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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十八大以来处置问题线索1739件 处分769人

发布时间:2017-10-03 08:00:18   来源:丽江市纪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受理信访举报2355件,处置问题线索1739件,组织处理378人,立案770件,处分769人,其中县处级45人,乡科级168人,一般干部53人,其他人员503人。

先后出台《丽江市纪委案件线索管理工作办法》《丽江市纪委案件线索查办案件情况“月分析、季排查”工作制度》《丽江市快查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管理工作,把问题线索“日清、周转、月报、季结”规定落到实处。

充分发挥财政、审计、公安、检察院等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拓宽发现问题线索的来源渠道,多举措强化学习和培训,严格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问题线索的受理、登记、分办、处置、督办等过程进行再明确、再加强、再规范,确保线索不跑不漏,确保纪律审查工作的严肃性。

按照查管分离的原则,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移交、上级交办、领导批示、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等不同来源的问题线索进行统一登记、集中管理,提出分办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同意后,移送承办部门。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实行专人负责线索管理,逐一编号登记,对问题线索管理台账进行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线索转办及处置情况,实时掌握问题线索来源、去向和处置进展,实现了问题线索处置全程跟踪、全程监管,防止了线索失管、案源流失。对2016年10月以来2个县(区)、14个市直部门、12个乡镇(街道)、64个县直部门巡察移交的267条问题线索进行统一归口管理。

在问题线索处置过程中,始终严格执行标准、严格遵守程序、严肃保密纪律,对问题线索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一般在收到线索10个工作日制定处置方案,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种方式提出处置意见,召开书记办公会集体排查问题线索,形成统一意见后进行处置。开展巡察以来,先后对3名市管干部进行立案调查,对3名处级干部启动问责程序,古城区西安街道象山社区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今年1至8月,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54件,处置412件,正在办理42件,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65件78人。(奚世建)