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强化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常规监督检查和专项纪律检查之外,寻求更有效的发现问题的方式方法,切实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成了当务之急。有压力才会有动力。经过充分研究和准备,7月11日,保山市委启动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并通过保山市开展巡察工作以来的“五个最”,增强巡察“利剑”作用,对脱贫攻坚进行重拳出击:
队伍最精良。此次专项巡察设组长1名,由巡察经验丰富的市纪委领导同志担任,统筹下设五个巡察组的工作。参加巡察人员分别从保山市和五县(市、区)纪委及财政、扶贫、审计、发改、住建等部门抽调。下设的每个巡察组设1名副组长,都由对脱贫攻坚相关政策要求较为熟悉的发改、扶贫、农业等部门副职担任,其他40名组员按照专业、特长进行重组,确保每个组都有各方面的行家里手。同时,巡察工作启动后,先开展了为期5天的培训,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具体政策要求,都作了学习、辅导和讨论,切实练好基本功。
问题最聚焦。专项巡察聚焦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部门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查找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贯彻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相关要求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二是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三是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为深入查找问题,为期2个月的专项巡察中,巡察组采用以下看上、解剖麻雀和以上看下、点穴式、突击式相结合的工作思路,通过扶贫知识测试、查阅有关资料、查看现场、走访群众、个别谈话、满意率调查、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对66个乡镇145个村(社区)、41个县(市、区)直单位进行了延伸检查,走访农户1044户,实地查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117个,个别谈话236人,参加扶贫知识测试669人次,受理信访举报176件(次)。发现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侵占群众惠农资金、驻村工作队员作风不扎实等方面的问题220个,向市、县两级纪委移交问题线索33件,待移交14件。
反馈最及时。与常规巡察不同,此次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在发现问题后就及时交办,争取及早进行整改。其中,进驻腾冲市的巡察组,进驻10天后就向腾冲市委交办了11个问题,进驻施甸县的巡察组,在15天后就向县委交办了22个问题,由于及时交办问题清单,并要求各县(市、区)根据存在问题制定“一对一”的整改措施,使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需要一段时间来整改的问题得到及时研究和启动,尤其是在推动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危房鉴定滞后、驻村工作队员作风不实等问题的整改上,发挥了“及时雨”的效果。
整改最严格。在及时交办问题后,巡察组就把问题整改情况纳入下一阶段巡察的重点内容。对有的乡镇对县(市、区)党委出台的整改方案不重视,甚至束之高阁的问题,进行严肃批评。在第二次交办问题时对第一次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通报,把已交办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巡察报告重要内容向市委汇报,层层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同时,针对巡察结束后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保山市纪委以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的形式来“接力”督促,不留缝隙,真正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截至10月中旬,此次巡察交办的157个问题中,已整改56个,正在整改101个。
纪律最严明。专项巡察动员培训会上,市委就为各个巡察组定下了讲政治、讲政策、讲原则、讲程序和决不允许擅自脱岗离职,决不允许与无关人员谈论巡察情况等纪律要求。各巡察组进驻县(市、区)后,又自行定下了“进驻乡镇期间一律与乡镇干部同吃工作餐”“乡镇不得为巡察组准备夜宵”“进驻期间不得饮酒”等规定,纪律要求“再加码”。为期两个月的巡察中,大家都克服了家庭和身体上的困难,一名扶贫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在收缩压达到180毫米汞柱的情况下仍坚守岗位,一名年轻干部被抽调参加巡察时孩子刚出生一个月,但仍没有回过家一次。进驻昌宁县的巡察组,由于时常往返于河谷坝区和高寒山区,不少组员多次感冒输液,但没有一个人耽误工作。同时,巡察组进驻施甸县10天后,对一名作风不扎实的组员,市委巡察办将其送回原单位,并责令派出单位主要领导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检查,这是保山巡察工作中第一次出现组员因作风不扎实而被退回原单位的情况。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是这次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顺利推进的强有力保障。
专项巡察的开展,创新了保山市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方式方法,提升了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成效。下一步,保山市将重点盯好问题整改和交办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以整改到位和严肃追责深化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成效。(保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王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