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充分发挥市、县(区)委巡察办统筹协调职能作用,注重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的领导,指导市委5个巡察组和10县(区)委巡察组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聚焦政治巡察,加强整体设计,作出统筹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授权及任务安排,严格巡察工作程序,严肃巡察工作纪律,认真开展巡察。
通过充分准备和开展扎实有效工作,市、县(区)两级上下沟通、板块联动、同频共振,全面完成了第一、第二轮巡察工作,于9月中旬全面启动市、县(区)第三轮巡察工作,目前已全面进驻完成,将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对市司法局等10家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开展为期45天常规巡察,并对所巡察的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巡察任务,延伸到被巡察单位扶贫攻坚所帮扶的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截止今年8月底,市、县(区)两级党委对138个对象开展了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479个(市委巡察组巡察发现问题209个;县(区)巡察组发现问题270个),分类移交问题线索186件(市委巡察组移交98件,县(区)巡察组移交88件),向市、县(区)党委提交专题报告23件(市委巡察组提交13件,县(区)巡察组提交10件),向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224条,根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共立案1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5件5人,其中,在市委第二轮巡察期间提前移交、提级办理问题线索2件,查处了市民政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李亚顺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同时还发现了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了一批干部,其它移交问题线索正在办理中。巡察的利剑利器作用和震慑、遏制、治本功能初步得到显现,发挥了巡察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牟春云 任文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