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丽江市各乡镇纪委聚焦监督执纪主责主业,继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共立案审查479件520人,充分发挥了乡镇纪委的监督作用。
每年年初,各县(区)纪委与所辖的各乡镇纪委层层签订执纪审查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纳入各县(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督查考核。根据督查考核情况,对工作滞后的乡镇纪委进行督导、约谈和诫勉,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的,严肃追责问责,督促乡镇纪委履职尽责,抓实抓好执纪审查工作。市纪委对2015年没有自办案件的19个乡镇纪委进行了提醒约谈。
市纪委、各县(区)纪委积极建立和完善乡镇纪检干部教育培训、跟班学习、跟案锻炼制度,采取集中培训、以案代训、上挂实训、下派导训等方式,加强对基层纪委办案工作指导,深化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实践,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熟悉、能打善战的纪律审查工作队伍。
以“一规则、两准则、四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先后组织乡镇纪委书记、纪检专干积极参加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培训、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业务培训、党风政风监督业务培训、执纪审查安全工作业务培训等,强化对基层乡镇纪委干部的培训力度,让乡镇纪检干部在实践中不断增强监督执纪能力,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
各乡镇纪委认真对近年来中央纪委、省纪委查处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等的学习,以学促查,一改过去不愿查、不敢查、不会查的现状。紧盯精准扶贫、民生工程等执纪审查工作重点领域,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1至8月,65个乡镇共立案审查132件155人,其中自办案件100件123人,已全部消除执纪审查空白。(奚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