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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挑背扛担当责任 纪律戒尺生威发力——昭通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五年综述

发布时间:2017-10-11 08:21:08   来源:昭通市纪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昭通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整体设计,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严明纪律规矩,强化党规党纪意识

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两准则四条例”等党规党纪,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办法,督促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使纪律和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开展以“守纪律、讲规矩”为主题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宣讲100余场7万余人次,竞赛测试9万余人次。升级改版纪检监察网站,开通“清廉昭通”官方微信,创作大型廉政话剧《生死倒计时》并进行集中巡演23场1.2万余人次;创建扎西会议会址省级廉政教育基地,组织147家单位9107名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共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00余场次,专题培训班226期次,打造省市廉政文化示范点46个。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学习基本实现全覆盖,形成了知纪明纪、敬纪守纪的良好氛围。

坚持约谈提醒,构建履责分责体系

制定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推行问题清单措施,逐级签字背书,层层传导压力,结牢责任链条,构建主要领导“问责”、分管领导“督责”、所有领导“履责”的责任落实体系。坚持摸清症结开诊断书、对症下药开整改书,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同县区和部门单位“一把手”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约谈,带头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专题约谈11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2轮48人次。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采取定期约谈、重点约谈、跟踪约谈、随机约谈等方式,约谈市直各单位党政班子成员157人次。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红脸出汗,直指被约谈对象和单位存在问题,建立清单台帐,逐一整改销号。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责任落实报告制度,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大考,市县(区)党委常委班子成员带队检查考核,推动各地各部门交出全面从严治党合格答卷。2013年至2016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不合格单位1个,基本合格21个,44名领导干部被诫勉谈话。

盯住重点问题,扎实推进刹风正纪

制定《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实施意见》等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坚决纠正“四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06件713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4起典型案件。深入专项整治,严肃治理大操大办,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办理红白喜事均按要求如实申报;严肃治理违规使用公车,完成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张贴;严肃治理会所歪风,推行“小金库”清理整治书面承诺,发现处理问题45个;严肃治理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借机敛财和违规插手工程问题,全市984个单位和10933名领导干部作出不收受“红包”书面承诺;配合人事部门清理整治“吃空饷”1117人,清缴追回资金1024.9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公开通报曝光7件9人。

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市委研究制定实施巡察规划,出台巡察工作办法,对标中央和省委巡视巡察要求,充分发挥巡察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的作用,在全省率先对所属部门单位、县区和乡镇、村组开展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做好做细做实搜集、发现、整改文章,不断提高巡察监察的质量和效果。此前,市委开展的3轮巡察涉及1个县区、44个部门,反馈问题354个,其中178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目前,本届市委已明确成立8个巡察组,并启动了对16个部门的政治巡察。11县区编制完善巡察规划,对所辖部门、乡镇分期分批开展政治巡察,推动巡察工作全覆盖。

注重制度执行,扎紧监督制约笼子

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成立市县预防腐败机构,制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述廉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制定出台《昭通市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实施办法》、《昭通市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昭通市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防范“权力加班”,加强监督制约,倒逼权力回笼。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函询、诫勉谈话、经济责任审计、出国(境)或外出考察审批报备等规定,对57名漏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干部进行全市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五级联动”机制,受理解决群众诉求104146件,持续通过政风行风热线上线接听解决问题1750个。

加大执纪审查,保持高压惩腐态势

树牢纪律思维,做好纪法衔接,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不收敛不收手现象和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部门,积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近5年来,共计受理信访举报16054件(含上级转办件),处置问题线索3471件,立案1847件,党政纪处分2147人(县处级干部84人、乡科级干部406人),移送司法机关78人,十八大以来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处置实现动态“清零”。紧跟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决策部署,用制度管控基层“微权力”,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纪检监察机关“百日专项行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330件464人;“微腐败”专项治理处置信访举问题线索593件646人,谈话函询106件135人,初步核实441件468人,立案审查122件151人,党政纪处分85人。

扬起责任戒尺,彰显问责追责效果

问责戒尺抽下去,责任才能扛起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不落实的事、抓住不落实的人,拿起问责“撒手锏”,建立通报曝光制,以严肃追责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近五年来,全市问责落实不力、工作失职、监管缺位的单位164人次、领导干部1166人次,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3个单位发出追责意见书,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员干部85名,公开通报曝光案例45件73人。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了昭阳区司法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关县25所中小学校私设“小金库”、巧家县卫生系统贪腐窝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管理混乱等主要领导责任。

落实改革措施,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聚焦主业,突出主责,市县纪检监察机关清理退出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523个,内设机构改革后专司监督执纪问责机构比例达到76.9%。制定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近5年来调整充实县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91人,市委提拔交流调整纪检监察机关干部60余名。开展“学习创新、规范高效”机关创建,分类分级培训市县乡纪检监察干部662人次,选派163名纪检监察干部到清华大学、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和云南省纪检监察学院参加培训,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全员开展周学28次、月讲5期、季考2次。制定出台从严从实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强化队伍自身建设的有关规定,14名纪检监察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3人受到问责处理。(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