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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探索实行“三项机制”用好巡察利剑

发布时间:2017-10-12 08:21:32   来源:大理州纪委

今年来,大理州把巡察工作作为管党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主动对标中央和省委要求,围绕全覆盖目标,探索实行“四项机制”,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扎实有序推进巡察各项工作。

探索实行巡察定期分析汇报制度。采取召开座谈会、碰头会等方式,深入一线指导,适时听取巡察组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明确下步工作重点,着力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质量。召开州委常委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研究提出16条贯彻落实意见,对全州整改工作作出部署。大理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听取每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的同时,听取上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和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汇报,对巡察成果运用进行跟踪问效。

探索实行“三个清单”和“五账管理”。探索实行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报账、交账、转账、查账、消账“三个清单”和“五账管理”。始终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的着力点,把解决问题作为巡察的落脚点,狠抓巡察整改,照单落实,对账销号,推动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截止目前,州委组织完成3轮巡察,发现各类问题310个、问题线索52件;12个县市党委发现各类问题1217个、问题线索223件,充分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

探索实行巡察意见建议反馈机制。及时将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党委、政府及分管领导报告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督促相关部门研究办理。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39条,约谈82人,问责2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9人;开展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执纪,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08个,约谈责任单位58个、责任人167人,问责党组织4个、干部37人,立案审查9人,通报曝光7起典型问题。(施萃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