矩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教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新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纪党规。积极开展党纪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自觉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筑牢“底线”“红线”意识。二是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对“三重一大”等事项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切实增强“四个服从”意识。三是严格整改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在原有整改基础上,按照公务车辆、公务用房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厅级干部的办公室按照最新职级标准重新测量整改,处长副处长合并办公室,截止5月,5名厅级干部、15名处级干部的办公用房彻底整改到位。公车改革后,我办保留3辆公务用车,修改完善《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第七章中对公务用车管理作了详细规定,没有出现公车私用,私自出车,将公务车辆外借单位或个人使用等情况,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主要领导同志在省公安厅分管交警、国保、反邪教等工作出差及指挥办案中,统一安排使用的执法执勤车(奥迪A6,车牌为云O0005)已于5月底整改,车辆现由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统一保管,并向省纪委党风室上报了整改情况报告。

(二)关于“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意识。7月17日至19日,以彻底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深刻汲取违纪违法教训为主题,开展了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中学习活动,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反邪教工作的重要批示、《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的决定》《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陈豪同志在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强化政治意识和政治担当,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反邪教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真正用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云南反邪教工作实践。二是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纪律提醒。围绕作风整改要求,办领导班子和处室负责人带头严于律己,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带头对身边人、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正、言语失范、工作纪律松弛等现象敢于纠正提醒。机关纪委加强干部职工上下班作风督促检查,制作悬挂了党员干部职工岗位服务公示牌,公布了纪委监督电话,随机抽查检查干部职工按时上下班纪律、工作纪律,做到发现苗头及时提醒。机关各支部以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为抓手,以月为单位统计并公示党员干部迟到、早退、旷工、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情况,并将考勤情况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推动支部党员作风持续好转。三是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2017年上半年,机关党办组织全办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的专题会议,开展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和相关政策的讲解和培训,从对党组织忠诚的高度,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清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重要性,持续抓好日常工作和年度抽查,对提拔处级干部的做到“凡提必查”,对不如实报告的,严格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规定处理。四是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学习和任务历练,积极参加机关读书活动,学习钻研党务书籍,敢于担当重大工作任务,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强化能力培养,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切实体现“打铁还需自身硬”。 依托省级机关党校,开展了为期3天的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组织支部书记参加第一片区省委办公厅开展的支部书记培训,15名机关专兼职党务干部实现了全员培训。结合年度考核,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开展述职评议。针对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成立不足1年的实际,加强自身建设,建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相关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不断规范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的日常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关于“领导干部作风不够扎实,‘文山会海’有所反弹”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改进机关作风。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持续反对“四风”,严格执行《云南省反邪教系统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措施》,及时报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月报表。坚持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办领导累计10余次深入16个州市和我办挂钩扶贫点麻栗坡县铜塔村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办党组累计向挂钩扶贫点下拨和协调扶贫项目资金300多万元,帮助发展产业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60户挂钩贫困户脱贫。结合“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工作,结对开展了“国门党建”活动。近年来,没有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本办八项措施的情况。二是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按照《中共云南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工作职责》,综合处、一处、二处、三处、机关党办结合工作职能职责,制定了《2017年综合处(一、二、三处、党办)干部职责分工》,明确了各处室每名党员干部岗位工作职责,确定了AB角色,分工更明确、职责更明晰、运转更高效,也为机关纪委更好地监督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坚决防止机关“文山会海”反弹。针对巡视组提出机关“文山会海”有所反弹的问题,办党组坚持立行立改,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抓手,对今年8月中旬前全办文件、会议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清理整治,形成了《关于开展精简文件自检自查的情况报告》《关于改进会风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凡是能通过内部域网、微信、QQ等方式完成的工作,业务处和机关党办一律不发文件,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可开可不开的会一律不开。通过整改,今年5月至8月的文件、会议,特别是一般性的文件、会议和去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下步,机关继续认真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的规定和办党组整改措施,严控文件数量、会议次数和规模,严禁发生违纪违规行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3993609  邮政信箱:昆明市广福路博欣商务楼5楼省委防范处理邪教办机关纪委。电子邮箱:107933942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