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德宏州委、州纪委从扎牢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入手,针对管党治党“症结”,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制定有效、管用、务实的管党治党制度,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
谁分管谁谈话,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创造性出台了《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将谈话分为常规性谈话、处置性谈话、调查性谈话,明确了“三能谈、三必谈、三不谈”标准和“四谈、四查、四不放过”“一要求”,传导压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主动开展提醒谈话。截至目前,德宏州各级各部门共开展谈话20373件(次),其中常规性谈话18733件(次),处置性谈话195件(次),调查性谈话1445件(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实现了早提醒,抓早抓小,及时纠正了错误。
激励履职担当,切实改进转变机关作风。创造性出台了《德宏州激励履职担当提升服务效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以明晰职责职能,强化监督问效,开展社会评议,严格奖惩兑现,惩治泄愤诬告为主要措施,履职服务监督评议结果与全州年度综合考核绩效奖励并行计奖,与干部年终考核、选拔任用挂钩,对社会评价得分排名前10位的单位,增发年度综合考评奖30%的奖励金,对排名后5位的单位,减扣30%的奖励金,同时视情况对其部门负责人分别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检查整改,进行组织调整等,真正体现“奖要奖得心动,惩要惩得心痛”,实现对各级党政机关、职能机关履职服务全过程的监督问效。
开列两个清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创造性出台了《德宏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开列13条“正面清单”,倡导“主动服务”,开列11条“负面清单”,划出“红色界线”,清楚地回答了干部与企业的关系,敦促国家工作人员堂堂正正走进企业,干干净净与企业家接触交往,做到联系服务零距离、正常交往有尺度。实行年度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制度,评议评估结果作为单位综合考核和干部履职、任用的重要参考。对于涉及违反《若干意见》的行为,以及其他涉及官商勾结、以权谋私、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优先办理、严肃惩处、通报曝光。并完善容错保护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15名干部进行了容错保护,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护航”。(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